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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張明浩和張明軒,因為未滿十四週歲,他們冇有被追究刑事責任。
但經過專家鑒定,他們被診斷為具有嚴重的反社會人格。
最終,他們被強製送往了全國最嚴格的一所特殊矯治學校。
那裡關押的,都是和他們一樣的問題少年。
有偷竊、搶劫的,有霸淩同學的,甚至有失手傷過人命的。
在那個崇尚暴力和拳頭的世界裡,他們不再是食物鏈頂端的捕食者。
他們那套嬉皮笑臉、撒潑打滾的把戲,在這裡毫無用處。
開學第一天,張明軒因為搶彆人的遊戲機,被一個比他高一頭的少年按在地上,打掉了兩顆引以為傲的虎牙。
他哭著找老師告狀,換來的卻是老師的一句:“在這裡,自己惹的禍自己解決。”
張明浩試圖用他那些小聰明拉幫結派,卻被更狡猾的老大識破,狠狠羞辱了一頓,罰他去清洗所有人的臭襪子。
他們終於嚐到了被欺淩、被無視、被當成垃圾的滋味。
我飄在學校的上空,冷漠地看著這一切。
我看到張明軒在深夜裡蒙著被子,因為想念媽媽的懷抱而小聲哭泣。
我看到張明浩在日記裡寫下我要回家,卻被同寢室的人發現,當眾撕毀。
他們開始害怕,開始後悔。
但這世上,從來冇有後悔藥。
他們施加在我身上的痛苦,如今,正以另一種方式,加倍地返還到他們自己身上。
這是他們的報應,也是他們的宿命。
時光荏苒,五年過去了。
爸爸媽媽在一個偏遠的海濱小鎮安頓了下來。
爸爸在碼頭上找了一份扛包的體力活,每天累得直不起腰,但他從不抱怨。
媽媽的精神狀態時好時壞,她不再打扮,也不再出門,每天就坐在窗邊,織著一條永遠也織不完的圍巾。
他們很少說話,但彼此之間,有一種無聲的默契。
他們再也冇有提過那兩個兒子的名字,彷彿他們從未存在過。
家裡的桌子上,隻擺著一張照片。
是我十歲生日時拍的,穿著外婆送的皮靴,笑得燦爛又無憂。
每個月的十五號,是我去世的日子。
他們會坐最早的一班車,顛簸六個小時,回到我所在的城市,來看我。
我的墓碑前,總是被打掃得一塵不染。
爸爸會帶來一瓶我最愛喝的草莓牛奶,媽媽會放下一束新開的白色雛菊。
他們不說話,隻是靜靜地坐在墓碑前,一坐就是一下午。
“陽陽,爸爸昨天發工資了。”
爸爸摩挲著墓碑上我的照片,“給你存起來了,以後給你買個大房子。”
媽媽從口袋裡拿出一塊手帕,仔細地擦拭著墓碑上的灰塵。
“沐陽,媽媽今天吃了藥,睡得很好。你放心。”
“圍巾快織好了,今年冬天,你就能戴上了。”
她的聲音很輕,帶著濃重的鼻音。
我知道,他們永遠也無法原諒自己。
這份沉重的枷鎖,他們要揹負一生。
這天,他們離開的時候,媽媽忽然回過頭,對著空無一人的墓地說:“陽陽,如果有來生,你彆再投胎到我們家了。”
“找一戶好人家,平平安安,快快樂樂地過一輩子。”
爸爸摟住她的肩膀,兩人相互攙扶著,佝僂的背影在夕陽下被拉得很長。
我漂浮在他們身後,看著他們逐漸遠去。
爸爸媽媽,再見了。
這一次,我是真的,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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