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讓陳晛主動投誠,大概率是不可能的。
但是和「廢帝」相比,來大明當個安樂公,也就不是不能接受了。
朱標的問題是想太多,既想讓朱元璋滿意,又想收穫全天下的愛戴。
這怎麼可能呢。
朱元璋和朱雄英,都不喜歡這種討好型人格。
把明帝國看成一個蛋糕,皇家吃一口,天下人就少一口。
勛貴集團吃一口,文官集團就少一口。
通過胡惟庸一案,文官集團暫時被壓製。
朱雄英要努力把蛋糕做大。 讀好書上,超省心 ,提供給你,的閱讀體驗
朱標也想把蛋糕做大。
但是和目標明確,邏輯清晰的朱雄英不同。
朱標最大的問題是,不知道該如何把明帝國這個蛋糕做大。
通過虞衡清吏司,朱雄英已經將明帝國的工業製造體係,統歸飛龍宮。
復土均田充分證明瞭朱雄英的野心。
和老懷大慰的朱元璋不同。
朱標看朱雄英的心情越來越複雜。
朱元璋寶刀不老,上個月皇宮又有王子出生。
朱雄英受封皇太孫之後,表現越來越出色,這讓朱標在欣慰的同時,也頗為尷尬。
工部管鐵廠的時候,鐵廠連年虧損,幾乎到了要關停的程度。
朱雄英接手後,鐵廠利潤連創新高,連文華殿都要頻繁從飛龍宮借糧度日,這讓朱標情何以堪。
朱元璋對朱雄英的重視,實則是對朱標的鞭策。
朱標如果拿不出表現,太子之位或將名存實亡。
「安南固然有錯在先,王弟在應天遭此羞辱,若不加以安撫,必禍起蕭牆,其餘藩國亦有唇亡齒寒之虞,屆時若人心思動,則我大明天朝上國的威儀蕩然無存矣。」
朱標痛心疾首,縱然要擴張,也要在平息了內患之後,再輕裝上陣。
朱元璋看朱雄英。
朱雄英就一句話:「天予而不取,必受其咎。」
「上天有好生之德,豈會助紂為虐?」
朱標不同意。
「恰恰是因為上天有好生之德,所以我們才應順天理、承民意,拯救安南的黎民百姓。」
朱雄英不動聲色,給朱標挖了個大坑。
有一說一,明帝國百姓雖然還沒有徹底從前朝壓榨中恢復過來,蛻變成西方人記載中的「理想國」。
可也比安南人幸福許多。
在某些人文墨客的記載中,有明一代,尤其是朱元璋殘忍壓榨,明代民不聊生。
可是在很多遊歷明代的西方人的記載中,明人不僅「極好吃喝」,而且好「聲色之樂」,「遠比歐洲富裕的多」。
再後來,漢人的生活就發生了變化,形同乞丐,隨便一點殘羹剩飯,就會引發很多人的哄搶。
「未慮勝,先慮敗,若不能速勝,戰爭必曠日持久,屆時又當如何?」
朱標對軍事並非一無所知。
「父王,您也太看得起那些蠻夷了,想把戰爭拖至曠日持久,且問我三尺鋼刀是否同意。」
朱雄英並不認為安南有抗衡明軍的實力。
按照朱雄英的計劃,明軍將以「懲奸除惡」的名義進入安南。
胡季犛的野心非常大,仗著是明帝國的「不征之國」,向周邊國家地區頻繁發動戰爭,百姓深受其害,生活困苦。
明帝國作為宗主國,理應維護安南的和平穩定,隻消以「懲奸除惡」的名義進入安南,就能在極大程度上,削弱安南人的抵抗意誌。
待清除了以胡氏為首的安南權臣之後。
陳晛隻需主動內附,就可以成為於國同休的安樂公。
如果陳晛不願內附。
那就要太醫出手了。
朱標沉默。
計是好計。
隻是稍顯陰毒。
但若能征服安南,拓土千裡,亦不失為蓋世之功。
可加大力度。
看朱標不再說話,朱雄英這才把沈莊的摺子遞上去。
朱元璋看完摺子,不置可否,隨手把摺子遞給朱標。
朱標看完,提出自己的意見:「海貿早有定議,隻許以瓷器、絲綢、茶葉等物,鐵器需慎之又慎,以免借寇齎盜。」
「父王可知,朝廷出產的瓷器和絲綢,販運至海外價值幾何?」
朱雄英憤怒的就是這個。
沈家依靠海貿成為江南钜富,對於海外貿易裡的彎彎繞繞再清楚不過。
朝廷不許出口鐵器,隻許出口瓷器、絲綢、茶葉本無可厚非。
經相關官員操作後,去年朝廷對外貿易,獲利隻有區區120萬貫。
這裡的「貫」,乃是朝廷發行的寶鈔。
明帝國在出口商品的同時,還要從海外進口蘇木、硫磺、生紅銅等物。
通過沈莊,朱雄英才得知,明帝國出口的商品,價格隻在成本的基礎上翻了一倍。
進口的物品,價格卻是在當地售價的十倍。
海上貿易有一說一,由於風險極大,十倍之利其實並不過分。
關鍵在雙重標準。
進口的時候許以海商十倍的利潤。
出口的時候卻隻在成本的基礎上翻一倍。
朱雄英就要問問為什麼了?
蘇木、硫磺、生紅銅這些東西,產地不止一處,可替代程度非常高。
朝廷出口的瓷器、絲綢、茶葉,天下僅此一家,別無分號。
朱雄英都不用查。
要麼是經手官員慷朝廷之慨。
要麼是蠅營狗苟,私下裡受了胡商的好處。
「可有證據?」
朱標堅持不能無罪而誅。
「雖然沒有,想查清卻也不難。」
朱雄英祭出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每一次權力更迭,都會產生新一輪財富分配。
國朝初立,還沒有機會完成財富積累,隻需對經手官員的財產進行覈查,有沒有貪贓枉法,一清二楚。
即便清清白白,如此輕易慷朝廷之慨,也應革職查辦永不敘用。
朱標還想說話,朱元璋截過話頭:「依你之見,又當如何?」
朱雄英早有定計:「帝國所需之物,當召集海外藩屬國,通過競價,從朝廷獲得採購配額;
凡出口之物,價格一律在成本的基礎上翻十倍,愛買不買;
為確保海運暢通,應天水軍應東出掃蕩海疆,嚴打走私和海盜,但凡未持有朝廷出具的勘合,一律作為走**理。」
勘合是用於核對憑證的行政製度,既指驗證符契文書的行為,也指核驗時使用的符契本身。
勘合將符契一分為二,雙方各執一半,通過騎縫印章、文字分寫等方式實現憑證核驗。
明代在對外通商、官吏馳驛、財政管理等場景中,普遍應用勘合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