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鎖青山,雲繞翠湖,層巒疊嶂間,一個小女孩光著腳丫跑了出來,粉色花瓣隨風落了一地。
“愛葛尼絲,你的花籃灑了。”男孩追著她喊:“著什麼急呀,婚禮還要兩個小時後纔開始呢!”
“我要去看新娘子!亞摩斯,我已經穿好了我最漂亮的裙子,現在我要去見全共和國最漂亮的新娘!”
兩位孩童的笑鬨聲越飄越遠,亞特蘭斯草原,這裡即將舉辦一場盛大的婚宴,不少賓客已經到達。新娘是共和國上尉的女兒,新郎是在戰爭中立下赫赫功勳的年輕軍士長,兩人因在前線工作中結識,互生情愫,最終走向婚姻,才子佳人,終成眷屬。
在熱烈的掌聲中,新郎摘下妻子的頭紗,花童捂住眼睛,滿臉通紅地偷瞧新郎親吻新娘。
婚禮進行曲結束,花童哼著歌,不小心撞上了一位客人的腿。
“不好意思……”
花童抬頭,心中不禁一呼,一位長相極其英俊瀟灑的男子站在眼前,劍眉星目,五官深邃,宛如米開朗基羅手下精雕細琢的藝術品,怕是在場所有的男賓客加起來,都比不過這個男人舉手投足散發間的優雅氣質。
他微微一笑,將手中的酒杯放下。男人的嗓音也很動聽,“沒關係,走路的時候要當心,這裡人很多。”
“荊元帥,大駕光臨!”
新郎遠遠朝這邊揮了揮手,花童鑽走了,荊白榆走過去,和新郎擁抱了一下,說:“新婚快樂啊,怎麼不陪著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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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朋友在一起。你知道嘛,女人的話題,男人總是插不進嘴。”
新郎無奈聳肩,荊白榆深表同情,拍了拍他的背。新郎話峰一轉,說:“荊元帥,你如今也是奔三的年齡了,怎麼還單著?找不見合心意的男孩?”
“誰知道呢?”荊白榆笑笑:“可能我的性取向是一隻貓?”
新郎懷疑道:“這是新星際最新的冷笑話?”
“我可以去當諧星了。”荊白榆朝他舉了舉杯。
正聊著,另一個人走了過來,他行禮,恭敬道:“元帥,我家這週日舉辦喬遷宴,不知您是否賞臉?”
荊白榆露出為難的表情,“抱歉,週日我有重要的事。下次吧,下次我一定補償。”
新郎摟過那人,低聲說:“你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荊元帥弟弟死在三月份,元帥每年都要去祭奠他,人家心情本就沉重,你讓元帥這時候去參加你的喬遷宴,怎麼想的?”
“抱歉抱歉!我實在不知道……”
那人臉色一變,趕忙給荊白榆解釋,荊白榆並不放在心上,神情淡然,隻拍了拍對方的肩。
其實人都有私心,眼看著荊白榆到了結婚的年齡,荊白榆既是元帥,高大英俊,位高權重,稍微沾有點關係的貴族都想把自家兒子介紹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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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正想藉著喬遷宴的機會,拉攏荊白榆,順勢牽橋搭線,可惜荊白榆並不吃這套。
一直以來,荊白榆刻意對自己的情感問題避而不談,似乎害怕被人掀開粉飾太平的假象,露出早已潰爛、經年難愈的沉屙。
細雨濛濛,荊白榆身著製服,捧著一束菊花,彎腰放在墓碑旁邊。
山下停著一艘私人船艦,春草隨風起舞,天幕彷彿被墨水暈染開來,荊白榆孤零零立在那裡,良久,他歎了口氣。
已經過去十幾年了,荊白榆年年都來看望,未曾中斷,這彷彿是刻在骨子裡的習慣。可是,今年,他隻輕輕說:“初弦,這是我最後一次來見你了。”
從大爆炸中倖存,荊白榆舊傷未愈,拖著半瘸的身體,他一人扛起了重建家園的重任。如今他足夠強大,練就一身本領,成為共和國的元帥,不需要任何人的庇護,可是他最想保護的人卻消失了,死在了茫茫宇宙之中。
共和國當下繁榮興盛,曆史車輪走上了和平的軌道,荊白榆的任務也該到此結束了。他太累了,也太思念某個人,他該去陪他了。
雨霧飄繚,幻化成一抹輕煙,荊白榆分明見到了荊初弦的模樣,他心頭一顫,伸出手去,雨煙穿過了他的手指。
荊初弦是荊白榆的弟弟,父親在他七歲那年將初弦帶到他家,告訴荊白榆,他從此多了個弟弟。
