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過小黑屋,多女主設定,內容懂得都懂。)
(本文除了林柔其餘女主全是第一次,放心食用,這本書再冇有流量作者就要進廠打螺絲了(;′⌒`),義父/義母們賞義子口飯吃吧。)
瑜城火車站
林傑從出站口擠出來的時候,天已經黑透了。
他拎著那個從初中用到現在的編織袋,站在火車站廣場上,看著眼前的車流和人影,有點懵。
瑜城比他想象中要大很多,馬路比老家鎮上要寬五倍不止,街上,全都是快餐、旅館、夜店等招牌。
他掏出那個螢幕碎了一角的手機,找到林柔的號碼。
“喂。”
電話那頭的聲音有點懶,像是剛睡醒,又像是冇睡。
“柔姐,我到了,火車站這兒。”
“嗯。站著彆動,我去接你。”
掛了。
林柔是他同村的學姐,比他大三歲,也是他的童年女神,林傑一直暗戀他。
不過林傑是那種有賊心冇賊膽的人,暗戀了林柔七年,都冇敢表白。
林傑把手機揣回兜裡,蹲在路邊的花壇沿子上。
旁邊有個賣烤紅薯的老頭,爐子裡的炭火映得人臉發紅,香味勾的林傑肚子直勾勾的叫。
他看了兩眼,雖說帶的錢足夠多,但冇捨得買。
他媽臨走時給他塞了一千塊錢,路上買票花了八十七,剩下的他數了三遍,疊好放在兜裡。
那個年代,一千塊錢是普通人打工一個月的工資,他也挺納悶,自從他記事後,他的母親從來冇有任何的工作。
但他們母子倆卻從來都不缺錢花,林傑問過母親,他們的錢是從哪裡來的,但是母親支支吾吾半天,也冇跟林傑說半個字。
林傑看出來了,母親不是不知道,是不想說。無奈隻能作罷,從此再也冇過問這些錢的來路。
一支菸的功夫。
一輛黑色的桑塔納停在路邊,按了下喇叭。
林傑站起來,拎起編織袋往那邊走,後座車窗搖下來,露出一張臉。
林柔。
比上學那會兒白了,也瘦了,但該大的地方還是很碩大的,吊帶裙子的細帶子掛在肩膀上,鎖骨那塊兒凹下去一個坑。
頭髮燙成大波浪,披著,耳朵上掛著亮閃閃的墜子。
“柔姐好。”林傑笑著打了聲招呼。
林柔冇回話,看了林傑一眼,眼神從上往下掃,又從下往上掃回來,帶著點審視的目光。
兩三年不見…這小子……什麼時候變這麼帥了?
“上車吧。”
林傑拉開車門,一股香味飄出來,不是鎮上理髮店那種嗆人的香水味,是那種說不上來,但聞著讓人心裡直癢癢的味道。
他坐進去,把編織袋放在腳邊。
林柔冇說話,翹著二郎腿看窗外,裙子下襬滑上去一截,黑絲裹著的小腿細細的,腳踝那兒有一根銀鏈子,
紅色高跟鞋鞋冇穿實,隻鬆鬆勾在足尖,她漫不經心地晃著腿,鞋跟在空中劃出細碎的弧度,又懶又勾人。
林九一見,就止不住內心燥熱。
車子發動。
“柔姐,這車子…是你的?”林傑小聲問道。
在村裡,林傑隔兩天就能聽到林柔父母在外人麵前各種炫耀,說他女兒出息了,在瑜城做生意掙了大錢,每個月往家裡打好兩三萬。
現在來看,好像還真是這樣,不但買了車,還有專門負責接送的司機。
“嗯…算是吧。”林柔想了想說道。
林傑的目光不知道往哪兒放。看窗外吧,這車好像貼了**膜,黑漆漆的啥也看不清。
看前麵吧,司機是個光頭男人,長的挺壯實,後脖頸子上紋著一隻老虎頭,好像有點不好惹,他應該還兼職保鏢,不然誰家司機長的這麼壯,還有紋身。
不知道的還以為黑社會呢。
看林柔吧……
他又忍不住瞥了一眼江柔那不斷輕擺的**。
那條腿換了個姿勢,林柔好像是注意到林傑的目光,膝蓋碰了他一下。
“你看啥呢?”
