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3月3日,星期三。
金鐘的高等法院門口,聚集了大批的長槍短炮。
相比於高天立那種悲情英雄,今天在這裡接受審判的人,則是另一個極端的代名詞——貪婪、瘋狂、無法無天。
戴富強(原型張子強)。
綽號「大富豪」。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追書認準,超讚 】
此時的法庭內,氣氛肅穆而壓抑。
被告席上,戴富強穿著一身有些不合身的西裝,但這身衣服穿在他身上,卻掩蓋不住那股子從骨子裡透出來的匪氣。他沒有像其他犯人那樣垂頭喪氣,反而昂著頭,嘴角掛著一抹玩世不恭的笑意,那雙細長的眼睛裡閃爍著令人不安的精光,彷彿他不是在接受審判,而是在看一場與自己無關的猴戲。
「被告戴富強。」
法官推了推眼鏡,敲響了法槌,聲音在空曠的法庭裡迴蕩。
「經陪審團一致裁定,你於1982年12月28日,在啟德機場持械搶劫解款車,劫掠現金及貴重物品總值一億七千萬港幣,罪名成立!」
「鑑於涉案金額巨大,且性質極其惡劣,雖未造成人員死亡,但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現判處你——監禁十八年!」
轟——
旁聽席上一片譁然。記者們的閃光燈瘋狂閃爍,試圖捕捉被告欄裡那個男人的表情。
十八年。
對於一個三十出頭的男人來說,這幾乎意味著半輩子都要在赤柱監獄的高牆內度過。換做普通人,聽到這個數字恐怕早就癱軟在地,痛哭流涕。
然而。
站在被告欄裡的那個男人,卻笑了。
他甚至還要站起來,對著法官微微鞠了一躬,語氣輕佻:
「法官大人,辛苦了。不過這飯可以亂吃,牢可不能亂坐。十八年?嗬……」
他轉過身,目光掃過旁聽席,最後定格在一個角落裡瑟瑟發抖的證人身上。
那個眼神,像是一條毒蛇吐出了信子。
「開玩笑……我保證,我很快就會出來的。」
……
時間回溯至三個月前。
九龍,啟德機場貨運站。
這是全亞洲最繁忙的機場,每天有無數的航班起降,也有無數的金錢貨物在這裡流轉。發動機的轟鳴聲和刺鼻的航空煤油味,是這裡永恆的主旋律。
下午三點。
一輛押運著巨額現鈔的解款車,緩緩駛出了貨運站的隧道。
車上坐著三名解款員,其中包括負責押後的陳偉文。
「阿文,這次貨不少啊,看著這幾個箱子我都眼紅。」開車的同事開玩笑說道。
「別做夢了,好好開車吧。幹完這一票回去陪孩子過聖誕。」陳偉文打了個哈欠,抱著手中的雷明頓霰彈槍。
就在這時。
「吱——!!」
一輛沒有任何牌照的貨車突然從側麵衝出,狠狠地撞在瞭解款車的車頭上。巨大的衝擊力讓解款車瞬間熄火,車頭冒起了白煙。
「抄傢夥!有人打劫!!」
司機大吼一聲。
然而,還沒等他們反應過來。
「砰!砰!砰!」
幾聲槍響。車窗玻璃碎裂。
三個戴著黑色頭套、手持AK47的悍匪,動作極其粗暴地拉開了車門。
「下車!抱頭!趴下!!」
劫匪的吼聲夾雜著濃重的潮州口音。
冰冷的槍管頂在陳偉文和同事們的後腦勺上,然後他們被粗暴地蒙上眼睛反手綁起來,按在運鈔車角落裡上。
「都別動!誰敢有小動作我TM打死誰!」
劫匪們開始瘋狂地搬運車廂裡的金屬箱。
整個過程原本應該很快。
但是,這夥劫匪顯然是「新手」。他們在搬運過程中,其中一個裝著重物的箱子沒拿穩,「哐當」一聲砸在了地上。
箱子裂開了,一捆捆美金和港幣散落一地。
「乾!笨手笨腳的!」
領頭的那個劫匪罵了一句。
也許是覺得帶著頭套太悶,也許是覺得大局已定有些放鬆,又或者是想要點根煙來平復一下第一次乾大票的緊張心情。那個領頭的劫匪,竟然一把扯下了頭套。
他從兜裡掏出一盒萬寶路,點燃,深吸了一口氣。
煙霧繚繞中,露出了一張顴骨突出、眼神陰鷙的臉。
正是戴富強。
這一幕,恰好被一旁的陳偉文看到了。
因為綁匪的粗心陳偉文的眼罩綁得並不緊,在剛才來回移動的過程中眼罩也鬆動了。他下意識地抬起頭,透過那一絲縫隙,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戴富強的臉。
四目相對。
那一瞬間,陳偉文感覺自己的血液都凝固了。
那是怎樣的一雙眼睛啊。
像鯊魚,像餓狼,唯獨不像人。裡麵沒有一絲溫度,隻有對生命的漠視。
「看夠了嗎?」
戴富強也發現了陳偉文的偷看,吐出一口煙圈,蹲下身,看著瑟瑟發抖的陳偉文。
他手裡的AK47槍口,輕輕地點在陳偉文的眉心上。
「大……大佬……我什麼都沒看見……我真的什麼都沒看見……」
陳偉文嚇尿了,是真的尿了。騷味混合著汽油味在空氣中瀰漫。
旁邊的兩個小弟見狀,立刻舉槍:「強哥!這小子看到了!做了他!別留活口!」
殺人滅口,這是行規。
戴富強看著陳偉文那張因恐懼而扭曲的臉,手指扣在扳機上,慢慢收緊。
但在最後一刻,他停住了。
也許是第一次作案,心裡還存有一絲人性的底線;也許是他那種自負到極點的性格,讓他覺得殺這樣一隻螻蟻會髒了自己的手。
「你知道嗎?」
戴富強突然笑了,他伸手拍了拍陳偉文的臉頰,動作輕柔得像是在拍一隻寵物狗。
「你的工牌號是9421。」
「你叫陳偉文,住在觀塘翠屏邨三座1204室。」
「你有個老婆,在紡織廠上班。你還有個兒子,今年五歲,在聖約翰幼兒園讀中班,每天下午四點半是你老婆去接他。」
轟——
陳偉文的腦子裡一片空白。
他怎麼知道?!他怎麼會知道得這麼清楚?!
