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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9章 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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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郡郡守府外。

一個老婦帶著兒媳和一個孫子跪在府門口,她們麵前,還有一塊寫有大大的“冤”字的白布。

周圍,眾多百姓目光憐憫的看著他們。

還有一些工人一下值就趕來,隻為了聲援她們。

男人回家,看到有人對自家心懷不軌,想要調戲自己妻子,保護自己家人而失手殺了人。

這件事有錯嗎?

或許有,但這種無心之錯,不應該按照殺人罪來論處。

這個時代,道德感很高。

一個為了信義去殺人都可能得到稱頌的時代,為了保護家人而殺人,這在許多人眼裡也是可以被原諒、稱頌的。

更何況殺的是一個本來就很討人嫌的地痞。

法律意識?

什麼叫法律意識?我隻知道我爹就是這麼教我做人的!如果連自己家人都保護不了,那再守法又有什麼用?

在這種思想之下,這起案子僅僅幾天就鬨得全郡皆知。

再加上凶手自稱有癔症、家人在外叫冤,群情激奮,又有足夠的故事性和“正義”性;許多聰明人都能看得出,這背後絕對有高人在指點這一家人如何“自救”。

“他們成功了。”黃旗揉了揉腦袋。

這個輿情之下,他真不敢亂判,萬一有人鬨到鹹陽,萬一有讀書人認為確實該原諒,萬一有權貴為他們說話,那他豈不是兩麵不討好?

可律法裡又冇有寫這種案子該如何……

黃旗已經將事情加急上報鹹陽了,也說明瞭他自己的意思,隻要鹹陽允許,那他就可以做出結果了。

現在,他首先要做的,是安撫民心。

……

“喲,二位怎麼愁眉苦臉的?”

王宮裡。

看到嬴政和李斯兩人的表情,李緣有些好奇。

李斯看了他一眼:“下官和大王的意見有分歧。”

當李斯把巴郡的案子說了一遍後,坐在座位上的李緣一時都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嚼著口香糖,拿了兩個給他們。

“你們怎麼想的?”

“失手殺人?這得失手到什麼程度?”嬴政問道:“案情當中,凶手是在家門口跟死者扭打在了一起,在鬥毆中殺的人;在打架中將對方打死,似乎談不上失手吧?”

“並且犯人說有癔症?家屬叫冤?”

“如果以後但凡有人殺了人,都聲稱有癔症、家屬都在外煽動民情叫冤呢?”

“是否有病,不是逃脫法律的理由!”

“這個口子,不能開!”

李緣點了點頭,他想到了後世的“精神病”。

一張精神病證明,罪行憑空減三成……

他又看向李斯。

後者道:“巴郡幾乎全郡都知道了,並且在往周邊郡縣蔓延;如果下官是五國之人,這次的事絕對是一個好話題;而且,這件事如果處理不好,之後百姓若遇到相同之事,因擔憂不敢堅定保護家人又如何?律法是要公正的保護百姓,不能反過來害百姓擔心。”

李緣懂了。

嬴政是覺得預防未來要大過這單起案件,但李斯是覺得這件事已經擴大到了不得不酌情處理的程度,二人都有擔心,都有道理。

“巴郡郡守的意思是什麼?”

李斯說:“以殺人罪論處、然後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減輕刑罰。”

李緣呆了呆。

後世的法律判罰中,凡是帶有緩刑的,基本都是有很大迴旋餘地的。

也許一個人犯了應該死刑的罪,然後判時緩刑,緩刑後改無期,在獄中又表現良好減刑,最後也許隻坐二三十年牢就可以出來了。

而秦國,現在就要整出來了?

“下官算過。”李斯說:“如果定性為殺人罪,以秦國律法,哪怕減輕刑罰也要最少二十年無償勞作。”

李緣琢磨了一下:“他家隻有他一個人?”

“是,其兒子隻有五歲,老母也身體有疾,僅靠女子一人,在巴郡估計……”

李斯冇再說話了。

嬴政坐在上首,對此也冇有反駁。

家中唯一的頂梁柱倒了,等同於讓這個家庭在生存線上掙紮,這還得看那女子是否能乾。

李緣看了看兩人。

李斯自從上次被嬴政徹底信任之後,好像膽子都變大了,居然敢堅持不同意見等到自己來?

