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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郭靜明助力我成了文藝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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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加到17之後,舞蹈課上的狀況就一天比一天少了。

昨天旋轉還歪,今天就能站穩了。前幾天滑步還踉蹌,今天節奏就跟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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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老師看他的眼神也變了。

之前的課上看他像看個該被打死的孽畜,過了幾節課,她的眼神緩和了些,變成「還行,有點進步」。

到後來什麼都不說了,隻是偶爾對他點個頭,算是認可。

舞蹈基礎課上不再出洋相了,但吃飯的問題還在。

北舞附中的食堂每頓隻給學生打一份葷菜。

三,四塊排骨,或者幾塊雞肉,精確得像用天平稱過的。

練功的人要保持身材,這個規定有它的道理,但李思安受不了。

上輩子他是個無肉不歡的人,連早飯都不喜歡吃純素的。現在每頓就給那幾塊肉,跟餵貓似的。吃了半個月,嘴裡淡出鳥來。

這樣的日子過不下去了。必須得掙錢改善生活。

怎麼掙?抄歌?抄了也找不到人買,冇人會信任一個15歲的小屁孩。

抄電影,寫劇本,都是一個道理。

想來想去,最靠譜的還是寫東西。

上輩子看過的那些網文主角穿越之後不都這麼乾嗎?

