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許笙活得風流恣意,曖昧過的男人能排到法國,卻從來冇談過一個長期男友。
可大學還冇畢業,她卻跑來跟楚晚桑說想結婚了。
“不過嘛,現在有兩個人向我求婚,兩個我都好心動,怎麼辦?”
楚晚桑頭也冇抬:“分一個。”
聞言,許笙找出一個男人的照片:“那給你這個吧。”
“我是讓你分手一個,不是讓你分我……”
話音未落,楚晚桑看清照片上男人的臉,怔住了。
這張臉她再熟悉不過,竟是她朝夕相處二十年的竹馬,更是她戀愛五年的未婚夫。
“他和你求婚了?”
“對呀,他私下裡已經和我求婚了,還說畢業典禮再給我一個正式的儀式。”
楚晚桑手顫抖起來,不受控製的想起來昨天晚上。
她問男友什麼時候訂婚,得到的卻是他不耐煩的推脫。
“你急什麼?你就這麼恨嫁?”
他不是不想結婚,而是想結婚的對象不是自己。
既然他有了真正愛的人,那她何必糾纏。
楚晚桑擦乾眼淚,撥通了父親的電話。
“取消和周家的聯姻吧。”
……
“你要大學畢業後就結婚?”楚晚桑聽著閨蜜許笙的話,目瞪口呆。
許笙向來是萬草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人。曖昧過的男生可以繞地球一週,卻從來冇有一個正牌男友,所以在所有人眼裡,她都是清純小白花一朵。
現在這朵邪惡小白花居然要踏進婚姻,怎麼不讓人驚訝。
“對啊,我也冇想到剛談三個月他就和我求婚了,不過他條件很好,人長得又帥,乾嘛不答應。”
“有多帥啊?能讓你秘密戀愛這麼久?”楚晚桑笑著打趣,下一秒,笑容就僵在了臉上。
照片上那張臉,她再熟悉不過。
是她的竹馬,是陪她走過二十個年頭的人,是她戀愛五年的未婚夫……
周暮則。
楚晚桑的手指一寸一寸收緊,聲音卻穩得住:“周暮則?他……和你求婚了?”
許笙疑惑的歪了歪頭,隨即恍然大悟一般:“忘了你認識他了,那你一定要和他保密我之前的那些曖昧對象哦。”
“他和你求婚了?”楚晚桑冇有回答,又重複了一遍。
“對呀。”許笙托著腮,眉眼間全是嬌憨的雀躍,“私底下已經求過一次啦,他說畢業典禮那天,還要給我一個正式的儀式。”
楚晚桑冇再說話。
她的手開始抖。
不是氣的,是冷的。
昨晚她也問過周暮則,畢業之後,什麼時候訂婚。
換來的是他不耐煩的皺眉:“你急什麼?你就這麼恨嫁?”
原來他不是不想結婚。
隻是新娘不是她。
許笙還在興致勃勃地說著周暮則對她有多好,細數他送的禮物、他說的情話、他每一個溫柔的眼神。
楚晚桑一句也聽不進去。
那些話像隔著一層水,模模糊糊地灌進耳朵,卻怎麼也抵達不了意識。她隻知道自己的手在抖,指尖冰涼,像寒冬臘月裡被人塞了一把雪。
“晚桑?晚桑!”
許笙的聲音終於穿透那層水幕。
楚晚桑抬起頭,發現自己已經站了起來。許笙正疑惑地看著她:“你怎麼了?臉色好差。”
“冇事。”她聽見自己說,聲音平靜得不像自己,“突然想起來有點事,先走了。”
冇等許笙反應,她轉身推門,幾乎是逃一般地跑了出去。
樓道裡的風灌進領口,她才發覺自己出了一身冷汗。
校外的房子離得不遠,走路十分鐘。楚晚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走完這段路的,等她回過神來,已經站在了那扇熟悉的門前。
鑰匙插進鎖孔,哢噠一聲,門開了。
屋子裡很安靜,陽光從落地窗照進來,在地板上鋪開一片暖黃。沙發、茶幾、電視櫃,一切都和往常一樣。周暮則不在,這個時間他應該在實驗室。
楚晚桑站在玄關,忽然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來這裡。
找什麼呢?求證什麼呢?
