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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了,你們都是為人師表的人,怎麼會這麼無恥。」
李英華退休前是學校的中層領導,他的子女在他的運作下,都進了學校工作。
劉大姐的兒子恰好在教育局工作,這也是我拒絕其他雇主,而選擇去劉大姐家工作的原因。
誠然,李英華是造成我上輩子下場慘敗的主凶。
但他的那些兒女們一個個的也並不無辜,他們如果從一開始就堅決讓我們去離婚,抑或者是在李英華癱瘓後,趕走我。
我都不會恨他們。
可他們在李英華癱瘓後,拿走他的所有積蓄,隻留下他的退休金。
退休金的錢並不足以維持李英華就醫和我們的日常開銷。
日子時常過得捉襟見肘。
在我六十歲那一年,有一家養老院主動聯絡了我。
原來我女兒在去世之前給我繳存了養老院的費用,我本可以拋下李英華去過自己的小日子。
但我知道,我走後他的兒女們不會管他的,他的下場隻有等死一條路。
最終,我退了養老院的錢全部貼補在了我們兩個人的生活上。
李英華不是不知情,我以為他看在錢的分上,也不會讓我被掃地出門,可他就是那麼殘忍。
我冇有了利用價值後,等著我的就是被掃地出門。
他們絲毫不懼劉大姐趕人的話,反而開始奚落了劉大姐一通,他們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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