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說好驚喜你驚嚇!機遇變危機?
「秦澈被警察抓了!?」
杭城酒店大床上,原本還有些迷迷糊糊的楊蜜瞬間清醒。
從日記內容看,秦澈最近認認真真拍戲,昨天還順手做了一件好事。
怎麼會被帽子叔叔給抓走呢!?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讀台灣好書選台灣小說網,🆃🆆🅺🅰🅽.🅲🅾🅼超讚 】
楊蜜立刻就要詢問。
但有人速度比她快。
【劉亦霏】:怎麼回事,帽子有冇有說原因?
【熱芭】:說是有人報警他故意傷人,讓他去派出所說明情況。
【楊蜜】:故意傷人?他每天都在劇組拍戲,哪有這個時間,昨天還順手救了一個老人..:
嘶!
【劉亦霏】:碰瓷!
【景恬】:都別急,我打電話讓人過問一下。
【楊蜜】:我也讓趙若瑤去關注一下。
【劉亦霏】:有訊息記得在群裡說一聲。
這一刻,四女表情都變得極為認真。
熱芭擦掉手心的汗,就聽到旁邊傳來巨興茅的聲音:「熱芭,你對阿澈這件事有冇有瞭解?」
劇組今天剛開始拍攝工作,幾個帽子叔叔便找上來。
詢問車牌號京XXX,是否為他們劇組用車,還拿出照片。
確定車冇問題,對方就詢問昨天晚上六點到七點這段時間,是誰在駕駛。
場務一看,發現駕駛員是秦澈,
帽子叔叔表示,說接到人報案,秦澈犯故意傷害罪,要他跟著回去協助調查。
「我不知道。」熱芭很想說出碰瓷這個猜測。
但理論上,她並不知道秦澈昨晚「助人為樂」的事。
那就不可能得出「被碰瓷」的結論。
「但我相信阿澈的為人,不可能做違法亂紀的事。」熱芭語氣前所未有的認真。
「我也相信他。」巨興茅拿出手機:「我讓人過問一下。」
這段時間相處,他覺得秦澈為人成熟風趣幽默,業務能力強且長相好,還十分懂禮貌和規矩,
不像是會做出故意傷害行為的人。
更何況秦澈被帶走時,臉上先是意外,很快又恢復鎮定的表情不似作假。
更讓他放心的是,秦澈說「導演你們正常拍攝吧,我去去就回。」
這份自信,需要底氣支撐。
與此同時,順義區×街道派出所內。
辦事民警正在按照規矩詢問秦澈身份名字職業。
基礎流程走完,民警詢問道:「8月15號下午六點十五分,你在哪裡?」
秦澈坐在椅子上,表情平靜反問:「阿瑟,今天幾號?」
「我是問你,不是你問我!」民警語氣很不善。
「你是已經把我當成罪犯了?」秦澈眼神一凝:「你要是帶著這樣的主觀和情緒,我不願意再配合調查,我會立刻投訴你!」
「你!」民警表情很不好看。
這種因為口角之爭就打傷老人的人,居然還能當演員。
「吳琥,你站一邊。」一箇中年男子將吳琥拉開,坐到位置上,笑容親切:「小夥兒,我這位同事也是看到老人的傷情,纔會帶有情緒,你包涵一下。」
「我保留投訴的權利和想法。」秦澈表情很鄭重:「事情還冇調查清楚,法院更冇有出判決。」
「我不是罪犯,頂多算是嫌疑人,不應該被當成罪犯對待。」
中年男子眼中閃過一絲異色,微笑道:「理解,理解,今天是8月16號,請問你8月15號下午六點十五分在哪裡?」
「8月15號就是昨天。」秦澈回憶起來:「昨天我五點之後下戲,聽說順義區X街道有家不錯的烤鴨店,問場務借了車鑰匙來這附近買烤鴨。」
「六點十五分,我應該是在一家便利店內吃關東煮。」
中年男子將資訊快速寫上,繼續詢問:「是XX便利店嗎?」
「是,是叫這個名字。」秦澈點頭。
得到肯定的答覆,中年男子直入主題:「你在這家便利店,是不是遇到一個身穿白色短袖,拄著柺杖,六十歲左右的老頭子?」
「是啊。」秦澈臉上露出疑惑表情:「我還看到他買了貢丸。」
「邊走邊吃,走到門口的時候,被貢丸給卡喉嚨了。」
「我第一時間出去,用海姆立克法幫他把卡喉的貢丸吐出了。」
「後麵我看他冇問題了,就直接離開了,畢竟黨教導我們,做好事不留名。
中年警察陸仟和年輕警察吳琥:「.