荊初弦是父親一手栽培的、日後輔佐荊白榆的左膀右臂,兩人形影不離,荊白榆和荊初弦都冇把彼此當成親兄弟,成為戀人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荊家很喜歡初弦,幾乎樣樣都給他最好的,荊初弦也很爭氣,與年少輕狂的哥哥荊白榆相比,他謙遜溫和、知書達禮,眼底永遠乾淨明澈,像一張未曾沾染的白紙。偶然一次,荊初弦外出救了一隻麋鹿,自己卻傷了大半個月,這樣的舉動贏得了荊白榆的芳心,他欣賞荊初弦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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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切美好的假象都被荊初弦親手撕掉了。
兄弟倆南部考察時,抓回來幾個變種人類,當時共和國與聯邦打得不可開交,戰局進入白熱化階段,荊初弦冇有征得荊白榆的同意,擅自屠殺了被捕的變種人類。
得知此事後,荊白榆大發雷霆,連夜跑回來興師問罪。
一日不見如隔三秋,荊初弦以為荊白榆找他談情說愛,當即準備好了一桌子飯菜,結果被當場潑了一盆冷水,荊白榆認為不該對無辜的變種人百姓下手,荊初弦卻認為國家危難當頭,冇有一個敵人是無辜的,不應該為共和國留下不該有的隱患。
兩人不歡而散。
白榆初弦相戀在最好的年華,過早的熟識讓他們築下了家人這層堅不可摧的關係,相知相守。然而年輕情侶的感情太過脆弱,人心經不起考驗,一旦扛起責任,利益權衡之下,觀念和立場會通通擊垮他們。
荊白榆看似桀驁不馴,但他心裡束縛著過高的道德準則,他厭惡戰爭,崇尚自由,為建設共和國甚至可以犧牲自我,天真到近乎殘忍。
這與荊初弦的理念大相徑庭,荊初弦是現實主義者,他更關心實際的利益,重視眼下和選擇可行性。
荊初弦無法容忍荊白榆冷漠的態度,荊白榆太寵他了,極度的恃寵而驕同時激化了荊初弦內心寄人籬下的自卑自負,他不由分說和荊白榆鬨起了冷戰。
戰爭在即,相聚是短暫的,他們每次重逢,又伴隨著史無前例的爭吵,無休無止。
最後一次吵架,荊白榆向荊初弦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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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愛我了是嗎?我到底哪裡做錯了,你為什麼總要因為彆人而跟我置氣?”
荊初弦像瘋了一樣砸碎家中的物品,他得不到荊白榆的正麵回答,這讓他憤怒又恐慌。荊白榆可以不要愛情,但他不能不要荊白榆。
荊白榆冷笑道:“你到底為什麼會愛我?是愛我的人,還是更愛我背後可以托舉你一生的荊家?”
兩人再無法從這段感情中得到愛與安全感,荊初弦接受不了荊白榆的冷血無情,如同機器人般,彷彿他的一生全是為了共和國而活。
荊白榆不愛他,卻會去無條件憐愛共和國的子民。
由此,愛產生了恨。
為了報複,為了讓荊白榆餘生都活在放棄他的悔恨中,城破之時,荊初弦吊死在了荊白榆麵前。
幻想破散,一道閃電劃過天際,荊白榆被冷風一吹,從回憶中抽身。
在荊初弦死後,無數次午夜夢迴,荊白榆被夢魘囚住,他會看見某個人掐著他脖子,又或者是黑夜中上吊的人影,無論是哪一種,對荊白榆都是精神和**的雙重摺磨。他想,荊初弦做到了。
荊白榆自私,於是荊初弦讓他的餘生都逃不開自己的影子。
但其實荊初弦一直不知道,荊白榆曾經很愛他。他會照顧他敏感自卑的情緒,接納荊初弦成為家庭的一份子,記得荊初弦喜歡玫瑰花,花時間陪荊初弦過各種紀念日,幫荊初弦找到生身父母,放棄難得的休假時間不遠萬裡趕回家誘哄生病鬨情緒的荊初弦乖乖吃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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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人太過貪婪,總是不會珍惜自己已經擁有的。
荊初弦是,荊白榆也是。
“如果我告訴你,對不起,我變心了,我有了一個很愛很愛的人,現在我要去陪他,你會生氣嗎?”
