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麵沉屍:一場以愛為名的謀殺
2013年5月10日清晨,常州的天剛矇矇亮,晨霧還冇散儘,高新區公安分局的值班室就被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劃破了寂靜。電話那頭的男人聲音嘶啞,帶著無法抑製的哭腔,斷斷續續地說自己的妻子昨晚騎電動車出門練車,到現在還冇回來,電話也打不通,能不能報警。
接警員一邊安撫他的情緒,一邊記錄資訊:報警人李良,31歲,妻子廖雪梅,28歲,四川巴中人,昨晚8點多從家出發,騎一輛新買的粉色電動車外出。掛掉電話時,接警員注意到男人的哭聲裡夾雜著明顯的喘息,像是剛跑了很遠的路,又像是壓抑了一整夜的恐慌終於找到了出口。
冇人知道,這個清晨的報警電話,會揭開一場策劃了整整三個月的殘酷陰謀。
一、人工湖的女屍
李良報案後的兩個小時,也就是當天上午9點,常州市電子產業公園的清潔工老張像往常一樣劃著小船清理湖麵垃圾。當船行至公園北側那座石橋附近時,他眼角的餘光瞥見水麵上漂浮著一團深色的東西,像是一件被水泡脹的衣服。
“大清早的,誰把衣服扔湖裡了?”老張嘟囔著撐船靠近,陽光透過薄霧灑在水麵上,那團東西隨著水波輕輕晃動。他用竹竿撥了一下,看清了——那不是衣服,是一個人,一個俯臥在水裡的女人,烏黑的長髮像水草一樣散開,兩隻手臂平伸著,姿勢詭異得讓人心裡發毛。
老張嚇得手一抖,竹竿“撲通”掉進湖裡,他連船都忘了拴,連滾帶爬地衝上岸,掏出老年機哆哆嗦嗦地打了110。
轄區民警趕到時,公園已經拉起了警戒線。清晨的公園很安靜,隻有風吹過樹葉的沙沙聲,和警戒線外零星圍觀者的竊竊私語。法醫老王蹲在湖邊,戴著白手套的手輕輕撥開漂浮的水草,仔細觀察著屍體的狀態。
“死者女性,年齡看起來二十七八歲,身高大概一米六左右。”老王頭也不抬地對身邊的年輕警員說,“衣著完整,淺藍色牛仔褲,白色T恤,腳上是一雙米色高跟鞋,鞋跟大概四厘米。你們看,她的頭髮還很整齊,衣服冇有撕扯的痕跡。”
警員小李蹲下來,注意到死者的口腔和鼻腔裡有細密的血性泡沫,像摻了血的唾沫,黏在唇邊。“王法醫,這泡沫……”
“典型的溺死征象。”老王點點頭,用鑷子小心翼翼地取下一點泡沫樣本,“肺部應該有積水,具體得回去解剖。不過初步看,冇有明顯外傷,不像被暴力侵害過。”
打撈屍體的過程很小心,用帆布擔架將人抬上岸時,小李注意到死者的手指微微蜷曲,指甲縫裡很乾淨,冇有泥土或纖維。她身上的口袋被翻了個遍,冇有手機,冇有錢包,甚至冇有一張身份證。
“隨身財物呢?”帶隊的張隊長皺著眉問。
“什麼都冇有,”小李搖搖頭,“脖子上冇有項鍊,手腕上也冇有鐲子,兜裡空空的。”
張隊長走到石橋邊,橋麵是水泥澆築的,邊緣有一排半米高的欄杆,刷著米白色的油漆。但在靠近湖心的位置,有一根欄杆不見了,露出兩個鏽跡斑斑的鐵樁,間距剛好能容下一輛電動車通過。更奇怪的是,欄杆缺失處的橋麵水泥上,有幾道新鮮的刮痕,像是硬物摩擦留下的,儘頭就是陡峭的湖岸。
“去查一下,這欄杆什麼時候壞的。”張隊長指著缺口,“另外,擴大搜尋範圍,看看能不能找到死者的隨身物品,尤其是手機和身份證。”
法醫初步檢測後,給出了一個關鍵資訊:死者肺部的矽藻含量與人工湖的水樣矽藻形態完全一致,說明她就是在這片湖裡溺死的。死亡時間大概在10小時前,也就是5月9日深夜11點到淩晨1點之間。
“水深多少?”張隊長突然問公園管理員。
“剛開春,水位還冇漲起來,這邊最深的地方也就一米四五。”管理員遞過來一張水位記錄表,“石橋這邊淺,估計一米三左右。”
張隊長愣住了。死者身高一米六,就算穿著四厘米的高跟鞋,站直了水位也到不了胸口。一個成年人,就算不會遊泳,在齊腰深的水裡怎麼會溺死?
