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紅綠燈換了顏色,林樸誌隨著人潮,扶著一位腿腳不便的老人緩緩走過斑馬線。
他來到這個世界三天了。
三天前,他一覺醒來,變成了這個和自己同名同姓的韓國青年。原身的記憶像一部漫長的電影,在他腦子裡迴圈播放,而他自己——一個來自平行世界的靈魂——還不知道該往哪裡走。
這個世界和他前世有許多相似之處,但他並沒有找到自己生活過的痕跡。既然如此,回不回國,對他來說都無所謂。
一個沒有家人、朋友的故土,算不算故土?
每個人或許都有不同答案,但林樸誌不想觸景生情。 追書就上,超實用 ,提供給你,的閱讀體驗
原身是個中韓混血,母親在他小學三年級時離家出走,父親很快另娶——據說是個大財閥的女兒。他被送回釜山由奶奶撫養,上個月奶奶去世,他在葬禮上和父親大吵了一架。
父親要他讀延世大學法律係,畢業後當法官、進檢察院。他偏不。他跑到首爾,住進八平米的地下室,一邊在咖啡店打工,一邊找進入演藝圈的機會。
然後,三天前,他一覺醒來,變成了林樸誌。
而真正的林樸誌去了哪裡,他不知道。
「小夥子,謝謝你。」
老奶奶的聲音把他拉回現實,他發現自己已經走到了馬路對麵。
「不用客氣。」
話音剛落,一個半透明的麵板浮現在他視野右下角:
【行善值 1】
【當前行善值:16】
這是三天前隨他一起來到這個世界的「係統」。規則很簡單:做善事得行善值,消耗行善值可以搶壞人的好運,或者把自己的厄運轉給壞人。
係統有三個能力:鑑定(識別好人壞人)、奪運(搶走壞人的好運)、轉厄(把自己或他人的厄運轉給壞人)。
三個能力都要消耗行善值。
三天攢了16點,不多,但至少證明——這個世界,還是好人多。
林樸誌心情不錯,朝打工的咖啡店走去。
……
咖啡店名叫【村上】,老闆是位文藝女青年,店內裝修是日式風格。牆上貼著禁止打牌抽菸的警告,顧客可以隨意閱讀店內的書籍。村上春樹的全套在這裡都能找到——林樸誌懷疑老闆娘是村上春樹的粉絲,店名也由此而來。
店內還有隻三花貓叫冬瓜,毛髮柔順,嬌俏可愛,很多顧客因它而來。
「樸誌xi,今天遲到了哦。」
林樸誌剛換好製服走到櫃檯,老闆娘就雙手撐在木台上,笑眼盈盈地看著他。
是真的笑眼盈盈,笑起來時眼睛彎成月牙,跟上輩子那個叫李依桐的明星很像。
「抱歉,幫一位老奶奶過馬路……」
老闆娘明顯不相信這個說法,嘟囔道:「不想說就算了,你怎麼不說是迷失在人生的十字路口。」
林樸誌手上動作一頓,「這麼說也沒錯。」
「匹諾曹。」
老闆娘沒再追問。林樸誌快手快腳完成前期工作,店裡暫時沒有顧客,便拿起手機翻看起來。
啪。
一本書敲在他腦袋上。
「休息時能不能看看書,天天玩手機,店裡的讀書氛圍都被你破壞了。」
「是,是,是。」
林樸誌知道老闆娘並不在意他看不看書,她隻是無聊想找人聊天。
「是還看!」
老闆娘拿起書又拍了一下他的後背——這次明顯帶著怨氣。
林樸誌放下手機,趁她不注意一把奪過「兇器」,下意識看了一眼封麵。
村上春樹的《去中國的船》。
「你還真是喜歡村上春樹。」
「要你管!」
老闆娘張牙舞爪想要搶回書,林樸誌把書高高舉起,她跳起來去夠,身子不自覺往他身上貼。
淡淡的女子清香,偶爾有柔軟從他手臂上滑過。林樸誌無奈把書還給她。
再不還,起反應就尷尬了。
老闆娘似乎沒有發現剛才的曖昧,林樸誌無法從她笑成月牙的眼睛裡看出內心的想法。
他正想說什麼,餘光突然瞥見角落裡一個戴鴨舌帽的男人。
那男人低頭看手機,螢幕上卻是一張照片——是老闆娘。
『那個男的偷拍老闆娘要做什麼?,係統鑑定一下。』
【滴!是否消耗5點行善值獲取詳細資訊。】
『是。』
那個男人的頭頂浮現出一行字:【金成宇|惡人·拉客獵人|好運值38%】
林樸誌的笑容收了幾分。
「怎麼了?」老闆娘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
「沒什麼。」他收回視線。
拉客獵人,這可不是一個好標籤。』
林樸誌在前世記憶裡搜到了這個詞——Burning Sun事件中,專門在街頭物色獵物、偷拍照片、供VIP「選妃」的夜店打手,就叫「拉客獵人」。
被選中的獵物,會被設計、下藥、硬拉進夜店地下室。受害者事後報警也沒用——因為警察局長也是他們的人。
『他偷拍老闆娘……』林樸誌心裡一沉,『不會是盯上她了吧。』
『不論是不是,既然係統識別是惡人,那就算你偷拍照片隻是當作晚上施法材料,那我也不算冤枉你。』
『係統,掠奪對方好運,並毀掉對方手機資料。』
【滴!當前行善值餘額:11點。是否消耗10點發動奪運?】
林樸誌看了一眼餘額——11點,用掉10點隻剩1點。
有點心疼,但值得。
『是。』
金成宇頭上的文字變了。
【金成宇|惡人·拉客獵人|厄運值30%|倒計時3分鐘結束】
金成宇喝了口冰水,把手機塞進包裡,起身離開。臉上還掛著一絲得意的笑——像獵人看著獵物走進陷阱時的笑。
剛出大門,一輛機車飛奔而來。
機車上的兩人都帶著頭盔,看不清麵容。
