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薇頭也不回地衝進了走廊。
陳默僵在原地,手心還殘留著她手腕的溫度。
禮堂裡的空氣像是凝固了,安靜得可怕,然後嗡嗡的議論聲像潮水一樣湧了上來。
“怎麼回事?”
“新娘子跑了?”
“天哪……”
林父林母從主賓席站起來的時候,椅子腿在地上刮出刺耳的聲音。
林父的臉黑得像鍋底,林母嘴唇都在抖。
兩個人追到門口,林母一把抓住林雨薇的胳膊。
“雨薇!你瘋了嗎!”林母的聲音尖得變了調,“你給我回來!”
林雨薇扭過頭,眼睛紅得嚇人:“媽你放手!”
“這是你的婚禮!三百多號人看著呢!你要我們林家的臉往哪兒擱!”
“臉?”林雨薇笑了一聲,那笑聲裡全是諷刺,“當初爸做生意賠得底朝天,是陸叔叔拿錢救的急。皓然哥從小到大幫過我多少次,你們忘了我沒忘!他現在躺在醫院可能要死了,我就為了這場婚禮不去看他?你們的心是石頭做的嗎?!”
林母被她吼得愣住了。
林父上前一步,壓低聲音:“有什麼事等婚禮結束再去,爸開車送你去,行不行?就半個小時……”
“半個小時?”林雨薇眼淚唰地流下來,“手術成功率隻有百分之十!半個小時後他可能已經死了!你們要我一輩子活在愧疚裡嗎!”
她用力甩開林母的手。
林母穿著高跟鞋沒站穩,往後踉蹌了兩步,差點摔倒。
林父趕緊扶住她,擡頭看著女兒,眼神裡全是失望和怒火。
“林雨薇!你今天要是走出這個門,就別認我這個爸!”
林雨薇背影僵了一下,但隻停了一秒,就提著裙擺繼續往電梯口跑。
婚紗在走廊昏暗的光線裡拖出一道白影,那麼刺眼。
…………
禮堂裡已經炸了鍋。
陳默站在原地,感覺所有人的目光都紮在他背上。
那些目光裡有同情,有好奇,但更多的是看好戲的興奮。
他爸媽從座位上衝過來。
陳媽媽眼圈通紅,抓著兒子的胳膊:“默默……這、這怎麼回事啊?”
陳爸爸沒說話,隻是死死盯著門口的方向,拳頭攥得緊緊的,手背上的青筋一根根凸起來。
他是個要麵子的人,一輩子沒丟過這麼大的人。
“媽,沒事。”陳默聽見自己說,聲音乾巴巴的。
“這還叫沒事?!”陳媽媽的聲音帶了怒氣,“婚禮辦到一半新娘子跑了,這叫沒事?她到底幹什麼去了?!”
陳默張了張嘴,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他能說什麼?
說林雨薇的白月光要死了,所以她跑去見他最後一麵?
說他在她心裡永遠排第二,連一場完整的婚禮都不配得到?
“哎呀,我就說吧。”
一個女人的聲音從旁邊飄過來,不大不小,剛好能讓周圍幾桌聽見。
陳默看過去,是林雨薇的閨蜜團那桌。
說話的是個穿粉色禮服的長發女孩,叫蘇倩,陳默記得她。
林雨薇最好的朋友,從來就沒喜歡過他。
“真愛無價。”蘇倩拿著酒杯晃了晃,眼睛瞥向陳默這邊,聲音又提高了一點,“我就說陳默配不上雨薇。看看,白月光一回來就原形畢露了吧?”