這麼聽起來,你居然還是一個優秀青年。
「等等。」秦澈似乎想到什麼,看著陸仟問道:「帽子叔叔,你說找我來配合調查一起故意傷人案件。」
「你不會告訴我,報案的就是被我救下命的老人吧?」
陸仟和吳琥:
「
「小夥兒,別激動嘛。」陸仟出聲安撫,心裡搖擺不定。
「我激動了嗎!?」秦澈站起來看著兩人,聲音加大:「我算是明白了,我是助人為樂,幫忙幫出一個仇人。」
「冇感謝就算了,我也不想著,結果人家恩將仇報,說我故意傷害?」
「這不就是碰瓷,想要敲詐勒索我嗎。」
「你話不要這麼難聽,什麼碰瓷和敲詐?」吳琥忍不住開口:「這件事還冇調查清楚。」
「是嗎?」秦澈忽然收斂情緒,冷冷看著吳琥:「你王法官啊?」
兩人一愣,緊跟著吳琥臉色瞬間漲紅。
「我早看出來了,你對我帶著惡意,似乎一開始就判定我故意傷人。」秦澈拿出手機:「我要打電話,我有這個權利,我要聯絡律師。」
「故意傷害,那已經不止是民事,而是可以構成形式。」
「還陷我,我要告這個為老不尊的傢夥!」
「你夠了。」吳琥聲音變響,但被陸仟打斷:「是你夠了,你給我出去!」
吳琥表情一陣變化,最後選擇離開辦公室。
秦澈看著他離開,表情恢復平靜,看著陸仟說道:「這人,按照你們警方程式,是不是要迴避這起案件?」
陸仟驚訝於秦澈的思維能力,略微猶豫後說道:「受傷老人和吳琥是一個大院,吳琥父親走得早,她母親帶他一個長大不容易,院子裡叔叔伯伯接濟他長大。」
陸仟點到即止,但秦澈聽懂了。
「受害」老人對吳琥有恩,所以老人報案後,吳琥天然信任老人,對他這個故意傷害老人的人自然帶著敵意。
但這也隻是陸仟一麵之詞,誰知道這人是不是幫凶呢?
他絕對會投訴。
「我冇有故意傷害,而是救人。」秦澈重新坐下。
「受害人說,他不小心將湯汁撒到你腳上,你直接動手揍他。」陸仟說道:「醫院那邊做了傷情鑑定,老人肋骨斷了兩根。」
「你說自己是救人,有證據嗎?」
秦澈冇有回答這個問題,而是反問:「阿瑟,你該比我懂法律。」
「這件事不該我證明自己無罪,而是你們要證明我有罪。」
「那麼,你們有證據證明,是我傷害那老人嗎?」
陸仟沉默了,顯然他們也冇證據證明這一點。
吳琥已經走訪過便利店,收銀員回答是冇看到兩人發生口角。
冇有人證,冇有物證,隻憑當事人口供,無法給秦澈定罪。
更何況,國內遵循的是疑罪從無。
而陸仟看秦澈的表現,心裡產生兩個判斷,
一,那大爺在碰瓷。
二,秦澈內心強大,天生罪犯。
他更傾向於第一種情況。
秦澈最開始的激動,做不了假。
「如果冇有證據,配合調查也配合完了,我可以走了吧?」秦澈開口詢問:「還是說,你們要強行拘留我24小時。」
陸仟當然冇有選擇強行拘留秦澈,因為他們一點證據都冇有。
雖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明確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傳喚查證時間,可以拖到8小時。
若案件存在適用行政拘留的可能性,查證時間可延長至24小時。
但若是連線索都冇有,警方不會用這種方式。
否則對方一定會申請行政複議和投訴。
「隻憑藉「受害者」的話,我們自然不可能拘留。」
「我們會繼續查證,小夥兒你要是有證據,也可以提供。」
陸仟將秦澈送出派出所。
「這件事我看冇完,我們會再見麵的。」
意味深長的笑笑,秦澈到路邊打車返回影視基地。
坐在車子後座,他眼中閃過一絲無語。
日記本可是寫的清清楚楚「成就達成,天降機緣」,也就是說,情報會為他帶來好處纔對。
事實上,不管是收穫試鏡情報,還是得到有一百個位元幣的冷錢包,又或者掌握一些藝人黑料,確實都是好事。
所以在用海姆立克法幫助這個老人時,想的是對方身份特殊,也許會變成一個頂尖人脈。
畢竟情報最後也寫了,會給一個驚喜。
可這分明是驚嚇。
救人居然變成被碰瓷,也是讓人無語!
「希望你們不要再做多餘的事。」
秦澈拿出手機,點開一個視訊。
這視訊播放的內容,正是老人吃東西被卡住喉嚨,他用海姆立克法幫忙的全過程。
他也是留了一個心眼,救人時將手機開啟,放在就餐區對外進行錄製。
所以他回到便利店,收銀員還提醒他別忘記帶走手機。
其實隻要秦澈給出這個視訊,事情就會得以解決。
但他卻不願意這麼做。
因為錄製視訊這件事,是他個人謹慎行為,不是日記情報給出的指南。
他還是願意相信「情報就是機遇」,暫時就當自己冇有證據來處理這件事。
反正有這視訊,再壞的情況也不會是由他來承擔。
「日記本啊日記本,別讓我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