做文抄公是無數重生前輩已經趟出來的路,不用自己再開荒了。

不過呢,寫網路小說,現在冇有網路。寫傳統出版的長篇,週期又太長,而且他那點記憶撐不起一部長篇。

精神加到17之後,他的記憶力是好了不少,但還冇到過目不忘的程度,看過的文章能記住大意和關鍵細節,逐字逐句複述還做不到。

那就隻能先給雜誌投稿了。週期短,來錢快,一篇稿子幾百塊,夠他吃好幾個月紅燒肉的。

上輩子李思安念高中的時候,每個月坐車回家,上車之前都會在車站的報刊亭買本《知音》,一路看回去。

《知音》上的文章他太熟了——苦命的女人,負心的男人,懂事的孩子,開頭永遠是「如果不是那場意外」,中間永遠是「淚水模糊了雙眼」。

看得多了,他閉著眼睛都能猜到下一段寫什麼。

2007年天涯上火了「知音體」,他跟著圍觀了好幾天。

後來順手搜了一下《知音》的稿費,才知道這本雜誌從八十年代末起就以稿費高出名。

千字一百到三百,一篇稿子頂他好幾個月生活費。當時他冇往心裡去,他又不是寫稿的料。

現在不一樣了,他腦子裡裝著幾十年後的故事,不用這個優勢賺錢,那真是暴殄天物。

週三晚自習,李思安坐在最後一排靠窗的位置,從抽屜裡摸出稿紙和鋼筆。

他選定了一個前世在天涯上看過的帖子。

女孩從小被抱錯,在窮人家長大,後來親生父母找上門來,發現是有錢人,但她已經跟養父母有了深厚的感情,最後選擇了兩邊都認。

夠狗血,有衝突有淚點,適合《知音》。

標題他寫的是——《花季少女啊,是什麼讓你麵對兩對父母的選擇淚流滿麵》。

這題目寫得他自己都想樂,但冇辦法,《知音》就好這一口。

晚自習兩個小時,他寫了一千五百字。週四晚自習接著寫,把剩下的部分寫完了。

最後一段他還特意寫了點溫情——養女最後還是認了親生父母,但逢年過節都回養父母家,兩邊的老人都叫她「閨女」。

這是《知音》的路數,光有悲劇不行,得有那種「含著淚的微笑」。

週五中午,他把信封投進了學校門口的郵筒。

匯款單是兩週後的週五下午到的。拆開,樣刊,匯款單--三百二十塊。

他一個月生活費兩百,這一篇稿子頂一個半月。

從那天起,食堂對他來說是就成了備選。

他的午飯晚飯基本都在南門那條街上解決,紅燒肉、糖醋排骨、宮保雞丁輪著點。

食堂每頓隻給一份葷菜的規定,跟他冇關係了。

整個1993年,從5月到12月,李思安在《知音》上發表了七篇文章,差不多每個月一篇。

寫到第四篇的時候,編輯部來了封信,稿費從千字一百漲到了千字二百。

暑假裡他又給《少男少女》寫了幾篇。那種青春疼痛文學,男孩女孩之間的愛恨糾葛,誤會、錯過、遺憾、成長。

他上輩子在郭敬明的雜誌上看得太多了,一個晚上就能搞一篇。稿費雖然低,但積少成多。

給《少男少女》投稿他冇用筆名,直接署的真名——李思安。

暑假快結束的時候,他存了有兩千多塊錢。

冇做太多考慮,他拿著攢下的錢去了趟菜百,挑了三個最便宜的金戒指,湊足十克。回到外公家,關上小屋的門,把戒指吸收了。

【當前等級:2】

【升級所需:100克黃金】

【可用屬性點:2】

他把2個屬性點都加到了體質上。春天時體質是11,暑假吃得好練得多,自然漲到了12。

加上2點,現在是14。加的時候冇什麼感覺,就是一股暖流走了一遍。

但開學之後,變化來了。

個子躥了,肩膀寬了,衣服換大了一碼。劉洋說他「跟吹氣球似的」。

十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他在水房洗澡,無意中往牆上的破鏡子裡看了一眼。

肩膀寬了一圈,胸腹的線條清晰了,連小兄弟的配置,也從「夠用」升級到了「能拿出去炫耀」的地步。

他對著鏡子看了兩秒,笑了。當初加體質的時候還嘀咕是不是白加了,現在看來,冇白加。

不過身體的變化隻是一方麵。真正讓他在學校裡出名的是另一件事。

《少男少女》那本雜誌,北舞附中的學生看得多。

食堂等飯的時候翻翻,宿舍躺著的時候翻翻,上麵那些青春愛情故事,正好是這幫十五六歲的姑娘最愛看的東西。

《知音》冇人看,但《少男少女》幾乎人手一本。

九月份的雜誌上登了李思安的一篇文章,署名是「李思安」。有人看到了,在班裡傳開了。

「咱班有人在少男少女上發了文章。」

「誰啊?」

「李思安。就那個——就坐最後一排那個。」

一開始隻是班裡的人知道。後來別的班也知道了,再後來整個年級都知道了。

九十年代能在雜誌上發表文章的學生,在一個藝術類中專裡,那簡直是稀有動物。

北舞附中的姑娘們見多了長得好看的男生——這地方最不缺的就是好看的人——但長得好看又能寫文章的,冇幾個。

更何況他寫的是那種青春疼痛文學。男孩和女孩之間的錯過、分離、重逢,那種青澀的、讓人讀到結尾會嘆一口氣的故事。

十五六歲的姑娘最吃這一套,看了之後還要討論,討論完了還要去找作者本人長什麼樣。

然後她們發現,這個李思安長得不是一般的好看。

他本來就長得像木村拓哉,七八分像,底子擺在那兒。暑假回來之後個子躥了一大截。

肩膀也寬了,整個人長開了,五官的輪廓比以前更加分明,少年感裡混了一點硬朗,站在人群裡紮眼得很。

簡直就像他自己筆下的主人公出現在了現實裡。

能寫文章,長得又帥,這兩樣東西加在一起,殺傷力不是一加一等於二,是等於十。

不知道是誰先叫的,反正到了十月,「白馬才子」這個名頭就在學校裡傳開了。

一開始是幾個女生私下聊天的時候這麼叫,說他長得帥打扮又時髦,是白馬王子,然後又會寫文章能上雜誌,是個才子,綜合起來就叫「白馬才子」。

後來傳來傳去,就變成了公開的外號。

走在走廊裡會被人多看兩眼,去食堂打飯會有人主動讓位置,上課的時候鄰班的女生趴在窗台上往裡看——看的就是他。

校草的名頭就這麼自然而然的落在了他頭上,這所學校的小姑娘們用一本雜誌、一張臉和一整個秋天的竊竊私語,把這個頭銜硬塞給了他。

李思安對這個外號的態度是,表麵上看起來無所謂,實則心中暗爽。

上輩子他長相平凡,可從來冇享受過這種待遇。

有時候走在操場上,聽到身後有人小聲說「就是他」,他就會不自覺地稍微挺直一下腰板。

冇辦法,虛榮心這種東西,四十歲的老男人也照樣扛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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