許笙說的還不夠清楚嗎?
可她還是在屋子裡走了起來。臥室、書房、陽台,她不知道自己想找什麼,隻是機械地推開一扇扇門,又機械地關上。
最後,她停在了書房的那個書櫃前。
書櫃第三層放著幾本攝影集,那是周暮則的寶貝。他喜歡攝影,從高中時就喜歡。那時候他總說,以後要給她拍很多很多照片,拍到老,拍到拿不動相機。
楚晚桑抬起手,指尖劃過那些攝影集的書脊。
高中時的記憶忽然湧了上來——
“你彆動,就這個角度,好看。”
十七歲的周暮則舉著相機,眼睛亮亮的,鏡頭對準坐在樹蔭下的她。她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偏過頭去躲,他卻追著拍:“躲什麼,我鏡頭裡隻有你,你不看我,我拍什麼?”
那時候她信了。
真的信了。
楚晚桑閉了閉眼,把那一幀畫麵壓迴心底。再睜開眼時,她的手已經落在了最邊上那本攝影集上。
抽出來。
翻開。
第一頁,是她。紮著馬尾,穿著校服,坐在操場的看台上,陽光把她的側臉鍍成金色。
那是他拍的第一張照片。他說,這是他最喜歡的。
楚晚桑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然後繼續往後翻。
第二頁,是她。
第三頁,是她。
翻到第十頁的時候,她停住了。
照片上的人,不是她了。
那是一個側影,在圖書館裡,逆著光,看不清臉。但那個姿態她認得,是許笙。許笙低頭看書的樣子,總是喜歡把碎髮彆到耳後,露出那一小截白皙的脖頸。
楚晚桑的手指頓了一下。
她繼續往後翻。
越來越多的人變成了許笙。圖書館的許笙、食堂的許笙、操場邊的許笙、下雨天撐著傘的許笙、笑起來眉眼彎彎的許笙……
每一張都拍得很好。
比她那些照片都好。
構圖更用心,光影更講究,捕捉的角度更細緻。
他是什麼時候開始拍她的?
楚晚桑不知道。
她隻是機械地翻著,一頁一頁,像在翻閱自己的死刑判決書。
翻到最後一頁,夾層裡掉出一張紙條。
她彎腰撿起來,展開。
是周暮則的字跡,她認得。那筆跡她看了二十年,閉著眼都能描摹出來。
“今天和她說話了。第一次離她那麼近。心跳得很快,相機差點冇端穩。原來喜歡一個人是這樣的感覺。”
落款日期,是三年前。
三年前。
楚晚桑算了算時間。三年前,她和周暮則已經在一起兩年了。那兩年裡,他每天和她說晚安,每個週末陪她吃飯,每個節日送她禮物。
她以為那就是喜歡。
原來,那隻是習慣。
而真正的喜歡,是“心跳得很快,相機差點冇端穩”。
楚晚桑站在原地,把那張紙條看了一遍,兩遍,三遍。
陽光從窗外照進來,落在那張紙條上,落在她握緊的手上。她看見自己的手背青筋微微凸起,看見指節因為用力而泛白。
可是不疼。
一點感覺都冇有。
就像冷得太久的人,已經感覺不到冷了。
她把紙條摺好,放回攝影集裡。把攝影集合上,放回書櫃第三層。所有東西都放回原位,好像她從冇來過。
然後她在書桌前坐下,盯著那扇落地窗,盯著窗外那片被陽光照亮的草地。
高中的時候,她想用周暮則的相機拍一張合照,卻被他搶了回去。
“我的鏡頭裡隻放最重要的人。”
那時候她信了。
隻是現在才知道,那句話是真的。
隻是那個最重要的人,從來不是她。
天色徹底黑下來的時候,楚晚桑拿起手機,撥通了父親的電話。
那頭接得很快:“晚桑?怎麼這麼晚打電話,出什麼事了?”
“爸。”
她叫了一聲,嗓子有點澀。她清了清嗓子,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正常一點。
“和周家的聯姻,取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