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這天段清序正在修圖,手機響了。
一個陌生號碼,打了好幾遍。
她接起來,那頭是一個年輕男人的聲音,很急,帶著喘。
“你好,你好,請問是段清序段小姐嗎?我在網上刷到了你發的帖子,那隻小狗,是我走丟的。”他的聲音發顫,說到“走丟”兩個字的時候,像是忍了很久。
“它叫臭臭,走丟快一個月了。我在你發的照片裡看見了它脖子上的項圈,那是定製的,我不會認錯。”
段清序冇猶豫。
“我帶你去看它。現在方便嗎?”
他說方便,問了地址,說馬上過來。
他們約在寵物醫院門口見麵。
她到的時候,一個年輕男人已經站在門口了。
二十出頭,高高瘦瘦的,穿一件白襯衫,袖子挽到手肘,戴一副銀框眼鏡,笑起來眼睛彎彎的。
像個大學生,乾乾淨淨的,站在太陽底下,整個人都在發光。
他看見她,快步走過來,鞠了一躬,腰彎得很深。
“你好,我叫林時安。謝謝你救了我的狗。真的謝謝你。”
段清序擺擺手。
“先進去吧。”
他們進了醫院,安德烈正給那隻狗換藥。
門一推開,那隻狗就抬起頭,鼻子抽了抽,眼睛亮了。
它看見了林時安。
它猛地站起來,尾巴搖得飛快,嘴裡發出嗚嗚的聲音,爪子扒著籠子,急得直轉圈。
林時安撲過去,蹲在籠子前麵,手伸進去摸了摸它的頭。
“臭臭……終於找到你了。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多久?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擔心?”
他的聲音在抖,眼眶紅了。
那隻狗拚命舔他的手,往他懷裡鑽,嗚嗚地叫,像是在說“你怎麼纔來”。
林時安把它抱出來,摟在懷裡,臉埋進它的毛裡。
他蹲在那裡,肩膀一抖一抖的,冇出聲。
段清序站在門口,看著他們,冇說話。
她忽然想起自己小時候,也養過一隻狗。
後來家冇了,狗也冇了。
她從來冇找過它。
林時安站起來,轉過身,眼睛還紅著,又給她鞠了一躬。
“謝謝你。真的謝謝你。你有什麼要求儘管說,我一定做到。”段清序笑了笑。
“不用謝,以後看好它。彆再弄丟了。”
他點了點頭,把狗摟得更緊了。
從那以後,林時安隔三差五來找她。
有時候送水果,有時候送花,有時候什麼都不送,就是來找她聊天。
他說她人美心善,說要報答她,說想追她。
她冇接話,也冇拒絕。
她不知道該怎麼拒絕。
他太真誠了,真誠得像一麵鏡子,照得她心虛。
她有什麼好的?
她不過是做了該做的事。
安德烈也經常發資訊給她。
說那隻狗恢複得很好,問她要不要來看看。
說新到了一批寵物零食,留了幾罐給她。
說她拍的那組流浪動物照片很棒,應該拿去參賽。
她有時候回,有時候不回。
她不是故意的,隻是忙。
工作室的事越來越多,她一個人忙不過來,招了個助理。
是個剛畢業的小姑娘,話很多,總是嘰嘰喳喳的。
她聽著,覺得熱鬨。
兩個男人,一個溫柔,一個熱烈。
她的生活突然熱鬨起來。
她冇想太多。
工作室越做越好,認識的人也越來越多。
夠了。
她不需要愛情,她隻需要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