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夜哼著小曲兒邁進君誠律所的大門。 超好用,.隨時享
心情不錯。
雖然早上的「晨練」沒做成。
但那隻受到驚嚇的小兔子就住在樓下。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陳律師早!」
前台小妹打招呼的聲音都比平時甜了幾度。
陳夜揮揮手,剛要往自己的工位走。
一道紅色的身影帶著香風沖了過來。
秦可馨把陳夜堵在走廊拐角。
那張平時總是帶著嫵媚笑意的臉。
這會兒白得嚇人。
「昨晚你幹什麼去了?」
沒頭沒尾的一句。
陳夜挑眉。
還沒等他編個理由糊弄過去。
身後傳來一陣沉穩有力的腳步聲。
「陳夜?」
兩個穿著製服的民警站在律所門口。
手裡拿著執法記錄儀。
全律所的空氣瞬間凝固。
鍵盤敲擊聲停了,打電話的聲音斷了。
所有人齊刷刷地看過來。
帶頭的民警亮出證件,公事公辦。
「我們接到報警。
說你涉嫌一起故意傷害案。
現在依法傳喚你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跟我們走一趟吧。」
陳夜臉上的表情沒變。
甚至還伸手理了理被秦可馨抓皺的西裝領口。
意料之中。
昨晚在那種場子開了瓢,不報警才見鬼。
「哪邊的派出所?」
陳夜問了一句。
「城南派出所。」
陳夜點頭。
「行,我跟你們走。」
「不行!」
秦可馨猛地擋在陳夜麵前。
像隻護食的母獅子。
那雙桃花眼裡全是慌亂。
她掏出手機,手指在螢幕上飛快點選。
「誰準你們隨便抓人的?」
「隻有傳喚證沒有拘留證,憑什麼帶人走?」
「我現在就給趙局打電話……」
那兩個民警臉色一變。
陳夜伸手按住她的手腕。
掌心乾燥溫熱。
秦可馨愣住,抬頭看他。
「別鬧。」
陳夜把她的手機按回包裡。
「咱們是律師。」
「既然人家走了程式,咱就得配合。」
「我去去就回。
幫我把桌上的咖啡喝了,別浪費,乖聽話。」
說完,陳夜拍了拍她的肩膀。
轉身走向門口那兩個民警。
「警官,走著?」
警車呼嘯而去。
秦可馨站在原地,牙齒咬著下唇。
剛才陳夜那副雲淡風輕的樣子。
不僅沒讓她安心,反而讓她更慌。
她重新掏出手機,撥通了那個置頂的號碼。
「喂,趙叔。」
「我是可馨。」
「對,城南派出所,現在就要結果。」
總裁辦公室。
柳歡靠在真皮老闆椅上,黑絲長腿搭在辦公桌上。
聽完秘書的匯報,她手裡轉著的鋼筆停了。
「被帶走了?」
「是。」
「聽說是因為昨晚在酒吧打了架。」
柳歡沒說話。
拿起桌上的座機,撥了個號。
「幫我查個事。」
「昨晚夜色酒吧,被打的那兩個是什麼路子。」
三分鐘後。
電話回撥過來。
「查清楚了,領頭的那個叫畢建,家裡開建材城的。」
「重點是,他親叔叔是城南派出所的所長畢國棟。」
「怪不得。」
柳歡嗤笑一聲。
把話筒扔回座機上。
「這就敢動我的人?」
「也不去打聽打聽,陳夜那兩條腿是誰預定的。」
柳歡站起身,走到落地窗前。
俯瞰著腳下的車水馬龍。
拿出一支女士香菸點燃。
煙霧繚繞中,那個霸氣的女魔頭又回來了。
拿起手機,翻出一個存了很久都沒打過的號碼。
備註隻有一個字:省。
「喂,王廳。」
「好久不見。」
「中午有空嗎?請您喝個茶。」
城南派出所。
審訊室裡的燈光白得刺眼。
陳夜坐在特製的鐵椅子上,沒戴手銬。
這點麵子還是要給的。
對麵坐著一老一少兩個民警。
那個年長的,正是帶他回來的老警察。
旁邊那個年輕的,一直低頭玩著筆。
時不時的掃陳夜一眼。
「姓名。」
「陳夜。」
「職業。」
「律師。」
聽到這兩個字,年輕警察手裡的筆停了一下。
「律師啊?」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陳夜沒接話。
門被推開。
剛才那個老警察走了進來,手裡拿著幾張X光片。
後麵跟著兩個頭上纏著紗布的男人。
正是昨晚那兩個花襯衫。
那個被爆頭的,紗布上還滲著血,看起來挺慘。
另一個捂著肚子,走路還在哎喲哎喲地叫喚。
「畢建,坐。」
那個年輕警察立刻站起來。
還殷勤地拉開了椅子。
這態度。
瞎子都能看出來屁股坐在哪邊。
叫張少的花襯衫一坐下,就惡狠狠地盯著陳夜。
「小子,狂啊?」
「昨晚不是挺能打嗎?」
「現在怎麼不跳了?」
陳夜眼皮都沒抬一下。
「警官,這是審訊室還是茶話會?」
「報案人直接跟嫌疑人麵對麵,這是哪門子的規矩?」
老警察咳嗽了一聲,瞪了年輕警察一眼。
