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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都是抄的
郭一凡剛走出辦公室冇兩步,就被林淵一個電話又喊了回來。
“林總,還有吩咐?”郭一凡推門進來,手裡還拿著剛記滿筆記的本子。
“郭總,坐。”
林淵指了指沙發,“剛纔光顧著聊prohdr了,既然要做安卓市場,那《憤怒的小鳥》也不能落下。這遊戲在安卓上,你有什麼好的營銷策略?”
郭一凡坐下,表情變得有些微妙。
他沉吟了幾秒,似乎在組織語言,試圖用一種委婉的方式表達自己的不看好。
“林總,實不相瞞。”
郭一凡開啟筆記本,調出一組資料,“目前市麵上最火的休閒遊戲,是popcap(寶開)的《植物大戰殭屍》(pntsvs。zobies)。”
“這款遊戲今年5月發的pc版,簡直是現象級神作。據我所知,它創下了寶開公司的銷售記錄,短短幾個月,全球收入已經突破了幾千萬美金。而且馬上要上ios版,業內預測,首周流水就能破百萬美金。”
說到這,郭一凡歎了口氣,把手機上的《憤怒的小鳥》晃了晃:
“和pvz(植物大戰殭屍)這種有著精密數值設計、塔防策略深度的遊戲比起來,咱們這款遊戲有點過於簡單。”
其實郭一凡已經很委婉了,遊戲市場他是非常敏感的,在他的視野裡。憤怒的小鳥並不有趣,架構單一,而且畫麵並不是他個人喜歡的風格。
“就是一個彈弓,幾隻豬。這種物理彈射類遊戲,可替代性太強。說實話,我並不看好它的retentionrate(長期留存率和oization(變現能力)。”
郭一凡的話很專業,也很紮心。由於是海歸,他總是會夾雜著一些英文。
好林淵英語水平還是不錯的。不然還得讓他翻譯翻譯才聽得懂。
站在2009年的視角看,《憤怒的小鳥》確實顯得有些“弱智”。
林淵冇說話,隻是靜靜地聽著。
他理解郭一凡的判斷。郭一凡是精英,是看資料的。也有自己的市場預測和自我判斷。
但是打死郭一凡,他也想不到,林淵是重生者,他見過未來,他知道這個鳥到底在未來價值多少,它有多麼的火爆。
這幾隻看起來蠢萌的鳥,未來會成為全球最賺錢的ip之一,周邊賣得比迪士尼還火,甚至還拍了大電影。
每個人都跳脫不開時間的侷限性,就如同如果回到了原來的時間點,那麼林淵就是個普通人。他看不見未來的發展,也不懂未來的技術,就會和眼前的郭一凡一樣。
林淵笑了笑,冇有反駁,而是淡淡地說,“但是畢竟是我為數不多的產品,我還是想要堅持一下。”
見老闆堅持,郭一凡也不好再說什麼,畢竟員工不能和老闆對著乾。
“既然林總堅持,那我有上中下三策。”
郭一凡豎起一根手指,“鑒於安卓市場的盜版率極高,直接賣收費版是死路一條。我建議走iap(-apppurchase,應用內內購)模式。”
“我們可以把遊戲免費上架,吸引海量下載。”
“然後,在關卡設計上動腦筋。比如,當玩家卡在某一關死活過不去的時候,我們可以彈出一個提示:doyouwanttoskipthislevel(想跳過此關嗎?)或者buyaightyeagle(購買某種道具協助)。”
“花0。99美元,就能召喚一隻巨大的老鷹,把全屏的豬都砸死。”
“再比如,複活機製。死了不想重來?看一段30秒的廣告,或者花點小錢,就能原地複活。”
聽到這,林淵的眉毛猛地跳了一下。這套路……太特麼熟悉了!
這不就是後世那個讓人又愛又恨的羊了個羊,或者是微信小遊戲裡那些“看廣告複活”的塔防套路嗎?
本質上就是:把怪物的血量加厚,把關卡變難,利用人性的不甘心,逼著你充值或者看廣告。
原來都是抄的
原來這套氪金流玩法的祖師爺,在2009年就已經有了雛形。當真所有華國的網際網路玩法,都能在發達國家找到曆史原型。
隻不過華國人更聰明,他們會把這個模式發揮到極致。當然,也離不開這邊監管幾乎為零,廣告法就是擺設的,這個現實。
因為冇有底線,裡麵冇有人管,所以玩家的死活也冇人在意。
“這叫freeiu(免費增值模式)。”
郭一凡繼續科普道,“先用免費模式把使用者騙進來,再通過增值服務(preiu)割韭菜。隻要使用者基數夠大,哪怕隻有1的人付費,或者每個人每天看幾個廣告,那個收益也是相當恐怖的。”
“不過……”
郭一凡話鋒一轉,“這種模式的前提是dau(日活躍使用者)要足夠高。對於《憤怒的小鳥》,我目前的建議是——保守投放。”
“我們可以先上架,做些基礎的a(應用商店優化)。至於大規模的廣告預算(adspend),我覺得暫時冇必要砸在這上麵。因為roi(投入產出比)可能不會很理想。”
在郭一凡看來,prohdr那是金礦,值得砸錢;這隻鳥也就是個陪跑的,帶著玩玩就可以了。
“冇事。”林淵擺了擺手,眼神堅定,“郭總,儘管去做,後果和風險我來擔。與你無關。”
“我想在facebook和itter上給我們這兩個軟體打廣告。最好是找相關的明星和名人,你有什麼好的建議嗎?”
郭一凡愣了一下。找好萊塢明星給一個手遊打廣告?這老闆瘋了吧?那得多少錢?
自己之前提出來打廣告,是看好prohdr。但是現在如果再加上這個憤怒的小鳥,那麼前期的預算就完全不夠了。自己總不能從看好的專案當中擠資金給一個自己不看好的專案吧?
“林總,這涉及到celebrityendorsent(名人代言)。”
郭一凡迅速恢複了冷靜,展現出了專業的一麵,“這不像買菜,不是我有錢就能買的。需要聯絡經紀公司,談肖像權,談文案,談釋出時間。”
“具體的實施方案預算表、以及預估的曝光量,我會回去做一個詳細的proposal(提案)。”
“做好了,我會發到您郵箱。等您審批簽字之後,我纔會去執行。不過前期預算50萬美金可能不夠。”
“還有,財務那邊的流程也要走通,畢竟涉及到跨境支付。”
其實根本就不是可能不夠,是完全不會夠。
畢竟每個明星的報價是不一樣的,找到不同的人,不同的談法,自然結果也不相同。
郭一凡原來在公司裡雖然負責市場營銷,但是真的冇有見過哪一個老闆有這樣的魄力,敢於這麼孤注一擲。這很可能是100萬美金。
什麼概念?650萬華國幣,2009年這都可以買彆墅了。
林淵聽完,點了點頭:“行,就按你說的辦。方案做好了發我。”
看著郭一凡轉身離去的背影,林淵靠在椅子上,心裡突然生出一絲感慨。
到底是大廠出來的。
規矩。
這就是規矩。
以前他自己乾的時候,想一出是一出,拍腦袋就決定了。比如那天找模特,直接電話一打錢一轉就完事。
但在郭一凡這裡,一切都要資料化、流程化、書麵化。
這讓他稍微有點不適應,覺得自己以前那種“草台班子”的作風確實有點土。
“看來,我也得學著當個真正的老闆了。”林淵自嘲地笑了笑。
以前他是那個寫程式碼的程式員,關注的是一個個具體的bug;現在,他得學會看報表,看提案,做決策,然後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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