金正宇正要後退避讓,機車後座的小夥卻伸出右手,十分熟練的抓住金正宇的包。
機車的速度所帶來的勒住手臂的疼痛感,讓金正宇下意識放開手中的包。
等他回過神來,他的包已經「揚長而去」。
隻留下金正宇在原地「西巴,西巴」罵個不停。
而這一幕,全被店內的林樸誌和老闆娘看在眼裡。
「那個人,好可憐啊。」老闆娘說道。
「是啊,我好心疼他。」林樸誌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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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林樸誌跟晚班同事交接完工作,換下製服離開咖啡館。
出了門,老闆娘正坐在外麵擼貓。她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裝作看到陌生人一般收回目光。
林樸誌也沒理,走上前擼了兩把冬瓜的貓貓頭。
爪子被老闆娘拍開,還被她瞪了一眼,好像他擼的是她一樣。
「扣你半天工資!」
「擼貓?」
「不是!」
「早上遲到?」
「不是!」
「那是為什麼?」
「因為你是匹諾曹。」
林樸誌笑了笑,趁著老闆娘不注意,伸手摸了一把她的頭,把髮型打亂,然後迅速開溜——
「林·樸·誌!」
身後傳來氣急敗壞的喊聲。
「你明天是不活了嗎!老孃的頭髮!有種以後都不來上班!」
半天工資摸了一把老闆孃的頭,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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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出租屋的路上,林樸誌順路在超市買了降價飯盒和一瓶飲料。
他住在大約八平方米的地下室——韓國的地下室,大部分是由冷戰時期由防空洞改建。房東將整個空間分割成七個臥室和兩個衛生間,洗澡要去附近的健身房。
這些都是原身為了來首爾追尋夢想所作出的妥協。
林樸誌拆開飯盒包裝,拿出一次性筷子,先吃了一口西蘭花。
水煮的,或許加點鹽會更好吃。
另一隻手翻開一本綠色素皮筆記本,封麵上的第一句話是:我要成為家喻戶曉的國際巨星!
字寫得闆闆正正,明顯是小學時期寫下的。
這是原身的日記,也是演技學習筆記。記錄了從小到大的學習過程和日常,越翻到後麵字跡越潦草,日常內容越少。從六年級起,原身每天晚上完成作業後,就會看著電影裡的角色進行模仿,把零花錢用來買演技相關的書籍。七年如一日,是學校裡有名的孤僻怪胎。
吃完飯,林樸誌將筆記本蓋在桌上,收拾垃圾和衣服下樓。
順著拋物線將垃圾扔進垃圾箱,他背著運動挎包來到健身房。簡單沖洗後換上泳褲,戴上泳帽和泳鏡——這家健身房有室內遊泳館,他前世就是個遊泳愛好者。
遊了半小時,沖洗乾淨,換上衣服,離開。
順便拒絕了幾個上來搭訕的女生,雖然身材都挺好。
回到出租屋,吹乾頭髮,把衣服塞進洗衣機,從冰箱拿出一個蘋果咬上一口。
汁水很足,酸甜酸甜的。
林樸誌坐在床上,拿起筆記本繼續研究。他和原身不同,他沒有什麼夢想,在這個世界也沒有什麼羈絆。當一輩子服務員可以,去上個名牌大學也可以。
但既然占用了別人的身體,他願意盡全力一次,幫對方實現夢想。
蘋果啃完了,一個三分正中角落的垃圾桶——但垃圾桶沒套垃圾袋。
明天再戴套吧。
他低頭繼續翻閱筆記,翻到最後隻剩空白紙時,下意識翻到最後一頁。
上麵有一段文字。
【這樣媽媽想回來,就不會找不到我了。】
那闆闆正正的字跡,明顯是和開頭那句一起寫的。
窗外的風扯忽扯忽地闖入,和記憶中那個男人一樣野蠻。但這間小小的、連光腳走路都能聽到聲音的出租屋裡,隻剩風喧囂的聲音。
林樸誌盯著這行字,沉默了很久。
「行。」他合上筆記本,聲音很輕,像是說給那個已經不在了的少年聽,「我幫你。」
不是「願意盡全力」,而是「我幫你」。
從這一刻起,他不再是一個占用了別人身體的旁觀者。
他把筆記本放進書包,拿出手機,搜尋了兩個字——
選秀。
「Oh oh a i a i a~」
電話聲不合時宜地響起。林樸誌看了眼手機,沒有備註名字,接起。
「餵?」
「延世大學我幫你休學一年了,還幫你開了個人工作室,你的經紀人會幫你找好資源!」電話那頭是原身父親的聲音,不容置疑,沒有寒暄,「一年之內混不出來,就給我好好回延世大學讀書。就算成名了,延世大學也要給我畢業——我可不想讓別人笑話我有一個高中畢業的兒子。」
嘟,嘟,嘟。
電話掛了。
林樸誌看著手機螢幕,愣了幾秒。
個人工作室?休學一年?
他不知道父親在想什麼。是控製,還是另一種方式的「支援」?也許都有。
他把手機扔到床上,躺下來盯著天花板。
或許,他能成為一個韓國演員。
那麼——你好,韓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