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謠言
11月4日,2013屆的快男選手們在京城舉辦了一場粉絲見麵會以後,便在天娛傳媒的安排下趕到上海。
明博也是如此,他將還在錄製的專輯工作都轉移到了上海,接下來的工作會全在這裡完成。
其實也不是所有選手都趕往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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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辰宇跟歐壕並冇有立刻動身前往。
這倆人都接了其他的工作。
歐壕在謝挺風的幫助下進入了港圈,並成為了所有快男當中第一個出演電影的人。
他即將出演的《臨時同居》,這部片子陣容還算不錯,男主是張家輝,女主鄭秀文,與歐壕演情侶的則是楊影。
然後華辰宇這邊,天娛給他接了幾個GG,拍攝地點都在京城,他需要在這邊拍完以後再去上海。
對於歐壕現在就接到電影,且直接是男二,與張家輝、鄭秀文等影帝影後合作。
快男其他選手們都是非常羨慕的。
華辰宇那邊也是如此,要知道他這次可是一次性拍攝好幾個GG。
而因為歐壕與華辰宇都被安排了重要工作,隻有明博跟著到上海。
選手中突然的就出現了一種言論。
說明博雖然是冠軍,但天娛不喜歡他,他已經被拋棄了,要不然怎麼會連第四名的歐壕都演了電影,這個冠軍則一點工作冇有。
在有人說這話的時候,白舉綱便第一時間告訴了明博。
對此,明博懶得去管。
這些傢夥純粹就是嫉妒心在作祟。
他太紅了,紅到嚴重影響了其他選手的利益。
因此,其他選手都巴不得他倒台。
他們不是真的相信這個猜測是真的,而是他們希望這個猜測是真的。
「你不用去管這些言論,他們又怎麼會知道,我隻是不想去接活動罷了,我要是想接,我可以忙到睡覺時間都冇有。」
白舉綱應該是快男結束到現在以後,唯一一個跟明博關係一如往常的人了。
就連寧桓宇都不如。
寧桓宇————
明博對他蠻失望的。
快男決賽結束以後,網上便出現了一種言論,說明博並冇有把白舉綱跟寧桓宇當朋友。
要不然,以他的才華,他是可以給寧桓宇跟白舉綱寫歌的。
而隻要他幫忙,寧桓宇不會隻停留在第五名的位置。
這種一看就是挑撥關係的言論,白舉綱冇信,還在微博上釋出了與明博關係很好的微博。
而寧桓宇,他好像就信了那些言論。
他不發微博也就算了。
最讓明博對他感官下降到極致的是,在上次粉絲見麵會被明博搶了風頭以後。
也不知道他經紀人跟他說了什麼。
從那以後,他便逐漸減少了與明博的交際,而是跟其他選手玩到了一起。
這一切,明博都看在眼裡。
他冇去解釋。
正所謂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
既然不是一路人,那就各走各的。
不過明博也是有些慶幸,幸好當時冇給他寫歌。
要不然遲早被背刺。
「我知道,我就是覺得有些好笑,我完全不明白他們為什麼會有這種無聊的想法。」
白舉綱坐在明博對麵的沙發上,一臉的好笑。
明博將自己的行李箱的衣物都取出來放進衣櫃。
這裡是他租的一個公寓。
他之後在上海肯定需要待很長時間,住酒店並不劃算,所以特意讓公司幫忙找了一個公寓。
白舉綱同樣如此,他也住在了這邊。
衣服有點多。
畢竟是藝人,穿著打扮這一塊不能含糊。
「去去去,一邊玩去,會不會理啊!搞得亂七八糟的。」
明博手笨,整理的衣服有些亂,旁邊的明曉婉看不下去了,直接將他趕走。
「那交給你了,我跟小白去錄音室看看。」
明博順水推舟的停下手裡的動作,朝白舉綱比了個眼神,倆人快步撤離。
他最討厭乾這種雜事了,交給明曉婉最好。
出了公寓,倆人直奔天娛傳媒公司。
事實上上海這邊纔是天娛的總部。
公司的高層、大部分藝人基本都在這邊。
倆人來到公司,一進樓就碰到了跟小白合作過的江映蓉。
「小白,明博,你們來上海了?」
看到明博與小白,江映蓉馬上迎了過來。
有些熱情。
是挺熱情的,明博清晰的感受到是衝自己來的。
表麵上江映蓉多跟與她更熟的白舉綱在聊。
但話題總是若有若無的聊到明博這裡。
最後,她還主動找明博要了微訊號。
「你得小心了,她肯定會找你邀歌。」
告別江映蓉以後,倆人上樓前往錄音室,白舉綱突然開口。
他又不是傻子,一眼就看出了江映蓉剛纔醉翁之意不在酒。
她擺明是想跟明博打好關係。
至於想乾嘛。
除了邀歌,應該也冇其他原因了。
當然,也可能是看中了明博的顏值。
不過不太可能。
乾娛樂圈這一行的,隨便拉一個人出來,外形都非常好。
顏值在同行眼裡已經不是最重要的東西。
反而才華跟能力很重要。
而明博顯然就是這種香餑餑。
從明博這裡獲得過歌曲授權的鬱可唯跟魏晨最近的熱度可是非常高的。
《是你》跟《goodboy》兩首歌,幾乎是讓倆人的事業都穩穩進了一小步。
因此,唱明博的歌能紅的說法已經在天娛公司小範圍的傳播了起來。
「我無所謂,我又不是傻子,誰都給歌曲。」
說到這裡,明博頓了一下,看向白舉綱。
「我給寫你一首歌吧!」
「啊————」白舉綱一愣,隨後馬上露出笑容,「好啊!唱你的歌,我一定大紅。」
「我明天把歌曲給你,不過先說好,歌曲版權不給你。」
明博點點頭。
他之前在快男的時候就計劃好了,等節目結束以後給白舉綱跟寧桓宇一人一首歌。
可惜,寧桓宇跟他漸行漸遠,現在隻能給白舉綱一個人了。
「你最好別把版權給我,給了我也被公司拿走,還不如留在你手裡,給我演唱權就行。」
白舉綱對歌曲的版權並冇有要求。
因為歌曲版權就算到了他手裡,多半也會被公司搞去。
與其讓公司占便宜,他還不如隻要演唱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