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夜把那份證詞塞迴檔案袋。
繞著手裡的封口繩,動作慢條斯理。 追書神器,.超流暢
「既然性質變了,那玩法也得變。」
李哲還沒從「組織賣淫」這四個字的衝擊中緩過勁來。
「變?怎麼變?」
「民事糾紛講究誰主張誰舉證,刑事案件嘛……」
陳夜把檔案袋往李哲懷裡一扔。
「那就得動用公權力了。」
「去法院,申請調查令。」
「理由我都想好了:涉嫌重大刑事犯罪。
且關鍵證據存在被銷毀風險。
申請調取星辰科技所在大樓近半年的所有公共區域監控。
以及孫濤個人的信用卡消費流水。」
李哲嚥了口唾沫。
「法院……能批嗎?」
「隻要法官不是瞎子,看了王昕這份證詞他就不敢不批。」
「除非他想以後給自己的職業生涯留個汙點。」
下午三點。
新城法院,立案庭。
陳夜把厚厚的一疊材料推給視窗後的法官。
重點標註了王昕關於「權色交易」的指控。
二十分鐘後,兩張蓋著鮮紅印章的調查令到了手裡。
「這效率,這就是法治社會的魅力。」
陳夜彈了彈那張薄薄的紙。
轉身把其中一張遞給李哲。
「你和王浩去銀行,查孫濤的帳。
哪怕他買個杜蕾斯。
我也要知道是在哪買的、幾點買的。」
「我和秦大小姐去物業。
看看那個道貌岸然的孫總。
平時都是怎麼關愛下屬的。」
星辰大廈,負一層物業監控中心。
保安經理看著桌上的調查令。
又看了看站在麵前氣場全開的陳夜和秦可馨。
本來想打官腔的話全嚥了回去。
「二位,這邊請。」
幾十個螢幕掛在牆上,閃爍著幽冷的光。
技術員按照陳夜的要求。
調出了近三個月晚上十點以後。
高層電梯廳和轎廂內的錄影。
快進。
再快進。
「停。」
陳夜突然開口。
畫麵定格在兩個月前的晚上十一點四十五分。
電梯門緩緩關閉。
轎廂裡隻有兩個人。
孫濤,還有張萍。
哪怕畫質不算高清。
也能看出張萍整個人緊貼著轎廂角落。
雙手抱著資料夾護在胸前。
頭低得恨不得埋進脖子裡。
一種極度的防禦姿態。
而孫濤,一隻手撐在張萍頭側的電梯壁上。
身體前傾,把她完全籠罩在自己的陰影裡。
他在說話。
另一隻手還在空中比劃著名什麼。
甚至幾次試圖去觸碰張萍的肩膀。
都被張萍驚恐地躲開了。
「這就是所謂的談工作?」
秦可馨冷笑一聲,摘下墨鏡。
那雙好看的眸子裡全是寒意。
「把這一段截下來。」
陳夜指了指螢幕。
「還有後麵幾次,隻要是這兩個人單獨出現的畫麵,全部拷走。」
技術員操作著滑鼠,又調出了另外幾段錄影。
場景大同小異。
最過分的一次,電梯門開了張萍想衝出去。
孫濤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硬生生把人拽了回來,按了關門鍵。
張萍在哭。
雖然聽不見聲音,但那顫抖的肩膀和捂臉的動作。
隔著螢幕都能讓人感覺到絕望。
更讓人噁心的是。
在接下來的搜尋中,受害者不僅僅是張萍。
還有另外兩個穿著職業裝的年輕女孩。
在同樣的電梯裡,遭遇了同樣的「壁咚」和糾纏。
那隻鹹豬手,不止一次地落在女孩們的腰上、大腿上。
「這就是個慣犯。」
「所有的視訊,都要原始檔案帶數字水印的那種。」
他轉頭看向保安經理。
「別告訴我這些也會因為係統故障丟了。」
保安經理擦了擦額頭上的汗。
連連擺手「不會不會,這都是物理備份,沒聯網丟不了。」
剛走出物業大門,李哲的電話就打了過來。
語氣興奮得像中了彩票。
「陳哥!查到了!」
「孫濤這孫子,簡直是時間管理大師!」
「怎麼說?」陳夜拉開車門坐進副駕。
「我們對比了張萍被迫加班的那幾個時間段。
特別是那個連續37小時。」
李哲頓了頓,似乎在翻看手裡的單據。
「那兩天的淩晨一點到三點。
孫濤的信用卡在公司隔壁的喜來登酒店都有消費記錄!」
「開房?」
「對!而且不僅是房費。
還有客房服務送的紅酒和……保險套。」
「同一時間段,他在酒店快活。
張萍在辦公室熬得吐血。」
「而且我們還查到,在那之後的一週內。
他在同一家酒店又有三次消費,時間都是半夜。」
「這根本不是什麼加班。」
「這就是他用職權逼迫下屬給他騰時間、做掩護。
好讓他自己去風流快活!」
「很好。」
陳夜結束通話電話,看著窗外倒退的街景。
監控錄影證明瞭他在工作場所的性騷擾和人身控製。
消費記錄撕碎了他所謂的「陪團隊加班」的謊言。
還坐實了他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壓榨員工的事實。
但這還不夠。
這隻能證明他是個爛人,是個變態。
要證明張萍的死跟他有直接的法律因果關係,還需要最後一環。
那個把張萍從「抑鬱」推向「死亡」的直接證據。
「去哪?」秦可馨發動車子。
「仁愛心理診所。」
陳夜低頭看了一眼手機上剛收到的地址。
「去見見那位給張萍開藥的醫生。」
「如果不開口,那就想辦法讓他開口。」
第169章 把隱私權當遮羞布?給我撕了!
仁愛心理診所。
裝修得很溫馨,暖黃色的燈光。
空氣裡飄著淡淡的薰衣草香。
但對於張萍的父母來說。
這裡卻是女兒生前最後求救的地方。
張母坐在接待區的沙發上。
雙手緊緊攥著那個布包,身體止不住地發抖。
秦可馨握住老人的手,傳遞著無聲的力量。
十分鐘後,一位穿著白大褂的中年男醫生走了出來。
戴著眼鏡斯斯文文。
看了陳夜一眼,又掃過張萍父母。
「是張萍的家屬吧?節哀。」
「我知道你們想問什麼。
但很抱歉,根據《精神衛生法》和醫生執業規範。
患者的診療記錄屬於絕對隱私。」
「就算是家屬,或者是律師。
在沒有患者本人授權的情況下。
我也不能提供具體的談話內容。」
「這是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