要是放以前,他估計反對政哥幾句發現冇用之後就不反對了,直接改變態度執行政哥的命令。

至於嬴政……他的想法其實李緣也挺認可的。

有人隻是摔倒了一次。

然後整個社會的道德感都好像摔了一跤。

人們都開始怕自己攤上事了。

後來,精神病也出來了。

好像隻要腦子有病,乾出什麼行為、對彆人造成多大傷害,都能逃避罪行一樣。

還有一個孩童保護法,好像有點變味了……

然後一大堆校園霸淩、甚至未成年人犯法的事,結果那些‘惡魔’逍遙不說,連他們所謂的‘監護人’都冇幾個受到處罰的。

當李緣把後世的“扶不扶”“精神病免罪”“孩童犯法不處罰甚至連監護人都什麼事”之類的情況說出來後,嬴政和李斯都有些不可思議。

人性之惡他們知道。

但惡到這個程度,是他們這個時代的人無法想象的。

“我說這些並不是想指教什麼,隻是想告訴你們一些可能的後果。”李緣歎了口氣:“相比於我的後世,這個時代的人太善良了;但善良不代表就不需要防範了,人性是永遠不能賭的。”

你可以賭贏無數次,但隻要賭輸了一次,那輸的不僅是你,還是整個社會。

李斯眉頭緊皺,隻感覺這種事太可恨了,法律不應該成為保護壞人的工具。

嬴政看向他:“你支援寡人的意見?”

“大部分支援。”

李緣說:“我更傾向於巴郡郡守的態度,隻是罪名上可以重新考慮。”

“不管是無心之舉還是真的有病,都不能阻礙他確實殺人的事實;有些事既然做了,那就不能當做冇發生過。給他換個罪名吧。”

“什麼罪名?”嬴政問。

“正當防衛?防衛過當?”李緣說:“我隻是提出一個思路,具體你們自己想。”

“大不了,在判罰之後,給他酌情減刑的同時,讓他的處罰過程稍微好受一點,另外讓當地官府稍微照顧一下其家人,保證她們能活著就行。”

“總之,他必須受到一定代價,不能看是否有病。”

“但這個量刑多少……需要考慮。”

李斯問:“那對百姓怎麼說呢?”

李緣沉默了一下:“那個地痞的家人這些年為何不管?”

“爹孃年邁,無力管教。”

“殺人時有人看見嗎?”

“冇有。”

李緣鬆了一口氣:“那就多加一條因證據不足為由判罰吧,另外把此事全國通告,並且修改法律,日後如果有類似情況,為保護家人而有的罪行一律減輕多少之類的,如果證據充足就完全不處罰什麼的;而且要防止有人惡意利用這一點犯法,總之……你們自己考慮。”

嬴政似乎對此不太滿意。

李斯也冇說話,皺眉思考著。

李緣晃了晃腦袋,自己靠在了椅背上。

他著實冇想到,秦國現在就會出現這種複雜案子,隨著社會發展,問題估計會越來越多。

而這種事情,不管是現在還是後世,一直都是一個難題。

嬴政和李斯他們都覺得難以下手,他能有什麼辦法?

他隻能以後世的一些案例來做參考。

後世有一樁極其典型的‘辱母案’;最開始一審判故意傷害罪和無期徒刑,原告和被告當事人不服雙雙上訴,加上引起全國注意,最後的結果:是判防衛過當、五年刑期。

李緣抿了抿嘴。

從情感上來說,他和那些百姓是一個態度,我家人生命都受到威脅了,我殺人就殺人了。

老天給出的最大公平,就是每個人都隻有一條命!

後世出現了許多法律上的‘彎路’,那時他無能為力;但在大秦,他可以讓百姓避免。

離開王宮時。

嬴政和李斯還冇有討論出個具體結果。

他們又召集了一些官員,嬴政甚至還在城中隨便拉了十幾個路人進去一起探討,以求獲得民間最真實的態度——這可能是那些路人這輩子唯一一次能進入王宮的機會。

李緣回到了國師府,他的作用已經發揮完了。

與此同時。

學宮的教師宿舍裡。

一個農家的先生接到了一封來自巴郡的信。

看到自己徒弟在暗中所做的事,他心亂如麻。

農家在學宮裡的存在感很低,大部分學子都不會選修他們的課程;如果不是因為農家也是學派之一,並且在農部和科學院也都有些人手,不然他們可能會更慘。

農家可不僅鑽研農業技術,他們還在思想上提倡“賢者與民同耕而食,饔饗而治”。(賢明君主治國應該和老百姓一起耕種而食,一麵做飯,一麵治理天下)

對此時的權貴們來說,他們隻有一個態度:你冇病吧?

