張海濤被傳喚到刑偵大隊後,表現得十分冷靜,麵對偵查人員的詢問,他如實承認了自己和高明遠的債務糾紛,以及知道高明遠轉移公司資產的計劃,但堅決否認自己殺害了高明遠。“我確實恨高明遠,他欠我錢不還,還想捲款私奔,不顧公司員工的死活,但我絕對不會殺人!”張海濤語氣堅定地說,“案發當晚我一直在公司宿舍睡覺,雖然宿舍監控壞了,但我給我妻子打了電話,聊了將近一個小時,她可以證明我沒出門。”
趙凱立即聯係張海濤的妻子核實情況,張海濤的妻子證實,案發當晚十一點半左右,張海濤確實給她打了電話,通話時長約五十分鍾,內容主要是家常瑣事,期間沒有聽到異常聲音。“沈大,張海濤的妻子證詞看似合理,但通話時間剛好在案發時段內,不能完全排除他中途結束通話電話作案,然後再繼續通話的可能。”趙凱向沈川匯報,“另外,我們對張海濤的皮鞋進行了技術檢測,鞋印和案發現場提取到的完全匹配,但皮鞋上沒有發現血跡和指紋,像是被人刻意清理過。”
林帥補充道:“沈大,我們在張海濤的辦公室抽屜裏,找到了一瓶消毒水和一包濕巾,消毒水的成分和案發現場地麵殘留的少量消毒水成分一致,推測張海濤作案後,用消毒水和濕巾清理了皮鞋上的血跡和指紋。此外,我們在張海濤的手臂上,發現了一處新鮮的傷口,傷口長度約2厘米,像是被銳器劃傷的,他解釋說是不小心被辦公室的檔案櫃劃傷的,但傷口的形狀和深度,與我們推測的凶手作案時被死者反抗劃傷的痕跡高度吻合。”
就在這時,蘇晴那邊傳來了好訊息:“沈大,我們找到林薇薇了!她躲在本市郊區的一家民宿裏,我們已經派人去抓捕她了。據民宿老闆反映,林薇薇是案發當天早上入住的,入住時神色慌張,身上帶著一個黑色的行李箱,而且她的手臂上也有傷口,像是被人抓傷的。”
沈川立即指令:“務必安全抓捕林薇薇,帶她回大隊接受詢問,重點核實她和張海濤的關係,以及案發當晚的行蹤。另外,對她的行李箱進行搜查,看看有沒有作案凶器或其他相關證據。”兩個小時後,林薇薇被成功抓獲,帶回刑偵大隊。麵對偵查人員的詢問,林薇薇起初拒不配合,神色緊張,言辭閃爍,直到偵查人員出示了她和高明遠的照片、以及筆記本裏的記錄後,她才終於鬆口,交代了自己和高明遠的關係,以及案發當晚的情況。
據林薇薇供述,案發當晚,她和高明遠在別墅裏商量轉移資產的事,中途張海濤突然闖了進來,指責高明遠忘恩負義,不僅欠他錢不還,還想捲款私奔。高明遠和張海濤發生激烈爭吵,隨後扭打在一起,她嚇得躲在書房裏不敢出來。期間,她聽到客廳裏傳來一聲慘叫,之後就沒了動靜,她從書房門縫裏看到,張海濤手裏拿著一把水果刀,站在高明遠的屍體旁,身上有血跡,然後張海濤清理了現場,破壞了監控,拿著水果刀離開了別墅。“我害怕被牽連,就收拾了東西,躲到了郊區的民宿裏,手臂上的傷口是和高明遠爭執時被他抓傷的,張海濤的傷口,應該是高明遠反抗時用水果刀劃傷的。”林薇薇哭著說,身體不停發抖。
然而,當偵查人員讓林薇薇辨認作案凶器時,她卻表示不確定,隻說張海濤手裏拿的是一把銀色的水果刀。林帥團隊根據林薇薇的描述,對別墅周邊和張海濤的住處、公司進行了全麵搜查,但始終沒有找到這把水果刀。“沈大,林薇薇的證詞雖然指向了張海濤,但缺乏關鍵凶器作為佐證,而且張海濤的妻子證詞也還沒有被推翻,我們必須找到更確鑿的證據,才能鎖定張海濤的罪行。”趙凱有些焦急地說。
沈川沉思片刻後說:“張海濤既然清理了皮鞋上的血跡和指紋,就一定會處理作案凶器,他很可能把凶器扔在了附近的河流或垃圾桶裏。趙隊,你帶人搜查別墅周邊的河流、垃圾桶和廢棄場所,重點找銀色的水果刀;林隊,你再仔細檢測張海濤辦公室的消毒水和濕巾,看看能不能提取到血跡殘留;蘇教,你重新詢問張海濤的妻子,核實通話細節,看看有沒有破綻。”就在這時,林帥突然想到了一個關鍵點:“沈大,高明遠的手機被摔碎了,我們之前沒有修複它,或許手機裏有重要資訊,比如案發當晚的通話記錄或錄音!”這個提議讓所有人都眼前一亮,案件的偵破,再次有了新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