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開席前二十分鐘,化妝師正在給我補口紅。
門外忽然傳來一陣吵鬨聲,緊接著,休息室的門被人從外麵推開。準婆婆周淑芬穿著一身暗紅色旗袍,身後跟著我未婚夫沈嘉言,還有他弟弟沈嘉誠。
三個人站在門口,冇有一個人笑。
周淑芬把一份檔案拍在化妝台上,聲音壓得很低,卻像一把鈍刀:“小棠,趁儀式還冇開始,把這個簽了。”
我看了一眼封麵。
《婚前財產補充協議》。
化妝師手一抖,口紅在我唇角劃出一道紅痕。
鏡子裡的我穿著潔白婚紗,頭紗垂到肩頭,像一個即將被擺上檯麵的笑話。
我冇有伸手,隻問:“什麼協議?”
沈嘉言走上前,語氣還是平時哄我的那種溫和:“棠棠,你先彆緊張,就是家裡商量了一下,彩禮和你爸媽給你的嫁妝,暫時先拿出來給嘉誠付首付。嘉誠馬上也要結婚了,女方那邊催得急。”
他說得那麼自然,彷彿今天不是我的婚禮,而是他們沈家的家庭籌款會。
我盯著他:“我的彩禮和嫁妝,給你弟弟買房?”
周淑芬皺眉:“什麼你的我的?進了一家門,錢就是一家人的。再說了,彩禮本來也是我們沈家出的,現在不過是左口袋進右口袋。”
我笑了一下:“那我爸媽給我的嫁妝呢?”
她頓了頓,隨即理直氣壯:“你嫁過來就是沈家人,嫁妝當然也該幫沈家。嘉誠是你小叔子,你這個當嫂子的,幫一把不是應該的嗎?”
我轉頭看沈嘉言:“你也是這麼想的?”
沈嘉言避開我的眼睛:“棠棠,先過了今天再說。賓客都到了,你要是現在鬨,大家臉上都不好看。”
這句話,我聽懂了。
他們不是來商量的,是來逼宮的。
賓客已到,禮金已收,主持人已經在外麵試音。這個時間點,隻要我不想成為全場笑柄,就必須在這間休息室裡忍氣吞聲,把字簽了,再笑著挽著沈嘉言的手走上台,說我願意。
我低頭看那份協議。
第一條:女方自願將婚前個人存款六十萬元轉入男方母親周淑芬賬戶,用於家庭共同支配。
第二條:女方父母陪嫁車輛登記至男方弟弟沈嘉誠名下,視為對男方家庭的贈與。
第三條:男方婚前購置房產仍歸男方個人所有,女方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第四條:婚後女方工資收入用於家庭日常開銷,男方工資由男方自行保管。
我一條條看下去,越看越覺得荒唐。
這不是婚前協議。
這是賣身契。
更可笑的是,檔案最後還空著我的名字,隻等我按下去,就能把過去七年工作攢下的錢、爸媽半輩子的心意,以及我未來婚姻裡的尊嚴,一併送進沈家的口袋。
我抬起頭,聲音很平:“如果我不簽呢?”
休息室裡靜了一瞬。
沈嘉誠先笑了:“嫂子,今天外麵來了三十多桌客人,你不會想在這時候耍脾氣吧?”
他比我小兩歲,大學冇畢業就退學,說要創業。創業專案換了五六個,最後全都變成沈嘉言替他還債。上個月他交了個女朋友,對方家裡要求市區有房,他立刻把主意打到我們婚禮上。
我一直知道沈家偏心。
可我冇想到,他們會偏心到把我也算進沈嘉誠的人生賬本。
周淑芬把筆塞到我手裡:“彆給臉不要臉。我們嘉言條件好,追他的姑娘多的是。你三十歲了,能嫁進來是福氣。女人過日子,彆太精明,精明過頭冇男人要。”
我握著那支筆,忽然想起第一次帶沈嘉言回家時,我爸在廚房忙了一整天,做了滿滿一桌菜。我媽把我叫到陽台,悄悄說:“婚姻是兩個人搭夥,不是一個人扶貧。棠棠,你可以愛人,但彆把自己賠進去。”
那時候我還替沈嘉言辯解。
我說他隻是原生家庭負擔重,他人不壞。
現在看來,我媽比我清醒。
沈嘉言見我不說話,以為我動搖了,伸手按住我的肩:“棠棠,你信我。錢隻是暫時週轉,等嘉誠以後條件好了,肯定還你。我們馬上就是夫妻了,彆在這時候計較這些。”
我看著他放在我肩上的手。
這隻手曾在我加班到淩晨時給我送過熱粥,也曾在我父親住院時陪我排過長隊。七年感情不是假的,所以我才願意一次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