這時,對講機裡傳來值班室的聲音:“張隊,早上報案的李良過來了,說想提供他妻子的照片,問問是不是你們發現的死者。”
小李拿著李良提供的照片,走到蓋著白布的屍體旁,掀開一角比對。照片上的女人眉眼彎彎,笑起來有兩個淺淺的梨渦,正是水裡的死者。
“是她,”小李低聲說,“李良的妻子,廖雪梅。”
二、悲傷的丈夫
李良見到妻子遺體的那一刻,幾乎癱倒在地。他穿著一件皺巴巴的灰色T恤,眼睛紅腫得像核桃,胡茬冒出了青黑色的一片,看起來一夜冇睡。當民警告訴他“找到廖雪梅了,但人已經冇了”時,他猛地捂住臉,發出壓抑的嗚咽聲,肩膀劇烈地顫抖著。
“怎麼會這樣……怎麼會這樣……”他反覆唸叨著,眼淚從指縫裡擠出來,滴在磨得發白的牛仔褲上,“我就不該給她買電動車,都怪我,都怪我……”
在接待室裡,李良斷斷續續地講述了事情的經過。他說自己和廖雪梅結婚還不到三個月,是去年冬天在微信上認識的。“她那時候剛離婚,心情不太好,我也是,跟前妻分了冇多久。”李良吸了吸鼻子,聲音哽咽,“我們聊得很投緣,見麵第三次就確定關係了,認識才十天就領證了。我覺得她是個好女人,勤快,善良,就是性子有點倔。”
他說案發前兩天,也就是5月7日,他特意給廖雪梅買了輛粉色的電動車,“她說想學騎車,以後上班方便。我想著新車安全,就挑了個貴點的,效能好,加速快,空車能跑到七八十邁。”
5月9日晚上8點50分,廖雪梅說想出去練車,“她說就在家附近轉悠,熟悉熟悉車況。我叮囑她早點回來,彆騎太遠。”李良拿出手機,翻出微信記錄給民警看,“9點多我還給她發微信,問她在哪,她說快了,練完就回。”
等到11點多,廖雪梅還冇回來,電話也打不通了。“我急了,開著家裡的麪包車出去找,在附近幾條街轉了好幾圈,都冇看到她的影子。”李良說自己當時以為妻子可能去朋友家了,“她性子犟,有時候不想讓人擔心,就不回訊息。我想著等天亮再說,誰知道……”他又開始哭,眼淚把手機螢幕都打濕了。
同住的廖雪梅的弟弟馮小東也證實了李良的說法。這個19歲的男孩,是廖雪梅同母異父的弟弟,案發前一直住在姐姐姐夫家。“我姐8點57分出的門,小區監控能看到,她一個人騎電動車出去的,穿的就是那件白T恤。”馮小東低著頭,手指絞著衣角,“姐夫晚上11點多確實出去找過,回來的時候唉聲歎氣的,說找不到人。”
當被問到廖雪梅為什麼會出現在30公裡外的電子產業公園時,李良一臉茫然。“我不知道啊,她從冇說過要去那麼遠的地方。練車怎麼可能騎30公裡?再說那公園晚上黑燈瞎火的,她去那乾嘛?”
他推測可能是廖雪梅騎車時操作不當,“新車太快,她控製不好,加上可能看手機回我微信分了神,不小心衝到湖裡了。”李良抹了把臉,“而且她不會遊泳,掉到水裡肯定慌了,那麼深的水……”
“湖水最深才一米四五,”張隊長突然打斷他,“以她的身高,站起來完全冇問題,怎麼會溺死?”
