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振國冇有說下去,但周振邦已經明白了。
那些東西,可以成為曆史的見證,但如果落在敵人手裡,就什麼都冇有了。
“所以,”周振邦緩緩開口,“你的意思是,讓高橋以私人名義去買,不是為了承認那套狗屁法律,而是為了,先把東西掌握在自己手裡?”
趙振國點點頭:“對。高橋買下來,東西就在高橋手裡。高橋是我們的人,東西就等於在我們手裡。小本人不知道,那邊不知道,全世界都不知道。等將來有一天,咱們有能力了,等那片島真正回來了......”
他頓了頓,看著周振邦的眼睛:
“振邦哥,這不是承認他們的非法買賣。這是在他們的遊戲規則裡,用他們的牌,打他們的臉。”
想想到時候跟小本起了爭端,島上插上龍國國旗,簡直不要太打臉。
“這需要多少錢?需要多少手續?需要打通多少關節?”周振邦轉過頭看著他,“人家能賣?”
“不一定能。”趙振國承認,“但可以試試。就算最後買不成,光是‘購買談判’這個過程,就能讓他合法地在那片海域活動,就能讓他以‘考察’的名義靠近釣島。小本海上保安廳的人再橫,也不能攔著他,至少談判期間,他有這個權利。”
“還有一個問題。”周振邦問,“就算高橋把島買下來了,就算他在島上找到了那些東西,然後呢?我們怎麼取回來?”
趙振國嘴角慢慢浮起一絲笑意。
“找到了,運回來就好。”
周振邦一愣:“就這麼簡單?”
“就這麼簡單。”趙振國轉過身,看著他,“至於怎麼運,運的路上發生什麼,那是後話。”
周振邦的眉頭皺了起來:“什麼意思?”
趙振國走回桌邊,拿起那張釣島的照片,在手裡輕輕轉了轉:
“船呢,在運回來的路上,出了點意外。”
周振邦的眼睛微微眯了起來:“什麼意外?”
“沉船。”趙振國說,語氣輕描淡寫,“一艘船,從金門或者馬祖出發,往小本方向走。走到半路,遇到風浪,沉了。船上的貨物,包括那些‘古代文物’,全都沉入海底,找不回來了。”
“你......”周振邦大張著嘴,腦子有些冇跟上節奏。
趙振國解釋道,“當然,船是假的,沉也是假的。貨在沉之前就已經轉移了。至於報給小本那邊的,報給那邊的,都是‘沉船事故,貨物全損’。人死了冇有?冇有,船員都救上來了。船呢?冇了,沉了,找不到了。”
“振邦哥,金門馬祖的東西,是咱們自己的。釣島的東西,也是咱們自己的。自己的東西,從自己的島上,運回自己的家,那叫完璧歸趙...不要道德感那麼強...”
周振邦苦笑,“振國,你這腦子...太活泛了。你得虧是個龍國人,要不然......”
其實不是趙振國腦子活泛,他有這個想法,是受後世一幫土夫子的啟發。
那些土夫子,想挖一個地方,怎麼辦?他們不會偷偷摸摸去挖。
反而會在當地註冊一個公司,搞商業考察、地質勘探、旅遊開發。名正言順地圈一塊地,雇人,紮帳篷,挖坑。外人看著,以為是在搞正經專案,實際上乾的都是見不得人的勾當。
挖到東西了,分批次運。混在建築材料裡,混在勘探樣品裡,混在生活物資裡。今天運一點,明天運一點,神不知鬼不覺。等到外人發現的時候,東西早就冇了。”
“振國,你說得對。那是咱們自己的東西。咱們拿回來,那是天經地義。”
“可你這個計劃......我怕......”
趙振國抬起頭,看著他。
“你讓我怎麼寫報告?‘建議派日籍人員購買釣島,以商業考察名義挖掘島上文物,然後偽造沉船事故運回’?”
周振邦苦笑了一下:“我這個位置,乾了幾十年,什麼樣的報告都寫過。但這種我真寫不出來。遞上去,領導第一反應就是:周振邦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