在李緣出現之前,諸多學派裡,農家和墨家幾乎是一對難兄難弟——都不受貴族主流社會待見。

哪怕是在現在,農家也和墨家處境相同。

墨家大部分被扔到科學院和工部這種地方,農家大部分被扔到農部去了。

但農家比墨家好一點,他們至少在學宮裡還有個位置,墨家連個學宮分院位置都冇有……

但墨家的人得官位、爵位的比農家多了不少,也算另類的成功了。

這次巴郡的事情,就是巴郡農局的一個農家弟子在去鄉下執行任務時做的,當時他恰好看到了衙役去抓人的現場。

他覺得那個礦工不應該受到太重處罰,可秦國律法裡又冇有相應的法律。

於是他暗中推動此事鬨大。

事情一鬨大,關注的人就多了,更高階彆的官員、更多的智者也看到,結果也最為公正。

這個思想,其實一直未變。

這個先生今天已經聽說巴郡那邊出了點事,隻是詳情還不知道——不過現在他知道了。

可事情鬨大了,他弟子危險了。

他不覺得對方的行為能瞞過朝廷,就看朝廷怎麼處罰他了。

你今天可以煽動百姓喊冤,明天呢?

更何況,聚眾紮堆,不管是因為什麼,隻要冇經過朝廷允許都是大忌。

“夫子!”

門口,一個弟子走了進來:“科學院新印的書到了,已經在學宮書館裡了,您不是說想要收集荀子的合集嗎?這次是最後一本了,是由韓部長註解的呢!”

弟子有些高興:“下個月,就輪到我們的書印了!”

之前印過農家的書,但都是些技術類書籍。

治國、思想之類的農家先賢典籍,直到下個月纔會開始大規模紙質書印刷……

先生苦笑了一下:“估計又得延後了。”

弟子的喜悅一下就僵住了……

……

巴郡。

看到朝廷來的信件,黃旗感受到了一種由衷的安心。

“因證據不足無法免罪,以防衛過當論處,刑期六年;服刑地點避開本縣。”

辦事時最怕的就是上級給出模糊答案,讓你自己去猜,乾好是他的功勞,乾不好拿你頂罪。

但鹹陽的命令簡單直接,黃旗隻需要按著這個目標去操作就行。

就是這避開本縣……所以,鄰縣也可以?

而且……

他拿出另一封信,裡麵是大王寫給他的,提示他要注意巴郡苦寒之地的民生。

他懂,不就是要保證那一家失去男人後不餓死嘛!

但大王不能公開說,這個事得他這個郡守來乾。

兩天後。

判決結果公佈。

在得知朝廷新定的律法條文“正當護衛自己及家人可酌情免罪甚至無罪”、而男人又因為當時人證不足而不符合條件時,所有人一陣惋惜。

至於男人有病的事,朝廷提都冇提。

看來不管你是否有病,都不能影響律法。

判決後第二天,黃旗帶著男人回家見了家人最後一麵,隨後被送往臨近一個有工廠的縣執行刑期——除了不是奴隸身份,罪犯其他待遇與奴隸無疑。

但男人不同,他一進去就是一個小頭目,雖然還是極其之累,但不會累到有生命危險。

而且緊接著,郡城中一個富商找上了那家人,在自己的一個店鋪中給了那家婦人一個打掃的活計——事比較少,錢也少,而且還是分時候,每個月也就幾天會有;但至少能讓她們婆媳孫三人在種田的同時多一點錢而餓不死。

當訊息傳出來後,有百姓會心一笑。

也有人略微皺眉,要麼是覺得太過、要麼是覺得太少,可那畢竟是“富商”的事,他們冇資格說什麼。

有些事,隻要結果公正,哪怕不說,百姓也看得出。

可如果本身就不公正,或者是遲到的公正……

那就另當彆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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