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養望
通告是晚上九點十七分發布的。
“違法行為人路某,因毆打他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一千元。”
寥寥數語,公章鮮紅。
辦案民警發完這條通告,還鬆了口氣——
依法辦案,程式合規,證據確鑿,該拘的拘了,該罰的罰了,這事兒應該就翻篇了。
他看了一眼評論區,準備關機下班。
然後他的手指僵在了滑鼠上。
“十日?”
“一千塊?”
“就這?”
“哈哈哈哈哈哈,開路虎的打人拘留十天,騎電驢的被打活該忍著是吧?”
“警察同誌,我想問一下,一千塊對路傑來說算什麼?算他加一箱油的錢嗎?”
“我算了一下,路傑公司去年納稅三千七百萬,這一千塊相當於他資產的……我數學不好,誰幫我算算?”
“我來算:相當於你月薪五千,被罰了一分錢。”
“一分錢?那一分錢我也出得起啊,我能不能去打人?”
“樓上別急,你先看看你有沒有國家部委的公務員給你打。”
評論區的數字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跳動。
一千條。
三千條。
五千條。
一萬條。
辦案民警的額頭上開始冒汗。
他重新整理了一下頁麵,發現熱搜榜已經變了:
#行政拘留十日算嚴懲嗎# 新
#一千元罰款的購買力# 新
#路傑公司招標記錄# 新
#普通人為什麼憤怒# 爆
他的手開始抖。
電話響了。
“喂?”
“你他媽發的什麼玩意兒?!”
局長的聲音從聽筒裡炸出來,“你自己看看評論區!咱們被罵上熱搜了!”
“局、局長,我是依法辦案啊,毆打他人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咱們已經頂格處理了,十日加一千,頂格了!”
“你跟網友講法律?!網友聽嗎?!”
電話結束通話了。
辦案民警看著螢幕上還在瘋狂重新整理的評論,忽然想起師父說過的一句話:
法律是底線,但老百姓要的不是底線,是公道。
他不太懂這兩者有什麼區別。
但現在他好像有點懂了。
局長辦公室裡,煙霧繚繞。
三個人圍著電腦螢幕,誰也不說話。
螢幕上,一條高贊評論被頂在最上麵:
“我知道法律上拘留十天是頂格了。
但我想問一句:路傑開的那輛路虎,頂格了嗎?
他公司那些見不得人的招標,頂格了嗎?
他睡別人老婆的時候,頂格了嗎?
你們就欺負我們這些不懂法的,拿個‘依法處理’就想糊弄過去?”
點贊數:四十七萬。
局長狠狠掐滅煙頭。
“那個沈磊呢?聯絡上沒有?”
民警搖頭:“電話打不通。他單位說他已經下班了。”
“去他家找!”
“找了,沒人。鄰居說看他騎著電驢出去了,不知道去哪兒。”
局長站起來,在辦公室裡來回踱步。
“他前妻呢?謝美蘭?”
“也聯絡不上。她那個男朋友……不對,路傑,現在在拘留所關著呢,她估計在找人撈他。”
“局長,我聽說他和謝美蘭好像沒離婚?”
“沒離婚?”
局長有些震驚。
他停下腳步,盯著螢幕上的評論。
四十七萬點贊。
四十七萬個憤怒的人。
他當了二十年警察,第一次覺得,自己好像不太認識這個世界了。
“局長,要不要讓沈磊發個宣告?就說他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願意諒解——”
“你腦子進水了?”
局長瞪著他,“他要是願意諒解,下午就不會把協議書撕了!他前妻跪下來磕頭他都不鬆口,你現在讓他發宣告?”
民警縮了縮脖子。
窗外,城市的燈火明明滅滅。
局長忽然想起那個年輕人的眼神。
平靜,冷,像一潭深不見底的水。
他當時覺得那是個爺們。
現在他忽然有點發毛——那眼神,不像是看完了結局的人,倒像是剛翻開第一頁的人。
沈磊坐在護城河邊的石階上,手機螢幕的光映在他臉上。
他正在看評論。
四十七萬點贊那條,他看到了。
“路虎頂格了嗎?”——他輕輕笑了一聲。
這個評論,是他用小號發的。
當然,不止這一條。
他註冊了七個賬號,在不同的時間段,用不同的語氣,在不同的評論區裡,埋下了幾顆種子。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可咱們想要的,是最高的公道。”
“他不是打了普通公務員,他是打了所有騎電驢的人。”
“不諒解,是因為不相信,這個社會隻能這樣。”
這些話,有的是他發的,有的是網友自發說的。
但最初的那幾條,是他。
他收起手機,看著河水。
夜色裡的河水黑沉沉的,隻有對岸的燈光碎在裡麵,一片一片地晃。
他想起十年前,自己剛從學校畢業,騎著那輛破電驢去單位報到。
門衛攔著他問:“送外賣的?往那邊走。”
他笑著解釋:“我是來上班的。”
門衛看了他半天,又看了他的電驢半天,那眼神他記了十年。
手機又響了。
溫馨提示: 登入使用者的「站內信」功能已經優化, 我們可以及時收到並回復您的訊息, 請到使用者中心 - 「站內信」 頁麵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