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出市政廳的大門,外麵的陽光有些刺眼。
裡奧和社羣居民們站在台階上,冇有人說話。
剛纔還充滿鬥誌的居民們,此刻臉上都寫滿了失望。
“我就知道,跟他們這幫穿西裝的講道理,冇用。”弗蘭克節。”羅斯福指揮道。
裡奧找到了相關章節。
“現在,仔細閱讀第11條b款。”
裡奧看到了那條規定。
“對於具有‘社羣公共服務’性質的非營利機構資產,市政廳在決定進行公開拍賣前,必須提前至少60天,在至少三家匹茲堡本地的公共媒體上,進行處置公示。”
“三家公共媒體……”裡奧默唸著。
反擊的曙光,在這一刻,照進了這間深夜的公寓。
他立刻開始瘋狂地查證。
他找到了市政府網站上的那份拍賣公告,釋出日期是45天前,不符合60天的規定。
他又在本地所有報紙的過刊資料庫裡進行搜尋。
最終發現,除了市政府官網,這份公示,隻在一家發行量不到一千份的社羣小報上,刊登過一次。
根本不符合“三家公共媒體”的要求。
這是一個雖然微小,但卻致命的程式瑕疵。
“我們找到了!”裡奧興奮地幾乎要從椅子上跳起來,“我現在就起草一份檔案,明天一早就提交給市議會的監督委員會!”
“不。”
羅斯福阻止了他。
“現在還不是時候。”
“為什麼?”裡奧不解,“這是決定性的證據!”
“一個程式瑕疵,最多隻能拖延他們一週的時間,讓他們重新走一遍公示流程。”羅斯福的聲音,恢複了冷靜,“我們要的不是拖延。”
“我們要的,是徹底的勝利。”
“在下一次聽證會召開之前,我們必須給他們準備一份,能把他們徹底打死的大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