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見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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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6日晚,區景市發生一起未成年人殺害未成年人案件。
一名15歲的初中女生在回家途中,被同班男同學殺害。
近日,被害女孩的父親方先生向記者證實,該案將於今年6月30日開庭審理。
監察所指控:被告人涉嫌故意殺人罪、QJ罪
方先生提供的區景市監察所起訴書顯示,被告人蔣某某,男,出生於2011年2月,作案時已年滿14周歲。
起訴書查明:2025年10月6日23時53分許,被害人方某涵與蔣某某及另一名同村村民家的孩子玩耍後,蔣某某在單獨送方某涵回家途中產生JY之念。
次日0時許,蔣某某從方某涵身後用手勒住其頸部,致其癱軟後平放在地。
因方某涵大聲呼叫,蔣某某擔心被附近村民聽見,遂用雙手掐其頸部,直至被害人無反應後鬆手。
隨後,蔣某某用手觸控方某涵身體私密部位,並試圖將其帶至附近一處廢棄烤房藏匿,採取抱、拖等方式搬動被害人。
在此過程中,蔣某某用手機拍攝了方某涵的私密處照片。
10月6日0時37分許,蔣某某將方某涵拖至同村村民蔣某榮家烤房北側水泥路時,接到母親電話催促回家,遂將被害人棄於路邊後逃離現場。
監察所認為,蔣某某違背婦女意誌,以暴力手段QJ婦女;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QJ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家屬陳述:第一案發現場距家僅40米
方先生告訴記者,事發當晚他和妻子均在外地打工,女兒獨自在家生活。
第一案發現場距離他家僅有40米左右。
蔣某某作案後試圖藏匿屍體,將女兒拖行了一段距離,後因家中電話催促而放棄,將屍體丟棄在路邊。
次日淩晨,有村民經過時發現遺體並報警。
方先生表示,女兒與蔣某某係同班同學,但平時並無交集。
事發當晚,另有一名女同學曾與二人同行。
據該女生回憶,蔣某某在回家路上曾向二人詢問作業問題,行為表現正常。
作案後行為:曾到案發地附近打探
方先生向記者透露,案發後他曾前往衙門瞭解情況。
據其講述,蔣某某在作案後,次日清晨與母親一同上山采蘑菇,表現如常。
案發地附近一名老人後來向方先生反映,案發當晚曾有一名男孩上門討水喝。
方先生將這一線索提供給衙門,經審訊,蔣某某承認係其所為。
方先生轉述稱,蔣某某前往該戶人家討水,目的是試探老人是否目睹其作案過程。
案件進展:遺體存放殯儀館264天
方先生表示,案發後女兒的遺體一直存放在殯儀館,截至6月27日已滿264天。
他希望通過法律途徑為女兒討回公道,並期待刑部依法嚴懲被告人。
該案將於6月30日正式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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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QJ不成,直接殺人。
作案之後還能像沒事人一樣跟母親上山采蘑菇。
那個老人如果表現出異常,是不是也會被殺掉?什麼樣的成長環境和經歷,能造就出這種心性?
葉昊滑動螢幕,看到評論區裡大部分是罵聲,但也有幾個人說未成年,要從輕處罰。
還有一週就開庭了。
他倒是要看看,刑部會怎麼判。
希望能眾望所歸,不然的話……
葉昊放下手機,閉上眼睛,神識沉入識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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