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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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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楊靖和趙慕儀。

楊靖回京後,兩人不方便見麵,還是靜王妃下了帖子請趙慕儀赴宴,兩人才能在王府上相見。

李瑜想走,但腳下跟生了根似的,愛聽八卦的心蠢蠢欲動。

不成,不成,這不是君子所為。

他往前快走兩步,然而過分敏銳的耳力還是聽見了。

楊靖:“這一回我立了功,兵部那邊已經報上去了,想必很快就會給我官職了,我還得了不少賞賜,等看過了日子,就風風光光迎你進門。”

趙慕儀:“我也已經去信歸州,爹孃此時應當已經看見了。”

楊靖:“等官職下來,我就帶著你,我們一起回去見你爹孃。”

李瑜已經走遠,接下來的話他已經聽不見了,不過能看見一對璧人終成眷侶,他心中也是高興。

之前那一次做媒失敗,這一次怎麼說也得當個證婚人!

這時,一名內侍快步走過來,笑道:“陛下,安墨姑孃的書出了,這時印出的,就是男主一夜七次將女主做暈了過去,然後女主帶球逃跑。

李瑜很震驚。

七次,朕做不到啊!

出書,給人當爹太棒了……

安墨這書已經寫了有些時日,出於某種不可言說的原因,李瑜時不時就會偷偷去翻她的存稿箱。

直到有一日,他在安墨的存稿箱裡看見了彆的東西,他才發現,安墨寫的這書,除了纏綿悱惻的兒女情長外,還有彆的東西,比方地震逃生、火場救災、洪澇應對、瘟疫防治等不少小知識,李瑜大為驚異,他這些年看過許許多多的書,哪怕有些場景他冇有機會親臨,但也能從臣子那裡或多或少瞭解一些,而安墨寫的那些,一看就不是瞎編亂造的。

李瑜心下凜然,記下內容後又默寫了出來,然後分門彆類交給太醫院和工部的人檢視,有些被證實有用,有些令人覺得荒謬,但經過反覆驗證後又能證明行之有效,比方將汙水倒入沙子棉絮木炭等東西混合作為漉水囊,當真能過濾出清水,而且成本低,尋常百姓也可以用這法子漉水使用。

李瑜雖然時常自嘲腦子愚笨不通文墨,但他看過的書多,因此一眼就看出安墨這書是披著愛情話本的皮,實則是為了教導百姓遇到危險時的應對法子,比方這漉水法子,其中就有寫到女主懷孕逃跑路上遇到洪澇水災,許多百姓和她同樣被困,但有人取用不到乾淨水源,又不通其中學問,口渴了撈起洪水就喝,因此染了水中汙物不治而亡,許多人就是因此死於洪澇災害之中,而女主卻教導身旁人用這法子漉水後燒開食用,因此保住了所有人的性命,女主也因此備受尊重,所以哪怕她是一個來曆不明身懷有孕的婦人,村民也真心接納她,幫她過日子,讓女主能平安生下孩子。

看明白了這點,李瑜再看書中多災多難的女主,心態就變了。

在他眼裡,這位女主不再是走到哪裡,哪裡就災禍橫生的倒黴蛋了,而是哪裡發生災禍,女主就走到哪裡傳播知識治病救人的活菩薩,其中還有些眼熟的醫理,一看就是安墨從張太醫哪裡學來的。她將自己所學過的,一一賦予了書中女主,讓她代替她教化百姓,這本書要是能傳播開來,不知能活人多少!

直到此時此刻,李瑜依舊記得自己當時看到太醫院和工部驗證結果時的心情。

從前他不明白安墨為何能得花宜姝喜愛,為何能在林侍衛等一群人中間混得風生水起人人喜愛,可那時候,他明白了。

原來一個人真正的好,表麵是看不出的,果真是要去親近對方,才能細細體會。倘若不是他偷偷看安墨的存稿箱,也許他一輩子都不明白安墨的好處。

李瑜心中對安墨肅然起敬,安墨是一位真正的君子啊!

自那以後,李瑜就不再偷看安墨的存稿箱了,不僅如此,還讓禮部的人與安墨接觸,助她將此書推廣出去。

以前他隻當安墨寫的隻是情情愛愛的小話本,天子看這種東西,隻能偷偷摸摸,不能光明正大,但安墨寫的不止是那點東西,她的書就能正大光明地推廣,他也能……咳咳,正大光明地看了。

但是如今,李瑜的心跟窗上結出的霜花一樣冰涼。

在他心裡,安墨已經是在某一方麵頗有才華的先生了,太醫院和工部的人證明,安墨先生寫的東西,雖然有些不明白其中原理,但確實是行之有效的。所以這書裡男主一夜七次,應該也是……合理的?

李瑜雙手負在身後,眉頭緊鎖原地踱步。

當初偷看安墨先生的書時,他並未看見男主一夜七次的篇目,也冇有如此香豔卻不顯媚俗的描寫,要是當初他就看到了……

不不不,哪怕當初看見了,他也不可能向太醫院詢問“一夜七次”,這種事怎麼好意思向太醫詢問,他更不可能去偷窺彆人的房事。但是安墨既然寫出來了,那應當也是真的。因此他隻能將這件事憋在心裡,自己發愁地思考。

先帝子嗣少,那是因為他從來隻寵愛劉貴妃,而甚少去其他妃嬪宮裡,他的母後,如若不是因為身為皇後,先帝每月初一十五必須過去,也許也根本無法懷孕。

但是李瑜自認自己不同,他覺得自個兒還是很勤奮的,而且他的心肝也樂在其中,他認定幾個月、半年之內,他們一定會有孩子的。花宜姝遲遲冇有懷孕的跡象,原先還以為是子嗣緣分未到,但是如今看到了這本書,李瑜不免心驚膽戰……

書中男主一夜七次,女主一夜過後就懷上了。

花宜姝遲遲冇懷上,難道是因為朕冇有一夜七次。

李瑜感到惶恐,一口氣灌完了一壺水。

今個兒天氣好,太陽曬得渾身暖融融的,尋常人隻覺得舒服,安墨卻緊張得渾身冒汗。

她時不時深吸一口冬日的冷風,對身旁的林侍衛道:“怎麼辦?我好慌啊!”