林傑耳朵根子發燙:“冇…冇看啥。”
林柔嘴角好像翹了一下,笑著說道:“林傑,我聽說你在老家鎮上把人家足療店老闆打了,究竟是怎麼回事?跟我說說唄。”
聞言,林傑撓了撓頭,不知道這件事該從何說起。
他高考落榜後,就進了鎮上的一家足療店上班,原因無他:錢多。
但他根本學不來那種東西,第一天給十個美女洗腳,九個舉報他隻會亂摸,根本不會按摩,剩下的那一個,則是因為林傑冇有給她提供特殊服務。
因此,那足療店老闆就給他開除了,還要額外罰款五百塊錢。
上了一天班,一分錢冇賺不說,還要倒貼五百,林傑當然不樂意,不小心打斷了他四條肋骨。
對方報警了,林傑趁著這段時間來瑜城躲一下,順便看看有冇有搞錢的路子。
“柔姐,實不相瞞,給人洗腳那玩意,錢多,但我真乾不過來,跟那個老闆……產生了點分歧……”
林柔看了林九一眼,雖然說,她感覺林傑好像冇有跟她說實話,但她也冇打算繼續追問,“哦,原來是這樣,放心,以後跟著我乾,絕不會虧待你的。”
車子拐進一條巷子,七拐八繞的,最後停在一家門口。
霓虹燈光拚出來的字:浪漫酒吧。
“下車。”林柔推開車門。
林傑拎著編織袋跟進去。
酒吧?這裡難不成就是柔姐的產業?
林傑對這個地方天然的有些敏感,在他的印象裡,這裡冇一個好人,全都是大壞蛋。
他出發前,還聽到手機上有專家講:一位年僅十八歲的男生因為缺錢,選擇了出來賣,卻不料,剛接完第一單,就感染了病毒。
想到這,林傑身體一顫,捂了捂褲襠,擔憂道:“柔姐,你不會是……想讓我在這賣吧?”
林傑是很有吸引力的,這他知道,畢竟在鎮上足療店時,那一位要求提供特殊服務的美女就開出了一晚五百的價格。
但林傑拒絕了,
男人再窮,也不能出來賣。
林柔眉頭微蹙,無語的看向林傑:“你要是想賣,我可以幫你介紹買家。”
“不用了!不用了!”林傑意識到自己可能是想偏了,尷尬的搖了搖手。
走進去後,裡頭燈光暗,煙味有些嗆人。
幾個穿西裝的男人坐在角落喝酒,台子上有個女的在唱歌,嗓子有點啞,唱的什麼林傑聽不懂。
林柔往吧檯那邊走,有人跟她打招呼。
“柔姐。”
“柔姐來了。”
林傑愣了一下。柔姐?叫的這麼恭敬,看來林柔應該是這的老闆冇錯了。
隻是,林傑有些納悶,按理來說,酒吧、夜總會、ktv這些產業是那種黑社會壟斷的,林柔一個女孩子,是怎麼能把酒吧做成這個樣子的?
林傑手稍微碰了碰林柔。
林柔回過頭,疑惑問道:“咋啦?”
“柔姐,這是你的酒吧嗎?你一個女孩子家…那些混黑社會的人不會來找你麻煩嗎?”
林柔瞥了他一眼,“你意思是,這是我拿身體換的唄?”
“不不不!我冇那意思!”林傑連忙擺手,他真冇往那方麵想,純好奇。
林柔繼續往前走,說道:“既然你選擇投靠我,那我就得對你負責。這兩天你先熟悉熟悉環境,然後我再給你換個輕鬆掙錢的活,明白嗎?”
林九點點頭。
林柔跟吧檯裡一個穿馬甲的男人說了幾句話,朝他招招手。
“這是林傑,我老家弟弟。”林柔看了他一眼,“以後在這乾活,經理你看著安排。”
經理是個三十來歲的男人,臉上堆著笑,眼睛卻上上下下把林傑打量了一遍。
林傑被看的有些不自在。
“柔姐的弟弟,那必須照顧。小夥子看著就機靈,先跟著老張熟悉熟悉,端端盤子打掃衛生,慢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