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墨都已經在想象,每天朱雀大街上一大批員騎著自行車去上朝的場景。
你這讓一千多年之後的考古學家挖到了自行車會作何想。
早上九點,許墨和李英姿,盧月兒,襲人四人吃完了早餐。
馬車早已經等候在許府外麵,當然, 還有許墨的座駕的盧馬也在那裡等候著它的主人。
“今天我不騎馬,我騎自行車,英姿你騎我的的盧馬去超市,襲人和月兒坐馬車。”許墨看著三吩咐道。
“這是自行車?許哥哥,這是你搗鼓出來的新玩意?”李英姿看著許墨的自行車目瞪口呆了。
“沒錯,它做自行車,用雙腳發力騎行,既可以鍛煉,還非常環保,速度也不慢,雖然沒騎馬的速度快,但是比馬車的速度稍快一點。”許墨笑著解釋道。
說再多,還不如親自作實驗一番解釋得通。
“大郎居然沒有倒下,速度還很快,太神奇了。”盧月兒也驚訝不已。
許墨剎車,自行車停下。
“嗯,我也想學,大郎,覺超級好玩,很有意思,馬經常拉糞便,不方便,馬兒吃的也多。”盧月兒覺得騎自行車太方便了。
“嗯,大郎,我也要。”襲人興的點著頭。
“好可惜,我今晚不得不早點回家了,要不然,我爹肯定不會再讓我出來了,他已經有所懷疑我住在許哥哥家裡了。”李英姿一想到這裡,就不忍失落不已。
許墨真是被李英姿的天真打敗了。
許墨想著這對於自行車的銷售也是一個很好的廣告,沒準還沒銷售之前,自行車就早已經到了很多人的青睞了呢。
在那裡就負責銷售自行車,鋪子與超市打通,簡單裝修即可,一兩日即可完工。
此刻的大唐超市裡,超市顯得異常熱鬧。
此刻擁的客人都被大唐超市的新品玻璃杯給震驚了。
程咬金的臉激不已,他們一來超市就見到了新貨,這是昨晚許墨讓係統上的,沒想到一來就引起了大家的震撼。
畢竟琉璃現在可是稀罕玩意兒。
雖然圍觀的人很多,但是唯獨程咬金他們三個小老頭敢去玻璃杯,畢竟在大家的認知裡,這東西價值不菲。
“呆子,昨天店家都說了,這個是玻璃,比琉璃更勝一籌,要玻璃杯。”秦瓊罵了一句程咬金。
“這玩意,你們看,好清澈啊,多純粹,這種品質,整個世界,估計也隻有店家一個人可以做出來了。”秦瓊由衷的慨著。
“品質這麼好的東西,不知道店家賣多錢啊?”一名客人由衷的發問。
“我覺得這樣的品質,就算是賣十萬元也不為過,隻可惜我是買不起了,哎。”一名中年客人有些憾。
這要是買回去一個杯子當做傳家之寶,那得是多麼了不起的一件事。
沒辦法,誰讓大唐人將琉璃製作之法給忘了呢。
現在的胡人將琉璃的價格哄抬的高的離譜,可是還是一大批富人趨之若鶩的購買。
這樣的案例比比皆是,這也是許墨為何如此痛恨胡人賣琉璃。📖 本章閲讀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