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攤的。”
“賣什麼?”
“鞋。高仿的。”
我笑了:“高仿的?”
他也笑了,撓了撓頭:“混口飯吃嘛。”
那天晚上,我跟著他去了他的攤位。
他在那裡站了三個小時,賣了八雙鞋,賺了兩百塊。
但他的嘴皮子很溜,跟每個顧客都能聊上幾句。
有人嫌貴,他能把人哄回來。
有人嫌款式不好看,他能現場編一個故事,把鞋說得天花亂墜。
我站在旁邊看了三個小時,心裡有一個念頭越來越強烈。
這個人,是個天生的主播。
第二天,我找到他。
“你想不想當網紅?”
他愣住了:“啥?”
“我說,你想不想當網紅?我幫你開賬號,我幫你寫指令碼,我幫你接廣告。你隻需要坐在鏡頭前笑,錢就來了。”
他看了我半天,說:“姐,你是不是騙子?”
我又笑了。
那時候的我,二十五歲,電視台編導,月薪一萬五。
在這個城市裡,不算有錢,但也體麵。
我說:“我不是騙子。我是要投資你的人。”
他猶豫了很久。
最後說:“那我需要做什麼?”
“相信我。”
他點了點頭。
後來的事,所有人都知道了。
我辭了電視台的工作,拿出所有積蓄,租了一個小工作室,給他買了第一台直播裝置。
我寫指令碼寫到淩晨三點,第二天七點又爬起來去談合作。
他漲了第一個十萬粉絲的時候,我們吃了一頓燒烤慶祝。
他喝了三瓶啤酒,紅著眼睛說:“晚晚,謝謝你。”
那是他第一次叫我晚晚。
後來就不叫了。
叫老婆。
他跪在我麵前求婚的時候,手裡拿著一枚很小的鑽戒。
零點三克拉。
他說:“晚晚,我現在冇什麼錢,但我以後一定會讓你過上好日子。”
我哭了。
不是因為鑽戒小,是因為我相信他。
結婚後,我們搬進了新房。
我出錢付的首付。
房產證上寫了我們兩個人的名字。
他說:“晚晚,你對我真好。”
我說:“你是我老公,我不對你好對誰好?”
那時候林琳還冇來。
那時候一切都很好。
後來公司越做越大,從兩三個主播發展到三十多個。
我需要一個助理。
林琳來了。
剛畢業的大學生,學的是傳媒,看起來很機靈。
我手把手教她,怎麼對接品牌,怎麼寫合同,怎麼處理突髮狀況。
她很聰明,學得很快。
三個月就成了我的左右手。
我從月薪三千給她漲到兩萬。
她叫我“晚姐”,叫得很親。
我還記得她過生日的時候,我給她買了一個LV的包。
她抱著我說:“晚姐,你比我親姐還好。”
那時候我不知道,她已經在背後叫我“那個傻子”了。
懷孕之後,我把公司的事慢慢交給周昊。
我想著,夫妻同心,其利斷金。
我安心養胎,他負責賺錢。
多好。
但我冇想到的是,我前腳剛退出公司,林琳後腳就進了周昊的辦公室。
一開始是開會。
後來是加班。
再後來,門一關就是兩三個小時。
公司裡的人開始議論。
有人悄悄告訴我:“晚姐,你要不要注意一下林琳?”
我冇在意。
我說:“她是我招的人,我信她。”
現在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