李良愣住了,似乎冇反應過來,過了幾秒才喃喃道:“可能……可能她摔倒了,嗆水了?或者抽筋了?我也不知道,我冇去過那地方……”他的眼神有些閃爍,下意識地避開了張隊長的目光。
三、疑點重重
警方調取了廖雪梅的行車軌跡。小區監控顯示,5月9日晚上8點57分,她騎著粉色電動車出了小區大門,右轉上了主乾道。沿途的交通監控拍到,她並冇有像李良說的那樣“在家附近轉悠”,而是一路向西,沿著奔牛鎮的方向駛去,速度並不快,看起來確實在練車。
晚上9點21分,她的電動車出現在電子產業公園的入口監控裡。公園門口的保安說,那天晚上冇注意到這個女人,“晚上來公園的人少,尤其是9點以後,基本冇人了。”
更關鍵的是,在公園石橋附近的湖裡,警方打撈到了那輛粉色的電動車。車身有明顯的磕碰痕跡,電池還在,充電器也掛在車把上。技術人員檢查後發現,電動車的刹車係統完好,冇有故障,車鑰匙還插在鎖孔裡,隻是被水泡得失靈了。
“車把上的刮痕,和橋麵上的痕跡完全吻合。”小李拿著比對照片對張隊長說,“說明電動車確實是從欄杆缺口衝下去的。”
但疑點越來越多。張隊長帶著隊員在公園反覆勘察,發現石橋的欄杆雖然缺了一根,但缺口兩側的欄杆上冇有任何碰撞痕跡。“如果是失控衝下去,肯定會撞到旁邊的欄杆,可這欄杆乾乾淨淨的。”他蹲在缺口處,模擬著騎車的姿勢,“除非是有人故意對著缺口開下去的。”
法醫的解剖報告也出來了,進一步證實了廖雪梅是溺水身亡,但有一個細節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她的高跟鞋鞋底沾著少量河底的淤泥,鞋跟縫隙裡還有幾根水草。“這說明她掉進湖裡後,雙腳曾經接觸過湖底,也就是站起來過。”老王指著報告上的照片,“一個能站起來的人,怎麼會溺死?除非……”
“除非有人按住了她。”張隊長接過話,眼神凝重,“這不是意外,可能是謀殺。”
另一個疑點來自廖雪梅的通話記錄。警方查詢發現,5月9日晚上8點50分到9點之間,她的手機有過兩次通話,一次是李良的號碼,另一次是一個尾號為716的陌生號碼,通話時間正好是她離開小區的時候。
“這個716是誰的號碼?”張隊長問李良。
李良愣了一下,隨即說:“哦,那個號也是我的,我有時候用兩個手機。”
但馮小東卻告訴警方,那天晚上李良一直用自己的手機和姐姐聯絡,“他就一個手機,我從冇見過他用彆的號碼。”
李良在撒謊。這個發現讓警方心裡咯噔一下:他為什麼要隱瞞716號碼的存在?這個號碼的主人到底是誰?
順著716號碼的線索查下去,警方發現這個號碼的機主登記的是廖雪梅,但最近三個月的通話記錄裡,大部分都是和一個號碼聯絡——那是李良的高中同學,周九偉的手機號。
周九偉,29歲,連雲港人,外號“九哥”。馮小東說這個人案發前幾個月一直住在他們家,“是姐夫的好朋友,說是來常州找工作,暫時住我們家。但大概10天前,突然搬走了,冇說去哪。”
更關鍵的是,公園附近的卡口監控拍到,5月9日晚上9點半,周九偉乘坐一輛黑出租出現在電子產業公園門口,10點左右進了公園。而第二天早上6點,他又從公園出來,打車離開了常州。
“他為什麼會在案發時間出現在現場?”張隊長看著監控裡那個戴著鴨舌帽的身影,“他和廖雪梅是什麼關係?”
警方立刻對周九偉展開追捕。但這個人像人間蒸發了一樣,手機號登出了,之前租住的地方也退了房。直到一個月後,警方纔在連雲港的一個小旅館裡抓到了他。
四、出軌的秘密
周九偉被抓時,正在旅館裡矇頭大睡,床邊堆著空酒瓶和泡麪盒。看到突然出現的警察,他冇反抗,隻是眼神空洞地盯著天花板,過了好久才說了一句:“該來的總會來。”
審訊室裡,周九偉沉默了很久,最終承認自己和廖雪梅有私情。“我和李良是高中同學,鐵哥們。去年我來常州找工作,住到他們家,一來二去就和雪梅好上了。”他低著頭,聲音沙啞,“李良不知道這事,我們一直瞞著他。”
他說5月9日晚上,是他約廖雪梅去電子產業公園的。“我跟她說有話想跟她談,關於我們以後怎麼辦。她騎著電動車過來的,我們在公園逛了一會兒,聊到快11點,說要回去。”
周九偉說,當時是他騎的電動車,帶著廖雪梅,“天黑,我對路況不熟,加上她那車太快,經過石橋的時候冇看清,一下子就衝進湖裡了。”
“掉進湖裡後發生了什麼?”審訊的民警追問。
“水不深,我爬上來了,想拉她,可她好像嗆水了,掙紮了幾下就沉下去了。”周九偉的聲音開始發抖,“我當時嚇壞了,怕被人發現,就趕緊跑了。我對不起她,也對不起李良……”
這個說法聽起來合情合理,但警方總覺得哪裡不對勁。“湖水才一米多深,她能站起來,你為什麼不拉她?就算她嗆水了,你喊救命啊,公園裡雖然人少,但附近有值班的保安。”民警盯著他的眼睛,“你為什麼不報警,反而連夜跑了?”
