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正文開始:
【我不喜歡衝突,但這不代表我怕衝突,更不代表我不懂怎麼應對。
我有自己的法子。就像以前跑生意,我總能同時對接十幾個客戶,統籌十幾批貨的流向——這邊還在為價格拉鋸,那邊的貨已經發往目的地。對手根本跟不上我的節奏,因為對他們來說,我鋪的細節和資訊量太密了,他們抓不住重點,更猜不透我下一步要做什麼。就算搶得走其中一筆,剩下的也隻能眼睜睜看著溜走。但這些訂單和走貨的細節,在我腦子裏就像一張親手織的網,每一根線都清清楚楚。
要讓對手露出馬腳,最好的辦法就是同時出無數招。
假設真有人設局把我困在這地方,引我進這喇嘛廟,他們肯定有要緊的目的,勢必要盯著我。那我那些“可疑舉動”,自然會勾住他們的注意力——比如下山後在招待所獨自待一夜,比如……
這些行為單獨看都透著詭異,他們要是全看在眼裏,保準會覺得我在暗地裏謀劃什麼大動作。
第二天一早,我出門直奔第一個藏東西的地方。那麵石牆的石縫裏,按順序藏著四隻一模一樣的打火機,隻有我知道的位置,留了幾個細到幾乎看不見的記號。
伸手把打火機一隻隻取下來時,我心裏咯噔一下——順序被打亂了。看來對方隻發現了打火機,沒察覺到那些更細微的記號。
果然有人在監視我。
我把藏在各處的東西全收進袋子,帶回房間。仔細採集了上麵的指紋,對著資料庫一查,隻扒出其中一個有記錄。檔案附在指紋下麵,點開一看,照片上的臉我認得——就是昨天朝我吐煙的那個女人。
她姓張,卻沒有名字記錄。
原來是小哥的本家。】
這話一出,張起靈的目光“刷”地掃過來,直直落在張海客身上。
張海客被那眼神一釘,渾身都僵了。他怎麼也沒想到,看別人的熱鬧,居然能把火燒到自己頭上。一肚子“冤枉”想喊,嘴卻像被縫上了似的——真喊出來,怕是當場就得被小哥打成冰棍。
最後隻能在心裏狠狠罵了句:妖妃!
當然,這話也就敢在心裏轉悠,真說出口,他這條老命怕是要交代在這兒。
【我繼續往下拉檔案:這女人跟我同歲,1998年因故意傷人致殘被判了三年,當時的職業卻是家培訓機構的培訓師,跟這罪名八竿子打不著。2001年出獄後,檔案就成了空白。
那時候我還不知道,這女人根本是冒牌貨。
直到後來進了雪山,開啟那扇仿製的青銅門,才徹底明白——她為了引隱藏的夜王現身,拿到張家人埋在這兒的秘密,竟直接割傷我放血,還設了陷阱想坑胖子。幸好胖子來得及時,把我從鬼門關拉了回來。
那時候我才懂,她哪是什麼張家人,早就背叛了,壓根就是汪家派來的臥底,一個徹頭徹尾的冒牌貨。】
張海客剛想開口說點什麼圓場,觀影廳裡突然響起電子音,一字一句砸得很響:
[叮!觀影廳內人物絕無虛假!觀影廳內人物絕無虛假!觀影廳內人物絕無虛假!]
連響三遍,回聲在廳裡盪了好一會兒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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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愛們,在這裏作者統籌的說一下
作者的文筆是真的不怎麼樣,其實發出這本書來,也是相當於一個練文筆的,所以說CP感肯定沒那麼強,曖昧那些什麼的,作者也不怎麼會寫
所以寫出這本書來,也純屬是給作者當一個練文筆的機會
正好在這裏再和大家說說我的打算吧
因為一開始我是有些難以抉擇的,有兩本書,一本書關於重生類的,一本就是這種的觀影類的,但是,直接寫類似於重生類的,我覺得依照我的文筆是真的不怎麼會寫,能力也不夠
所以我就先寫出了這本觀影類的,不管怎麼樣,作者會把這本書一直寫,直到完結撒花
((???????????)*??*???)還有,謝謝啊一直陪我到這裏的小可愛寶寶們,也謝謝你們的支援,謝謝你們的禮物!!!
作者會一直努力堅持寫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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