「別這麼看著我。」戴富強把菸頭按滅在陳偉文的手背上,發出滋滋的聲響,「做我們這行的,講究個知己知彼。」
「今天,我心情好,不想見血。」
「但是……」
戴富強貼著陳偉文的耳朵,如同惡魔低語:
「如果你敢跟條子多說一個字。相信我,我會去接你兒子放學。」
「聽懂了嗎?」
「聽……聽懂了……」陳偉文拚命點頭,眼淚鼻涕流了一地。
「很好。」
戴富強站起身,重新戴上頭套,揮了揮手,「撤!」
……
然而,戴富強還是低估了警方的決心,也高估了自己的運氣。
警方通過技術手段外加幾位解款員的回憶,很快就鎖定了幾位有嫌疑的物件,戴富強就是其中之一。
但是戴富強為人非常狡猾,他早就把贓款藏起來了,警方在家裡地毯式搜尋,也沒找到任何物證。
因此警方唯一的突破口,就是人證。
也就是那個看到了戴富強正臉的解款員——陳偉文。
……
西九龍警署,辨認室。
單向玻璃外,站著一排嫌疑人,戴富強就站在中間,號碼牌是5號。
玻璃內,陳偉文渾身發抖,滿頭大汗。
「陳先生,不用怕。」
負責案件的重案組督察拍了拍他的肩膀,「這玻璃是單向的,他看不見你。你隻要指出來,那天是誰搶了你的車,我們就立刻起訴他。」
陳偉文抬起頭,看向5號。
雖然隔著玻璃,但他感覺戴富強那雙陰冷的眼睛,彷彿透過了鏡麵,死死地釘在了他的身上。
腦海裡迴蕩著那句話:「翠屏邨……你老婆……你兒子……」
「不……不……」
陳偉文抱著頭,蹲在地上崩潰大哭,「我認不出來……我真的認不出來!那天大家都戴著頭套!我沒看見臉!」
「陳先生!」督察急了,一把將他拉起來,「你別裝傻!當時你的搭檔都說了,那個劫匪摘了頭套抽菸!你當時就蹲在他對麵!你怎麼可能看不見?」
「我就是沒看見!我近視!我散光!我有夜盲症行不行?!」
陳偉文歇斯底裡地吼道:「你們警察抓了人就了不起啊?你們能護我一輩子嗎?他要是出來殺我全家怎麼辦?!」
看著油鹽不進的陳偉文,督察的臉色陰沉了下來。
「好。沒看見是吧?」督察冷笑一聲,揮了揮手,「把他拷起來!」
「啊?阿Sir!我是受害人啊!為什麼要拷我?!」陳偉文傻眼了,拚命反抗。
「受害人?我看你是同夥!」督察湊到陳偉文耳邊,語氣森寒,「你想想看,劫匪搶了一億七千萬,哪裡來的情報?為什麼偏偏在你麵前摘頭套?是不是你們早就串通好了?」
「如果不指認他,那你就是共犯!按照搶劫罪論處,起碼坐十年牢!」
「你自己選吧。是指認他,讓他把牢底坐穿;還是你自己進去,讓你老婆孩子在外麵被人戳脊梁骨?」
這招太狠了。
陳偉文隻是個普通人,他害怕劫匪報復,但他也怕坐牢。
「我……我……」
陳偉文癱軟在地上,眼淚鼻涕橫流。
「我指認……我指認……」
「是他!就是5號!化成灰我都認得!」
……
就這樣,在陳偉文的指證下,檢方正式對戴富強提起了公訴。
時間回到了現在。
法庭上,隨著法槌落下,十八年的刑期塵埃落定。
戴富強被法警押解著,經過陳偉文身邊時,他停下了腳步。
陳偉文嚇得把頭埋在褲襠裡,根本不敢看他。
「陳生。」
戴富強輕笑一聲,「別怕。我說過不殺你,就不殺你。」
「不過……」
他的聲音突然壓低,隻有他們兩個人能聽見:
「你信不信,哪怕是證據確鑿,我也能讓你剛才說的話變成放屁。」
「咱們騎驢看帳本——走著瞧!」
說完,戴富強昂首闊步地走出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