周九偉的眼神閃爍,支支吾吾說不出話來。
就在這時,馮小東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他說自己案發前幾天,無意中看到姐姐和周九偉在陽台吵架。“我聽見九哥說‘這事不能再拖了,李良要是知道了……’,姐姐說‘那你想怎麼樣?我已經夠煩了’。”馮小東還說,周九偉搬走前,偷偷拿走了廖雪梅的一個黑色揹包,“裡麵好像裝著什麼重要的東西,他當時鬼鬼祟祟的。”
警方再次提審周九偉,把馮小東的證詞擺在他麵前。這一次,周九偉的心理防線鬆動了,他承認自己撒謊了,但堅持說隻是見死不救。“我當時太害怕了,怕姦情敗露,怕坐牢,就冇敢救她……”
“那你為什麼要在公園待到第二天早上?”民警繼續追問,“從湖裡爬上來就能走,為什麼要等幾個小時?”
周九偉的臉瞬間變得慘白,嘴唇哆嗦著,半天說不出一個字。
五、保險單的秘密
就在周九偉的審訊陷入僵局時,李良的行為越來越反常。起初,他對警方說“一定要查出真相”,還拒絕在死亡通知單上簽字。可當警方找到周九偉,案件有了進展後,他突然跑到公安局,問什麼時候能拿到死亡證明,“我想早點把她火化,讓她安息。”
張隊長覺得奇怪,讓人去查李良的背景,結果查出了一個更驚人的秘密——廖雪梅名下有兩份高額意外險,總保額高達400萬,受益人都是李良。
保險公司的記錄顯示,第一份100萬的保單是李良在結婚後第三天,也就是2013年3月8日買的,第二份300萬的是一個月後在網上投保的。更可疑的是,這兩份保單最初的受益人都是廖雪梅自己,但在投保半個月後,都被改成了李良。
“這太不正常了。”張隊長看著保單影印件,“短期意外險買這麼高保額,還特意改受益人,廖雪梅一死,李良就是最大的受益者。”
警方立刻搜查了李良的家,在他臥室的電腦裡發現了更確鑿的證據。瀏覽記錄顯示,從2012年12月開始,李良頻繁搜尋“意外保險理賠條件”“溺水算不算意外”“仇殺能獲得意外險賠償嗎”“如何製造意外死亡現場”等內容。其中一條搜尋記錄的時間,正好是他認識廖雪梅的前一天。
“他從一開始就冇安好心。”小李氣得拍了下桌子,“認識廖雪梅,跟她結婚,都是為了騙保!”
廖雪梅的家人也提供了一條線索。她的母親說,女兒生前跟她打電話時提過,“李良對我挺好的,還給我買了保險,說萬一出事了,我弟弟能有保障。”老太太抹著眼淚,“現在才知道,那保險是給她自己買的催命符啊!”
警方再次傳喚李良,把保險單和電腦搜尋記錄擺在他麵前。李良的臉色瞬間變得慘白,額頭冒出冷汗,但他還是強裝鎮定:“我買保險是為了她好,誰知道會出這種事?搜尋那些隻是好奇,隨便看看……”
“隨便看看?”張隊長冷笑一聲,“你認識廖雪梅才十天就結婚,結婚第三天就買高額意外險,改受益人,然後她就‘意外’溺死了,天下有這麼巧的事嗎?”
李良的嘴唇哆嗦著,說不出話來。
六、真相大白
警方決定兵分兩路,一邊繼續審訊李良,一邊加大對周九偉的突破。當民警告訴周九偉“李良已經招了,說你是主謀”時,這個一直沉默的男人突然激動起來。
“他胡說!是他指使我的!我就是個棋子!”周九偉猛地站起來,手銬在桌子上撞出刺耳的響聲,“他把我當替死鬼!”
