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到2015年,是“梅姨”案最黑暗的幾年。
專案組不是沒有努力。我們做了所有能做的事——跨省協查、DNA資料庫比對、在各大火車站和汽車站張貼模擬畫像、通過媒體釋出懸賞通告。何偉根據新的目擊者描述,前後修改了四次畫像,每一版都更加精細,但每一版都像往大海裡扔了一顆石子。
“梅姨”似乎具備了某種反偵查的本能。她從不在同一個城市停留超過三個月,從不使用手機,從不在銀行留下交易記錄——她隻用現金。她帶著孩子從一個城市轉移到另一個城市,像一隻遷徙的杜鵑,把別人的蛋銜在嘴裏,飛到一個新的巢穴。
更可怕的是,她開始“進化”了。
2011年,我們從一個被解救的孩子口中得知,“梅姨”學會了偽裝。她會戴假髮、戴眼鏡、穿不同的衣服,有時候扮成清潔工,有時候扮成擺地攤的小販。她的體態也發生了變化——她瘦了,右腿的拖曳不再那麼明顯,可能是做了某種治療,也可能是刻意改變步態來躲避追蹤。
“她是個天才。”何偉有一次在開會的時候說,說完自己愣了一下,然後補了一句,“是個犯罪的天才。”
我沒有說話。我在想一個問題——一個能如此精心地偽裝自己、具備如此強的反偵查能力的人,她到底是什麼來路?
2012年,我找到了一點頭緒。
那一年,我去鄰省追查一條線索,在當地公安局的檔案室裡,偶然發現了一份1988年的卷宗。卷宗已經泛黃了,邊角都被蟲蛀出了小洞,但上麵的字跡還能辨認。
那是一起拐賣兒童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年輕女性,名叫李秀梅,時年二十三歲,在某市的火車站被抓獲,當時她正帶著一個三歲的男孩試圖登上開往南方的火車。男孩不是她的孩子,是她從公園裏騙來的。
卷宗上附了一張李秀梅的黑白照片。照片已經模糊了,但我還是能看出來——圓臉,短髮,嘴角微微向下。
我的手指開始在卷宗上發抖。
我繼續往下翻。李秀梅當年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但在1992年的一次監獄勞動改造中,她趁看守不注意,翻越圍牆逃脫了。此後一直在逃,再也沒有被抓獲過。
1992年逃脫,2004年開始在本地出現——
中間有十二年的空白。
我花了三天時間,把李秀梅的所有資訊都調了出來。她出生於1965年,湖南某縣的一個小山村,家中有六個兄弟姐妹,她排行第四。小學二年級輟學,十五歲時跟著同村的人外出打工,後來因為盜竊被拘留過兩次。
她的父親有家暴史,母親在她十歲那年喝農藥自殺了。
我把這些資訊帶回去給老鄭看。老鄭沉默了很長時間,然後說了一句話:“每一個惡魔,都是被另一個惡魔製造出來的。”
但知道她是誰,和抓到她,是兩回事。
2013年,我的生活裡發生了一件事。
那天我接到一個電話,是我媽鄰居打來的。說我媽摔了一跤,摔得不輕,被送到了醫院。
我請了三天假,趕回老家。推開病房門的時候,看見我媽躺在病床上,左腿打著石膏,吊在半空中。她看見我,第一反應不是哭,而是皺起了眉頭。
“你怎麼回來了?案子不用辦了?”
“請了假。”
“請假扣工資不?”
“……扣。”
“那你回來幹什麼?我又死不了。”
她說話還是那麼硬,但我注意到她的頭髮全白了。上一次見她是什麼時候?半年前?一年前?我記不清了。我隻記得那些孩子的臉,卻記不清自己媽媽的臉。
我在醫院陪了她三天。第三天的時候,她突然跟我說:“你爸走的那年,我坐在門檻上,想了一整夜。”
“想什麼?”
