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衣服質量確實不錯,可再好的東西也架不住長時間磨損。
王胖子一腳踢上去,工裝男身體被迫動了一下。
“嘶啦——”
隨著衣物撕扯聲音響起,工裝男的褲子裂開一條大縫。
又黑又帶磨砂顆粒感的麵板,以一種不容別人拒絕的方式出現在幾人麵前。
“嘖嘖!”王胖子咧咧嘴,“怪不得一身味,敢情身上都出皴了。”
吳斜瞟了王胖子一眼。
嘴唇上下翻飛正打算來一句的時候,餘光冷不丁掃見了點東西。
嗯?
是……
光線不太好。
“秀秀,手電筒給我。”
吳斜從霍秀秀手裏接過手電筒,蹲下身子掏出匕首,二話不說又在工裝男褲子上劃了一道。
好傢夥,真有點小刀拉屁股——開了眼的效果。
“天真,你這是要幹什麼?”王胖子一臉狐疑地看著吳斜。
扒老爺們兒褲子。
沒聽說過天真好這一口啊。
難不成……
王胖子下意識地瞄向井口方向。
這個東西也傳染嗎?
心下陡然一驚。
嘶——
不行啊。
雲彩還等自己呢。
“胖子,搭把手。”
吳斜喊了一聲沒聽到回復,扭頭髮現王胖子雙眼迷離。
不知道又合計什麼呢?
“想什麼呢?”吳斜有些沒好氣地拍了他一下,“喊你好幾聲了。”
“啊,啥事?”
王胖子這纔回過神,略有些嫌棄地拍開吳斜的手,“說話就說話,別老亂動手動腳的。”
“你有病吧,抽什麼風呢?”吳斜習慣性地懟了一句。
說完,不再理會王胖子。
他手指向工裝男屁股蛋,語氣中夾雜著一絲不確定,“你們看看這是不是紋身?”
紋身?
兩個字頓時勾起眾人的極大興趣。
霍秀秀頭伸的比雞脖子都長。
吳斜扭頭差點嚇一跳,這傢夥再使點勁兒都能打結了。
“秀秀,你一個小姑娘跟著湊什麼熱鬧?”
吳斜伸手推開霍秀秀的腦袋,“男女有別,盯著老爺們兒屁股好說不好聽。”
霍秀秀:……
不是。
他有病吧???
“這……紋身怎麼像是小雞呢?”
旁邊的王胖子發出了驚疑不定的聲音,“可指甲蓋兒大小的小雞兒……有毛用呢?”
林楓摸索著下巴煞有介事,“會不會暗示他……小呢???”
嗯!
甚是有道理。
吳斜和王胖子十分配合的點點頭。
張麒麟微不可聞地嘆口氣。
別看幾個人口花花習慣了,遇到正事的時候真不含糊。
林楓算是從汪家叛逃出來的。
在場的這幾個人當中,屬他對汪家最為瞭解。
仔仔細細瞅了好幾遍,最終從記憶深處的犄角旮旯裡翻出了一條資訊。
小雞圖案隸屬於汪家禽部。
沒錯。
就是家禽的禽。
這個部門類似於狗仔,專門打探小道訊息的。
早年間存在於市井之中。
常乾的活通常是妓院的龜公,又或者是底層妓女。
隨著時代變遷,汪家所有部門兒進行過調整。
禽部被優化了。
不知道眼前這男子是怎麼回事?
難不成跟民國最後一個太監差不多?
林楓百思不得其解。
王胖子聽得直瞪眼,驚嘆道:“禽部?汪家還有賣雞蛋的?怪不得他們的蹤跡很難追蹤,敢情小攤小販兒也有他們的人手。”
吳斜點點頭,“汪家能與張家鬥這麼多年,必定有其過人之處。”
這幾年吳斜沒少研究汪家的事情。
越瞭解越心驚。
內心深處不得不承認一件事——汪藏海確實是一個驚艷絕才的人物。
一個人硬是把張家攪的亂七八糟。
“吳斜哥哥,既然他是汪家人,要不要直接把他嘎了?”
霍秀秀握著匕首輕輕轉了半圈,刀刃在手電筒光線下閃過一道冷光。
躍躍欲試的眼神,搞得吳斜心裏有點肝顫。
嚴重懷疑霍秀秀所謂的嘎了,恐怕是想要把工裝男下邊嘎了吧。
“秀秀說的對。”王胖子挽起袖子,“汪家人都不是什麼好東西,乾脆在這兒把他弄死扔井裏得了。”
吳斜略有些遲疑。
他倒不是心慈手軟,而是考慮的事情要比王胖子和霍秀秀多一些。
這可不是他們自己的地盤,隨隨便便弄死一個人,會不會引出大麻煩?
正猶豫要不要聽兩人的話,樓梯口又一次傳來的腳步聲。
嗯?
難道說是工裝男的同夥?
幾個人對視一眼,齊刷刷地掏出了匕首。
然而,腳步未等移動,吳墨的聲音從樓梯處傳了過來,“哥,我回來了。”
“啊???”
吳斜幾個人全都懵逼了。
扭頭看向井口方向,嚴重懷疑自己耳朵是不是出現了幻聽?
“大……兒子?”林楓試探性地喊了一聲。
“嗯,是你爹我回來了。”
話音剛落,吳墨的身影從拐角處走了出來,拎著手電筒沖吳斜幾人方向晃了晃,“一宿沒見,想沒想我?”
“靠!”林楓豎起了中指。
動作不雅觀,懸著的心倒是放回了肚子裏。
吳斜一臉驚訝,“小墨?你們怎麼從外邊回來的?井裏到底什麼情況?”
“下麵的情況一言難盡,我下去……”
話說了一半,冷不丁瞧見王胖子腳下躺的人,眼裏閃過一絲疑惑,“胖哥,這傢夥是幹什麼的?”
“汪家人,不知道進來要幹什麼,被我們幾個逮到了。”
王胖子三言兩語把事情經過講述了一遍,末了問道:“兄弟,你說怎麼處理這傢夥吧?哥哥聽你的。”
嘿!
真是打了瞌睡來枕頭。
從下邊爬上來這段功夫,吳墨腦子裏始終在琢磨一件事——黑眼鏡的眼疾怎麼治療?
如今有了龍珠和龍鱗在手,女鬼的問題迎刃而解。
不過黑眼鏡的眼疾可不單單是女鬼造成的,據說是他家族遺傳。
屬於疾病。
疾病就更好辦了,無疾鏡在自己手裏,完全可以利用起來。
隻不過有一個很關鍵的點——誰來做轉移的承擔者?
別說自己沒有兄弟義氣。
能用別人的命來解決問題,幹嘛要犧牲自己呢?
仇人那麼多,隨便劃拉幾個不就完事兒了。
吳墨有時候很不理解一些小說裡的情節,尤其是那種為了白月光,把自己媳婦兒掏心掏肺的故事。
你特麼都霸總了,花幾個錢上緬甸買點人費勁嗎?
至於拿身邊人開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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