「這是調解程式。」
「陳律師也是行內人,應該懂。」
「這事兒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隻要你們雙方達成和解,簽個字就能走。」
張少往椅子上一靠,二郎腿翹得老高。
「和解?」
「行啊。」
「老子頭縫了六針,這哥們肋骨裂了一根。」
「你給老子跪下磕三個響頭。」
「再賠償二十萬醫藥費精神損失費。」
「這事兒就算翻篇。」
陳夜笑了。
被這傻逼給氣樂了。
「二十萬?」
「你這腦袋是金子做的還是裡麵裝了大便?」
畢建臉一黑,猛地拍桌子。
「操!」
「給臉不要臉是吧?」
「不想私了?」
「行!」
他轉頭看向那個年輕警察。
「王哥……咳,王警官。」
「這小子不想和解,那就走公事公辦。」
「我就不信治不了他!」
年輕警察心領神會。
立刻板起臉,拿出一本厚厚的法條書往桌上一拍。
「陳夜,我現在正式通知你。」
「根據受害人的傷情報告和現場監控錄影。」
「你涉嫌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
他翻開書,指著其中一條。
念得抑揚頓挫。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還有。」
他又翻了一頁。
「受害人傷勢嚴重。」
「涉嫌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要是鑑定出重傷,哪怕是輕傷。
你也得進去蹲個三年五載。」
「陳律師。」
「你是懂法的。」
「一旦有了案底,你的律師證會被吊銷。」
「這輩子就算毀了。」
「我勸你識相點。」
「畢建這條件,不過分。」
陳夜看著對麵這一唱一和的三個人。
慢慢坐直身體。
「背得挺熟啊。」
陳夜開口。
「看來平時沒少拿這一套嚇唬人。」
「不過。」
「在關公麵前耍大刀,是不是有點不自量力了?」
陳夜伸出一根手指。
「第一,尋釁滋事?」
「構成要件是『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
「昨晚的事發經過,監控應該拍得很清楚。」
「是這兩位想對我前妻實施猥褻行為。
我為了製止違法犯罪才動的手。」
「這叫見義勇為,或者正當防衛。」
「跟尋釁滋事八竿子打不著。」
畢建急了。
「誰猥褻了?老子就是想跟她交個朋友!」
陳夜沒理他,伸出第二根手指。
「第二,故意傷害?」
「你說輕傷就輕傷?」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哪怕是最輕微的頭皮創口。
也要達到8厘米以上纔算輕傷。」
「我看這位的腦袋,就算縫成了蜘蛛網,也不夠8厘米吧?」
陳夜指了指畢建那個裹著紗布的腦袋。
「頂多算個輕微傷。」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陳夜頓了頓,臉上露出一抹戲謔。
「至於那二十萬。」
「那是敲詐勒索。」
「數額特別巨大。」
「起步就是十年。」
年輕警察的臉綠了。
他沒想到這個看起來吊兒郎當的律師。
嘴這麼毒,腦子這麼清醒。
「你……你少在這強詞奪理!」
年輕警察有些惱羞成怒。
「那是你的一麵之詞!」
「監控隻拍到你打人,沒拍到他們動手!」
「那就是互毆!」
「互毆?」
陳夜像是聽到了什麼笑話。
「我不光要告他敲詐勒索。」
「我還要報案。」
陳夜指著畢建,聲音陡然拔高。
「我控告這兩個人。」
「昨晚在夜色酒吧。
對失去反抗能力的女性實施猥褻。」
「甚至可以說是,強姦未遂。」
「你放屁!」
畢建嚇得直接從椅子上跳了起來。
臉色煞白。
「我們沒幹!那就是喝多了搭訕……」
「搭訕需要兩個人把人往角落裡拖?」
「搭訕需要動手動腳去脫人家的衣服?」
陳夜步步緊逼。
「酒吧二樓那個角落是有死角。」
「但我去了之後,你們的手放在哪。
我想你們心裡很清楚。」
「還有。」
陳夜轉頭看向那個老警察。
「我想申請對昨晚那瓶酒做毒理檢測。」
「我懷疑他們在酒裡下了藥。」
「一旦查出來那是迷藥……」
陳夜冷笑一聲。
「強姦罪未遂。」
「再加上下藥的情節。」
畢建渾身發抖。
那種恐懼是從骨子裡滲出來的。
如果隻是打架鬥毆,頂多拘留幾天賠點錢。
但這要是扯上強姦和下藥。
他那個所長叔叔也保不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