林侍衛安慰道:“彆怕,他們雖然人多,但咱們勢眾,不怕的。”

安墨緊張得手心冒汗,“我不是怕他們人多,我遲到補更蕭青,做個奇女子有什麼不好……

當真是活久了什麼新鮮事都能看見,安墨忍不住在心裡感歎。

這個晉元江當初在歸州時就是個街頭巷尾人儘皆知的奇葩,放著好好的刺史府小公子不做,整日偷雞摸狗,偷了被抓,還要嫌棄刺史夫婦給人家的賠的錢太少,妥妥就是個拖累家族名聲的廢物。

奈何歸州刺史生不齣兒子,夫婦倆對這個抱養來的孩子十分捨不得,哪怕他有慣偷的癖好也一直將他留在家中,還一直對外壓著晉元江的醜事。但是當歸州刺史被陛下貶做縣令後,這夫妻倆就變了嘴臉,他們不認為是晉刺史治理歸州無能,而是認為晉元江慣偷的名聲被陛下發現,帶累了他們,所以也不再尋找“失蹤”的晉元江了,而是直接將其從家譜中除名,後續據說是又抱養了一個小男孩。

當時安墨還為這事跟王玉燕與趙慕儀討論過,一致認為晉元江會有慣偷癖好,應當是父母教養不當。冇想到啊冇想到,晉元江壓根不是慣偷,他隻是為了搞臭名聲好脫離家族,離開了家族後他連姓氏都不要了,直接說自己叫元江,不知情的人還以為他姓元。

離開晉家之前,他偷東西的都是那種有些聲名的老店,而且每次必定被抓,離開晉家之後,他又偷又騙,每一次都能稱心如意,衙門那裡不知堆了多少樁偷竊行騙案,都是跟他有關,這一次要不是遇到了李瑜,估摸他也不會被抓。

安墨尋思左右無事,就去看了元江。

這人如今被關在京兆府的大牢裡,她過去時,正好瞧見元江第三次撬開門鎖,又第三次被守門的獄卒關回去。

哐噹一聲,一把手腕粗的鐵鎖鏈掛在了牢門上,這回還有六個獄卒三輪一般看守他,諒他插翅難逃。但元江好似並不在意,坐在稻草蓆上編草蚱蜢。

安墨見他編得像模像樣,就問他,“你明明挺聰明,為什麼不正經賺錢養孩子,為什麼要騙人呀?”

元江頭也不抬,“無奸不商,正經做生意賺不了錢。”

安墨不信,她看王玉燕就賺得挺好。

安墨:“那你既然要養孩子,繼續做刺史府的小公子不就一直有錢,也不會被抓啊!”

“我那養父早就不是刺史了,更何況就他那隻出不進的樣兒,還冇等我繼承,就被他揮霍光了。他賺錢不行、做官不行、武藝不行、人品也不行,樣樣不如我,一個不如我的人,不配做我爹。”元江十分自信,“況且下一次,我一定不會再被抓。”

明明隻是個還不滿十四歲的孩子,為什麼能這樣猖狂?安墨開口嚇他:“你知道你這回騙的是誰嗎?那是天子,你犯了欺君之罪,你在寶幼堂的那些兒女,統統都要受牽連,也許砍腦袋,也許流放。”

元江這回終於抬眼看向安墨,他雙手顫抖,滿臉恐懼,“你……你騙人。”他聲音都發抖了,那可憐樣兒像被雪兒挖出來玩弄的老鼠。

安墨哼了一聲,站起身把自己的出版作品扔給他,“多看看書吧,在你上斷頭台之前好歹不那麼寂寞。”

說完她就走了,冇有理會少年在身後的求饒。

春盛苑

靜王妃剛剛離開,蕭青就到了。

她又長高了一些,冬日裡又穿得厚,當她逆著光從屋外走進來時,花宜姝恍惚以為自己看見了李瑜。

“主子,我回來了。”蕭青一拂衣襬在她麵前單膝跪下,她儀態極佳,哪怕是半跪著,脊背也是筆直著,如鬆如柏。

花宜姝自然高興,起身迎上前將她扶起,“蕭青姐姐,我早就說過,冇有旁人在,不需這繁文縟節。”

蕭青搭著她的手站起身,麵龐因為激動而隱隱發顫。

花宜姝摸著她比從前更加粗糙的手指,低頭看了眼,驚了一跳,從前蕭青的手也隻是和男人一般粗糙罷了,但是如今,已經完全看不出是一雙女人的手了,骨節粗大,指腹粗糲得像是石頭,甚至有兩個指甲蓋已經劈裂斷掉,新的還未生出,指尖上粉色的肉暴露了出來,又在冷風裡凍得微微發硬,看得令人心驚。

“你這手怎麼回事?”

蕭青低頭一看,見自己的手被夫人正被夫人托著,兩相對比觸目驚心,她連忙要往回縮,卻被花宜姝緊緊握住,她又不敢用力掙脫,忙道:“夫人,是不是嚇到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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