同桌另一個短髮女孩接話:“農村來的還想高攀,真是笑話。雨薇就是心太軟,早該分了的。”
“就是就是。”
“還以為真能修成正果呢。”
她們說得那麼自然,那麼理直氣壯,好像隻是在討論今天的菜好不好吃。
陳默感覺全身的血都在往頭上沖。
他想衝過去讓她們閉嘴,想掀了那張桌子,想把酒杯砸碎在她們臉上。
但他沒動。
他爸媽就在旁邊。
他爸氣得渾身發抖。
他要是鬧起來,爸媽會更難堪。
“算了。”陳爸爸突然開口,聲音沙啞。
陳默鼻子一酸,趕緊低下頭。
就在這時,後排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壓得很低,但禮堂太安靜了,每個字都清清楚楚飄進陳默耳朵裡。
“什麼逃婚啊,就是去找白月光了唄。這新郎官不過是個備胎轉正失敗……”
“嘖,真慘。”
“聽說他倆談了七年呢,七年都比不過人家一個電話。”
陳默猛地擡頭瞪過去。
那桌坐的都是爸媽那邊的遠房親戚,幾個中年男人正湊在一起說話,見他看過來,一下子閉嘴了,眼神飄忽著看向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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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剛才那些話已經說出來了。
收不回去了。
七年裡,他記得她每個月哪幾天會肚子疼,記得她不愛吃香菜,記得她看恐怖片會躲進他懷裡。
他陪她一起創業。
她爸生病住院,他在醫院守了三天沒閤眼。
他以為這些足夠證明他愛她。
他以為時間足夠讓一個人忘記另一個人。
現在才知道,有些人永遠忘不了。
哪怕那個人隻是躺在通訊錄裡的一個名字,一個永遠不會亮起的頭像。
“默默……”陳媽媽拉他的手。
陳默回過神,深吸了一口氣。他走到司儀台邊,從呆若木雞的司儀手裡拿過話筒。
話筒很沉。
他握緊它,話筒發出“吱~~”的一聲尖銳雜音,刺得所有人皺起眉。
“各位。”
陳默開口,聲音平靜得自己都害怕。
“今天的婚禮……取消了。對不起,讓大家白跑一趟。酒席照常,請大家……入席用餐吧。”
說完這句,他放下話筒,轉身就往主桌走。
身後傳來竊竊私語。
“這就取消了?”
“那下次還辦不辦啊?”
“辦什麼辦,新娘都跑了,還能有下次?”
“也是……”
…………
十一點,送走最後一批客人。
酒店服務員已經開始收拾桌子了。
杯盤狼藉,滿地的彩帶和花瓣,吃剩的蛋糕扔在一邊,奶油化成一灘白色的泥。
舞台上那個巨大的紅色“囍”字還在閃閃發光。
陳默一個人坐在主桌,看著那個字發獃。
爸媽被親戚勸回家了。
他想一個人待著。
七年。
他和林雨薇在一起七年。
七年裡他從來沒想過會有一天,她穿著他挑的婚紗,從他身邊跑向另一個人。
他想起剛纔在門口,她說的那些話。
“你隻是失去一個完整的婚禮。”
“他可能失去生命。”
“陳默,這不一樣。”
怎麼不一樣?
他的心就不是心嗎?他的感情就不是感情嗎?七年裡每一天的點點滴滴,就比不上那個人的一個電話?
服務員推著收餐車從他身邊經過,車輪碾過地麵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
有人關掉了舞台的射燈,那個“囍”字暗了一半。
陳默慢慢站起來,走到舞台邊,伸手摸了摸那個字。
紙質的,表麵有點粗糙,邊緣用金粉描了邊。
他想起一個月前,和林雨薇一起來酒店看場地。
她指著這個位置說:“到時候囍字就掛這兒,要最大的,讓所有人都能看見。”
她說這話的時候眼睛亮亮的,挽著他的胳膊。
林默看著眼前的場景,突然有點恍惚。
他轉身往外走,經過那張長桌時,看見地上掉著一支口紅。
金色的外殼,是林雨薇今天用的那支。
她補妝的時候他從鏡子裡看見過。
陳默彎腰撿起來,握在手心裡。
口紅殼是冰的。
就像她最後看他的那個眼神。
他走到門口,回頭看了一眼。
空蕩蕩的禮堂,滿桌的殘羹冷炙,破碎的酒杯,還有那個孤單的囍字。
七年。
換不來兩分鐘的等待。
陳默把口紅放進褲子口袋,推開門走了出去。
走廊的燈光明亮得刺眼。
他把門帶上,把那場荒唐的婚禮,和那個人,一起關在了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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