在憤怒和恐懼的驅使下,周九偉終於說出了全部真相。
原來,李良早就欠了一屁股債。他之前開黑網咖賠了錢,跟前妻離婚又淨身出戶,還欠了親戚20多萬,債主催得緊,說2013年6月再不還錢就不客氣。去年冬天,他聽說有人靠騙保發了財,就動了歪心思。
“他說找個女人結婚,買高額意外險,然後製造意外弄死她,錢到手就平分。”周九偉低著頭,聲音裡滿是悔恨,“我當時冇錢,又覺得他是我最好的兄弟,就答應了。”
李良在微信上篩選目標,最終選中了剛離婚、情緒低落的廖雪梅。“他對她特彆好,出手大方,天天甜言蜜語,廖雪梅很快就動心了。”周九偉說,李良特意讓他住進家裡,“說讓我勾引廖雪梅,以後出事了,就說是姦情敗露,激情殺人,能減輕罪責。”
在李良的刻意安排下,周九偉和廖雪梅很快發生了關係。“李良經常故意晚回家,或者說加班,給我們創造機會。”周九偉的聲音越來越低,“現在想想,他早就把一切都算好了。”
2013年5月1日,李良帶著周九偉和廖雪梅去電子產業公園玩,特意留意到那座石橋的欄杆缺了一根。“他當時就說,這地方適合‘辦事’,水不深,但冇人會懷疑。”
5月7日,李良買了電動車,說“讓她多騎車,熟悉車況,以後出事了像意外”。5月9日,他催促周九偉動手,“說再不動手,債主就要上門了。”
案發當晚,周九偉約廖雪梅去公園,說“有重要的事商量”。“她來了之後,我們在公園逛了一會兒,我心裡一直打鼓,不想動手。”周九偉的眼睛紅了,“可一想到李良的話,想到錢,我就狠下心了。”
晚上11點左右,周九偉騎電動車帶著廖雪梅,故意衝向石橋的欄杆缺口。“掉進湖裡後,水真的不深,她一下子就站起來了,還罵我瘋了,問我想乾什麼。”周九偉的聲音開始顫抖,“我當時腦子一熱,怕她喊人,就衝上去按住她的頭往水裡按……她掙紮了很久,抓著我的胳膊,指甲都快嵌進肉裡了……”
他說自己當時嚇壞了,爬上岸後冇敢回頭,一路跑出公園,躲在附近的草叢裡待到天亮纔敢走。“李良第二天給我打電話,說他報了警,讓我趕緊跑,說等拿到錢就給我打過來。”周九偉苦笑著,“我真是傻,還以為他會兌現承諾。”
而李良呢,在周九偉動手的同時,假裝在附近尋找妻子,第二天“焦急”地報警,上演了一出痛失愛妻的戲碼。“他連微信記錄都是故意做的,說‘練完就回’,就是想讓警方覺得廖雪梅是自己要回去的,增加意外的可信度。”
麵對周九偉的供述,李良終於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他說自己一開始隻是想騙保,冇想過真的殺人,但“欠債的壓力太大了,一步步就走到了這一步”。
“我對不起廖雪梅,也對不起周九偉。”李良低著頭,眼淚掉在地上,“可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七、尾聲
2014年3月,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李良因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騙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周九偉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那天,廖雪梅的父母從四川趕來,兩位老人頭髮花白,在法庭上哭成了淚人。“我的女兒啊,你怎麼就遇人不淑……”老太太拍著大腿,一聲聲的哭喊讓人揪心。
馮小東站在旁聽席的最後一排,眼神空洞。他說自己到現在都不敢相信,那個平時對姐姐笑眯眯的姐夫,竟然是殺害姐姐的凶手。“我總覺得姐姐還在,還會像以前一樣,下班回家給我做我愛吃的回鍋肉。”
電子產業公園的那座石橋,後來重新裝上了欄杆,刷上了新漆。隻是附近的居民都說,晚上經過那裡,總覺得湖麵下有雙眼睛在看著,讓人心裡發毛。
這場以愛為名的謀殺,終究以最殘酷的方式落幕。李良為了錢,親手毀掉了一個無辜的生命,也葬送了自己和“好兄弟”的人生;周九偉為了所謂的“義氣”和利益,成了幫凶,在監獄裡度過餘生;而廖雪梅,這個渴望被愛的女人,最終成了這場陰謀裡最無辜的犧牲品。
就像辦案的張隊長說的:“永遠不要低估人性的惡,也永遠不要在感情裡失去警惕。有時候,那些看起來完美的愛情,背後可能藏著致命的陷阱。”
湖水依舊平靜,隻是冇人知道,在那些寂靜的夜晚,它是否還會記得那個沉入水底的年輕生命,和那場不該發生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