“想我是不是應該恨那個開槍的人。”她看著天花板,“後來我想明白了,恨一個人太累了。我要是恨他一輩子,我就沒法把你養大。我得把你的那份也活出來,我得替他把你看大。”
她轉過頭看著我:“兒子,你得把自己的那份活出來。那些孩子的爸媽,他們把希望放在你身上了。你不能垮。”
我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小,骨節粗大,掌心全是老繭。這雙手洗過無數的衣服,做過無數的飯,在我爸走後的無數個深夜裏,悄悄地摸進我的房間,摸摸我的額頭,替我掖好被角。
“媽,我沒垮。”
“我知道。”她拍了拍我的手背,“但你也沒好好活。”
我沒說話。她說得對。我這幾年,不是在活,是在熬。熬案子,熬自己,熬到那些孩子的臉模糊了,熬到自己的臉也模糊了。
2014年,專案組迎來了一個壞訊息——老鄭要調走了。
調令來得很突然,說是去另一個市當副局長。大家都知道這是升遷,是好事,但辦公室裡那麵牆上的照片不會因為老鄭的升遷就少一張。
老鄭走的那天,把那麵牆上的照片一張一張地取下來,整整齊齊地摞好,裝進一個牛皮紙信封裡,遞給我。
“小陳,交給你了。”
我接過來。信封很輕,但我的手往下沉了一下。
“鄭哥,我會把她抓到。”
老鄭看著我,眼圈紅了。他伸出手,在我肩膀上用力捏了一下,轉身走了。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停了一下,沒有回頭。
“小陳,那年在燒烤攤上我跟你說的那些話——把自己分成兩半——那是錯的。我試過了,分不開的。乾這行,你就是一整塊的。你把案子刻進骨頭裏了,你就得帶著它過日子,帶著它吃飯睡覺,帶著它變老。”
他走了。
我站在空蕩蕩的辦公室裡,把那封信封放在桌上,開啟電腦,繼續看協查通報。
2015年,又有一個孩子失蹤。
是個男孩,四歲,叫林小宇。在城東的遊樂場失蹤,監控隻拍到了一個模糊的背影——灰撲撲的,右腿有點拖。
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坐在辦公室裡,對著那麵牆。牆上已經掛了十九張照片了。十九個孩子,十九雙眼睛。
我把老鄭留給我的那個牛皮紙信封開啟,把最早那五個孩子的照片也拿了出來,重新排列,按時間順序釘在牆上。
2004年第一個。2004年第二個。2005年第三個。2006年第四個。2006年第五個。2007年第六個。2008年第七個、第八個。2009年第九個。2011年第十個、第十一個、第十二個。2013年第十三個、第十四個。2015年第十五個——
不,加上林小宇,是第十六個。
十六個孩子。
我盯著這些照片,盯了很久。然後我做了一個決定。
我從檔案櫃裏翻出了李秀梅的所有資料——她的出生地、她的家庭成員、她服刑的監獄、她逃脫的經過。我把這些資料攤在桌上,一張一張地看,一個字一個字地看,看到淩晨三點。
我找到了一個之前被忽略的細節。
李秀梅在1988年被抓獲的時候,身上有一張火車票,是從某市到廣東汕頭的。她在審訊中交代,她的“上線”——也就是收買被拐兒童的下家——在汕頭一帶。她不是單獨作案,她背後有一個網路。
但這個線索在當年的卷宗裡隻有寥寥數語,因為李秀梅逃脫了,這條線也就斷了。
汕頭。
我在地圖上找到這個城市,用紅筆畫了一個圈。
2015年的冬天,我一個人去了汕頭。
我以調查流動人口的名義,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對幾個重點區域進行了摸排。汕頭很大,外來人口眾多,城中村密如蛛網,要找一個人,無異於大海撈針。
我在汕頭待了四十三天。住在一家小旅館裏,房間沒有窗戶,隻有一台嗡嗡作響的空調。每天早出晚歸,走訪了十幾個社羣,和上百個居委會大媽聊過天,翻看了幾千份暫住人口的登記表。
第四十四天的時候,我找到了。
不是找到了李秀梅,是找到了一個可能和她有關的人。
那是一個在城中村開小賣部的老頭,姓黃,六十多歲,福建人。他的小賣部開在一條巷子的盡頭,賣些煙酒零食和日用品。據鄰居反映,這個老黃每隔兩三個月,就會有一個“表妹”從外地來看他,住幾天就走。這個“表妹”的特徵——中年女性,圓臉,短髮,走路右腿有點拖。
我在老黃的小賣部對麵蹲了五天。第六天,那個女人出現了。
她穿著一件深藍色的棉襖,戴著一頂毛線帽,壓得很低。她從巷口走進來的時候,我一眼就認出了那條腿——右腿落地時比左腿慢半拍。
我渾身的血液在那一刻凝固了。十年了,從2006年菜市場那次追捕到現在,整整十年,我又看見了她。
她沒有發現我。她徑直走進了老黃的小賣部,門關上了,窗簾拉了下來。
我掏出手機,撥打了當地公安局的電話。然後我蹲在巷子拐角處,等著。
等了大約四十分鐘,公安局的人到了。我們衝進小賣部的時候,裏麵隻有老黃一個人,坐在櫃枱後麵看電視,麵前的茶幾上放著兩個茶杯,都還是溫的。
“她人呢?”我幾乎是在吼。
老黃被我嚇住了,哆嗦著指向後門。我衝過去推開後門,後麵是一條僅容一人通過的小巷,七彎八拐,通向不同的方向。
我追了出去,在小巷裏跑了十幾分鐘,每到一個岔路口都要停下來判斷方向。但這一次,我沒有上次在菜市場那麼幸運——她消失了。
我回到小賣部,把老黃帶回了公安局。審訊持續了整整一夜,老黃最後交代了一些情況——李秀梅確實來找過他,他幫她“介紹”過買家,但他不知道她的落腳點在哪裏,每次都是她來找他,他聯絡不上她。
“她每次來都帶著孩子嗎?”我問。
老黃猶豫了一下,點了點頭。
“幾個孩子?”
“不一定,有時候一個,有時候兩個。”
“那些孩子最後去了哪裏?”
老黃不說話了。他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那雙手在發抖。
“去了……”他的聲音低得像蚊子在叫,“去了該去的地方。”
我猛地站起來,椅子被我撞翻在地。我走到老黃麵前,俯下身,看著他的眼睛。那雙眼睛裏滿是恐懼和卑微,像一個被踩住的蟑螂。
“你聽好了,”我說,聲音平靜得連我自己都覺得陌生,“那些孩子不是東西,是人。他們有名字,有家,有等著他們回家的爸爸媽媽。你幫著那個畜生賣孩子,你就是幫凶。你這輩子,下輩子,都洗不幹凈。”
老黃哭了。他哭得很難看,鼻涕眼淚糊了一臉。但我沒有任何感覺。我看著他哭,就像看著一麵牆在掉漆。
那次汕頭行動之後,李秀梅又消失了。但我知道,我離她更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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