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帥是貴洲人,從外地到京城電影學院讀導演係,屬於華國第六代導演。
之前拍過《冬春的日子》、《扁擔-姑娘》、《極度寒冷》與《夢幻田園》四部影片,卻都冇有在華國上映過。
儘管《冬春的日子》曾被鷹國BBC選為影史百大經典。
但王小帥的名字一直隻限於電影界的人知道,一般觀眾根本不知道他是誰。
而這次的《單車》出品單位是北影廠,投資方則有三家,彎省的焦雄平,中影,還有琺國的資金。
更因為有彎省的吉光公司監製,有機會到彎省放映。
而劉捷也是北影的,擔任過王小帥三部電影的攝影指導,都快成了他的禦用攝影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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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飯,王小帥開始出題,讓林墨給出相應的動作表情之類的變化。
素人不會表演,他在現場可以進行調教,可如果表情變化不自然的話,哪怕林墨再有靈性,他也不敢用。
然後,
看著林墨嬉笑怒罵變換自如的表情和說來就來的眼淚,王小帥都驚了:「你學過表演?」
林墨擦了擦眼角的鱷魚淚:「冇有,但是想要大爺大媽們心甘情願的掏錢,隻會說好聽話可不行,情緒、語氣、話術和表情也得到位!」
說完,看著驚訝的王小帥和劉捷兩人,林墨表情意味深長地嘆了口氣:「騙人先騙己啊!」
「牛逼!」劉捷豎起大拇指,不愧是13歲就出來混江湖的,算命準不準另說,就是這表情管理確實有兩下子…甚至比藝術院校出來的演員更自然。
果然,演技不管在哪個行業,都踏馬是硬通貨啊!
王小帥恍然,確實是這個理,騙人先騙己,一個人在說謊時,如果能夠深信不疑的認為自己所說的是事實,
那麼他們的麵部表情和肢體語言就會顯得非常自然,連專業的心理專家也難以察覺他們在撒謊。
這下子,王小帥看著林墨的眼神又變了,這就是老天爺賞飯吃的演員,不光長的靈性,演技還這麼好!
什麼是演技?
演技是對錶演專業的一個籠統稱呼,很多人認為演技是一個說不清,道不明,摸不著的抽象玩意。
但其實說白了,演戲就是騙人,騙觀眾的感情和眼淚。
有的演員拍了部影視劇,卻冇有一個能讓觀眾記住的角色,這或許是運氣不好,也有可能是角色不出彩,但更有可能是演員的演技不達標。
這方麵最有說服力的是還珠裡麵的容嬤嬤,小朋友一聽到這個名字就渾身發抖,現實中的容嬤嬤出現街頭時被人用雞蛋砸,菜市場買菜會被拒絕,連孫子都不願意讓奶奶去學校接。
就是因為她通過精湛的演技和真實的情感表達,細膩的表情變化,逼真的肢體語言將角色演活了,騙的觀眾分不清現實和虛幻。
這種真實感就是演員通過欺騙手段營造出來的。
所以人們常說看戲的是傻子,唱戲的是瘋子。
「自行車騎的怎麼樣?會不會簡單的車技?比如,雙腳離地停留不倒。」
林墨喝著茶水答非所問:「闖蕩江湖這幾年,為了不被欺負,學過自保手段。」
王小帥滿臉笑容地一拍桌子:「那就妥了,三天後你帶上身份證到派出所門口等我……」
角色確定之後,約定好簽合同和辦理暫住證的時間,林墨便帶著劇本打車回到南城區租的四合院。
南城屬於三教九流匯聚之地,聚集了眾多從事服務型、手工業等底層職業的居民,收入有限,所以這邊的房租相對較低。
林墨之所以在這裡租房子,倒不是圖便宜,而是這裡的房東不強求暫住證,就是房租就貴了點。
他租的這家院子八百一個月,半年一交,被抓不退……
林墨哼著梁靜如給的勇氣,泡好茶,坐在沙發上,一邊品著茶,一邊研讀劇本。
剛纔回來的時候,王小帥說了,開機時間定在四月初,整個戲拍完要兩個月左右,報酬是一個月五千塊加管飯。
林墨畢竟是個初出茅廬的新人,按照現在的平均工資標準,五千塊不多,卻也不算少了。
其實,如果是圈子裡或者藝術院校的新人,隻要說演主角,別說給五千,不給錢都搶著演,甚至自帶盒飯。
但林墨不行,再好的順風船也別想白嫖他。
自從學會了易經六十四卦,至今還冇有人能在他身上占到便宜…當然,漂亮的女人除外。
隨著時間一點點過去,日漸西斜,窗外不知何時又颳起了風,院子裡的古棗樹被風吹的嘩嘩作響。
屋裡,林墨一臉失望地合上劇本,故事很簡單,簡單到他想打人。
就是一個自私虛榮的少年和一個倒黴催的木頭窩囊孩子,因為一輛自行車迸發出一場偉大友誼的故事。
一個要車,求生存。
一個要車,搞物件。
林墨飾演要車搞物件的小堅,本來他都成功了,結果就在他要一親芳澤的時候,倒黴蛋犟種小貴的出現,讓瀟瀟移情別戀了有更好車、更好車技的小黃毛,小堅生氣的拍了小黃毛一板磚。
對方來報復的時候,小貴正好來換車,被誤認為是一夥的,被毆打,車也被砸爛。
故事的最後,小貴扛著已經壞了的單車,不知所措的走著。
這是一個有關於青春的故事,冇有結局。
林墨之所以失望,是整個故事連點親密曖昧的戲都冇有,總覺得拍這種寫實單純的電影,多少有點違揹他進入娛樂圈的初衷。
可既然已經答應了下來,再反悔就顯得他很冇品……
林墨頗為唏噓地點上一根菸,抽了兩口後,開始按照王小帥的要求寫人物小傳。
「我叫小堅,生於1983年的燕京,住在一條被高樓擠壓的衚衕裡。
我的家是重組家庭,父親帶著我,繼母帶著妹妹,四口人擠在一間不足二十平的平房裡。
父親是個修車工,總說「下個月就給你買單車」,可這話從我上初中說到職高,車冇見著,倒是攢了一肚子失望。
十七歲那年,我偷了家裡給妹妹交學費的五百塊錢。
那天,我攥著錢在二手市場轉悠,手心全是汗。車販子遞給我一輛銀色變速車,車架上有一道不起眼的劃痕,我冇在意——它太像櫥窗裡那些讓我挪不開眼的「捷安特」了。
騎上車時,我感覺自己終於能挺直腰板,和哥們兒在放學後飆車、耍花樣,甚至能鼓起勇氣載著瀟瀟穿過衚衕。
她坐我後座時,髮絲蹭過我的脖子,癢癢的,像春天的柳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