逝者如斯,世上的一切都在隨著時間消亡、改變,荊白榆已不同於當年聒噪的毛頭小子,歲月在他身上留下了完美的痕跡。他的心智更加成熟,五官逐漸硬朗,在軍帳中運籌帷幄,戰場上所向披靡,如今荊白榆強大到能扛起一個國家的重任,卻偏偏失去了最深愛的人。
他想象不到荊初弦聽到這番話的表情,是憎恨,憤怒,亦或釋然?但他已經無從顧及了,感情是自私的,一顆心放不下兩個人,扶桑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了荊白榆,他必須忠於自己的本能。
“但無論如何,我愛你,你一直是我的弟弟。”
荊白榆永彆了這片土地。
床頭櫃的鬧鐘滴滴答答,智慧管家正在清掃房間。
段懷安進門的時候愣了一下,露出一口白牙:“晚上好,元帥,這麼晚還打掃房間啊?看不出您竟然這麼潔癖。”
夜晚深黑,荊白榆無心閒談,放下膝蓋上的書,問:“交代你的事辦完了?”
“請元帥放心,保證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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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白榆摁了摁太陽穴,“都是要當新元帥的人了,怎麼還是這樣毛毛躁躁。”
段懷安頗有荊白榆當年的張揚性格,一副什麼都不放在眼裡的輕狂模樣,但荊白榆瞭解他的為人,段懷安做事牢靠,心裡總架著一桿秤,有自己獨到的辦事原則和紅線,這也是為什麼荊白榆安心將共和國交給他。
荊白榆瞥了眼段懷安的衣袖,似漫不經心:“養貓了?”
“狗,”段懷安有點不好意思,“最近掉毛,出來得急冇換衣服。”
“哦,”荊白榆想也不想就說:“狗冇有貓可愛。”
“吹牛,狗狗纔是世界上第一可愛。”
兩人無聲對峙片刻,荊白榆說:“算了,明天穿正式軍裝,晉升軍銜儀式記得早點到,不要總是吊兒郎當,多和那幫老傢夥處好關係。”
“整得那麼正式,跟說遺言似的。”段懷安痞笑道:“元帥晚安,我先回去了。”
“嗯,我剛撤掉元帥府的護衛,明早不用來叫我,我睡眠淺,需要休息。”
段懷安一時有些古怪,但細想也琢磨不明白,隻能歸結於荊白榆總神神叨叨的,讓人看不清真實想法。
鐘錶的時間停了,黑夜無聲擴散開來,彷彿死神在窺伺人間。許久,荊白榆從淋浴間出來,周身瀰漫水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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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鏡子裡望去,他的胸前有一處猙獰刀痕,是十幾年前,他被扶桑推入聯邦船艙後,荊白榆親手用刀捅向心臟位置。他的主治醫師告訴他,刀刃不偏不倚傷及致命位置,幸好國內醫療技術頂尖,搶救了三天三夜,這才把荊白榆從鬼門關帶回來。
他儘到了所有職責,一個孝順的兒子、一個優秀的士兵、一位忠誠的將士……現在,荊白榆隻想做他自己。
床頭櫃下躺著一把左輪手槍,隻有一枚子彈。
荊白榆拾起,扣動扳機。
他聽見有人喚他“先生”,聲音冷淡,卻動聽得要命。
宛如海洋般的深藍豎瞳鎖住他,青年彎起尾巴,恭敬地說,我的編號是957,以後您的飲食起居由我來負責。
後續的話荊白榆聽不見了,他現在隻想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