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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振國放下檔案,靠在椅背上,想了很久,“爸,專案還不算成。咱得申請專利。”
“專利?”宋濤呆呆地看著女婿,“啥叫專利?”
趙振國:艸!他又卡bug了!
龍國第一部專利法,是85年才頒佈的。現在是83年,專利法還冇出台。
在專利法實施之前,龍國的技術成果是“一家挑水家家喝”,任何單位開個介紹信就能無償拿走彆人多年的研究成果。這種體製嚴重挫傷了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也讓龍國在引進外資和技術時吃儘了苦頭。
他記得上輩子看過很多這樣的新聞。由於不懂專利的地域性,曾有鋼鐵公司引進專案時,花兩千七百萬美元購買了外國四百四十多項專利。但外國的專利權在龍國是無效的,而且其中有些技術已經落後,純粹是花了冤枉錢。
還有一次,為了引進一項外國的新型鑄造工藝,對方開價一千三百萬美元,理由竟然是“因為龍國冇有專利製度,技術得不到保護,我們要按你們全國五百萬噸的產量來計算費用”。
龍國的摺疊自行車、插秧機等產品因冇有在國外申請專利,在出口後迅速被當地人仿製,導致市場丟失,產品再也賣不出去。
這些教訓,太慘痛了。
趙振國趕緊重新組織語言。
“專利,簡單說,就是你搞出一個新東西,國家承認這個東西是你的。彆人想用,得經過你同意,得給你錢。”他用最樸素的語言解釋,“就像種地,你種了一塊地,收了糧食,那是你的。彆人不能白拿,要買”
宋濤皺起眉頭,“可可技術不是糧食,看不見摸不著,怎麼算你的?”
“所以得申請專利。你把這個技術寫成材料,交上去,國家稽覈。如果確實是新的,確實是你的,就給你發一個證書。有了這個證書,法律就保護你。”
“那國外呢?國外也認?”
“不認。一個國家的專利,隻在這個國家有效。要想在老美也受保護,就得去老美申請。在小本受保護,就得去小本申請。”
宋濤的眉頭皺得更緊了。“那得花多少錢?”
趙振國說:“花多少錢都得花。爸,您想想,陳啟明搞出來的那些零件,比進口的還好。如果咱們不申請專利,人家拿去就仿製,一分錢都不用花。咱們辛辛苦苦搞出來的東西,就成了彆人的。”
宋濤沉默了,他聽不太懂,覺得自己緊趕慢趕,還是跟振國有太大的差距,看來還需要去多看看國外的期刊雜誌。
趙振國繼續說:“而且,專利不隻是保護,還是錢。有了專利,咱們可以收使用費。誰想用這個技術,就得給錢。一次給,年年給。那些錢,比賣產品賺得多。”
宋濤的眼睛亮了一下,“你是說,不用賣東西,光賣這個‘證’,就能賺錢?”
“對。就是這個理。專利本身就是一種商品。有了專利,可以許可彆人用,收使用費;可以技術入股,和彆人合作辦廠;可以轉讓,直接把技術賣給彆人。這些都是錢。”
宋濤站起來,在屋裡走了兩步。
“振國,你這個想法,我覺得不賴。可具體咋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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