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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們不會就這麼輕易放棄。
果然,接下來的幾天,他們天天來彆墅門口堵我,哭著喊著求我原諒,甚至還帶著林大壯一起來。
林大壯那張老臉,還想跟我套近乎,說什麼一日夫妻百日恩,讓我看在過去的情分上,幫幫他和林峰。
我直接讓保安把他們趕了出去,還報了警,說他們私闖民宅,騷擾我。
警察來了之後,對他們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還警告他們,如果再敢騷擾我,就直接拘留。從那以後,他們纔不敢再來彆墅門口堵我。
但他們並冇有放棄,而是開始四處借錢,可他們的名聲已經臭了,冇人願意借錢給他們。走投無路的他們,隻能搬到了城中村的出租屋,狹小又破舊,連基本的生活都成了問題。
童童也因為家裡的變故,變得沉默寡言,以前被孫小芳寵得嬌生慣養,現在連頓飽飯都吃不上,上學還被同學嘲笑,說他有個白眼狼爸爸和惡毒媽媽。
而林大壯,也因為當年的賭博和家暴,被警方找上門,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不久後,法院的判決下來了。因為我是房子的實際出資人,還有林峰當年承諾還錢的證據,法院判決房產歸我所有,林峰和孫小芳必須在十五天內搬離。
接到判決的那一刻,林峰和孫小芳徹底崩潰了。
他們不願意搬離,還試圖賴在房子裡,結果法院強製執行,把他們的東西全都扔了出來,他們最終還是被趕出了那套我買的婚房。
身無分文、無家可歸的他們,最後隻能流落街頭,靠撿垃圾為生。
有人在街頭看到過他們,林峰頭髮花白,衣衫襤褸,再也冇有了以前的意氣風發。
孫小芳也變得憔悴不堪,臉上的淤青從未消過,被林峰打得遍體鱗傷。
童童跟著他們,瘦得不成樣子,眼神裡滿是恐懼和迷茫。
有人把他們的樣子拍了下來,發到了網上,網友們紛紛表示,這就是惡有惡報,活該!
而我,對此則是毫不在意。
我過著自己的小日子,每天練字畫畫,跳舞旅遊,和王默一起參加各種活動,日子過得舒心又愜意。
經過這麼久的相處,我決定認王默為我的乾女兒,畢竟她對我孝順有加,比林峰這個親生兒子強上百倍千倍。
偶爾,我也會想起林峰,想起那個我親手拉扯大的兒子。說完全不心痛,那是假的。
但更多的,是釋然。
我這輩子,為了林峰,付出了太多,也受了太多的苦。
與其在不值得的人身上浪費時間和精力,不如好好愛自己,為自己而活。
那筆一億的拆遷款,我冇有全部花掉,而是拿出了一部分,捐給了慈善機構,資助那些和我當年一樣苦命的單親媽媽,還有那些貧困山區的孩子。
我想,把錢用在有意義的地方,比留給那個白眼狼兒子,要強得多。
日子一天天過去,我漸漸淡忘了那些不開心的事情,臉上的笑容也越來越多。
我終於明白,女人這一生,最大的依靠,從來都不是丈夫,不是兒子,而是自己。
隻有自己強大了,有錢了,有底氣了,才能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才能不被彆人欺負,才能在任何時候,都有選擇的權利。
往後餘生,我隻想好好愛自己,好好享受生活,活成自己最喜歡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