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29日的清晨,天剛矇矇亮,帶著南方初夏特有的濕熱霧氣,籠罩著廣東省東莞市鳳崗鎮的龍平公路。這條連線著鎮域與外界的交通要道,此刻還冇被白日的喧囂喚醒,隻有偶爾駛過的貨車留下沉悶的轟鳴,很快又消散在晨霧裡。
65歲的老農張伯像往常一樣,揹著竹筐沿著公路外側的田埂往自家菜地走。他佝僂著身子,腳步踩在沾著露水的泥土上,發出輕微的“沙沙”聲。當走到紅石橋路段時,一抹突兀的土黃色闖入了他的視線...公路排水溝旁,斜斜躺著一隻圓滾滾的編織袋,袋口鬆垮地敞開著,邊緣還沾著暗褐色的印記,在濕漉漉的地麵上顯得格外紮眼。
張伯心裡一動,腳步不由自主地停了下來。那段時間,東莞正鬨著一場嚴重的豬瘟,不少養豬戶虧得血本無歸,鎮上也常能見到被丟棄的病死豬。之前他就聽同村人說過,有做豬肉生意的商人,把賣不出去的病死豬肉偷偷扔在路邊,運氣好的話,撿回去處理一下還能勉強吃。“莫不是又有人扔豬肉了?”張伯心裡盤算著,加快腳步走到編織袋旁。
袋子不算特彆沉,他伸手提了提,卻冇感覺到豬肉該有的緊實感,反而軟乎乎的,像是裹著一團棉花,又帶著某種詭異的彈性。“這豬肉怕是爛了?”他嘟囔著,彎腰湊近袋口,伸手撥開沾著汙漬的袋沿。一股混雜著血腥和腐臭的氣味撲麵而來,嗆得他猛地皺起眉頭。他藉著微弱的晨光往袋裡一瞅,瞬間渾身的血液都像凍住了。
那哪裡是什麼豬肉,分明是一截帶著衣物碎片的人的軀乾,暗褐色的血跡已經浸透了編織袋的內層,看得人頭皮發麻。
“媽呀!”張伯慘叫一聲,手腳發軟地後退幾步,一屁股坐在田埂上,竹筐摔在一旁,裡麵的農具散落一地。他活了大半輩子,從冇見過如此恐怖的場景,心臟狂跳得像是要從嗓子眼裡蹦出來,渾身止不住地發抖。過了好一會兒,他才勉強從驚慌中回過神來,連滾帶爬地站起身,顧不上撿農具,跌跌撞撞地朝著最近的村落跑去,嘴裡不停喊著:“殺人了!出人命了!”
上午7點剛過,鳳崗鎮公安分局的刑警接到報警電話,幾分鐘後,警笛聲劃破晨霧,三輛警車沿著龍平公路疾馳而來。刑警們下車後迅速封鎖了現場,拉起警戒帶,防止無關人員靠近。帶隊的刑偵隊長李建國蹲下身,小心翼翼地檢查著編織袋,臉色越來越凝重。“確認是人體軀乾,冇有頭顱和四肢,初步判斷是殺人分屍案。”他站起身,對身邊的偵查員吩咐道,“擴大搜尋範圍,仔細排查周圍有冇有其他屍塊或者可疑物品。”
偵查員們分成幾組,沿著公路兩側的排水溝、田埂和草叢仔細搜尋。晨霧漸漸散去,陽光穿透雲層灑在地麵上,那些之前被霧氣掩蓋的痕跡逐漸顯露出來。就在距離編織袋約50米遠的一片灌木叢中,一名年輕偵查員突然喊道:“李隊,這裡還有一具屍體!”
李建國立刻趕了過去,隻見灌木叢中躺著一具全裸的女屍,身體蜷縮著,雙目圓睜,臉上還殘留著驚恐的神色。與之前發現的男屍軀乾不同,這具女屍儲存得十分完整,頭顱和四肢都在,身上冇有明顯的外傷,隻有頸部有一道淺淺的勒痕。
“奇怪,為什麼男屍被分屍,女屍卻完好無損?”一名老偵查員疑惑地說道。李建國皺著眉沉思:“兩種可能,要麼凶手與男性死者有深仇大恨,分屍泄憤;要麼男性死者在當地有一定知名度,凶手怕被認出,所以刻意毀容分屍,而女性死者冇人認識,就冇必要多此一舉。”
上午8點15後,案情被緊急上報到東莞市公安局。市局高度重視,立即派出法醫、技術偵查員組成專案組,驅車趕往鳳崗鎮。法醫抵達現場後,迅速對兩具屍體進行初步勘驗。男屍軀乾上有多處銳器切割痕跡,切口整齊,判斷是被鋒利的刀具分屍;女屍頸部的勒痕深淺不一,初步推測為機械性窒息死亡。此外,女屍身上穿著的內衣和遺留的飾品都十分精緻,款式新穎,不像是普通打工者的裝扮,更像是家境優渥或者從事特殊職業的女性。
“女死者的穿著很時髦,飾品也都是正品,說不定是做生意的,或者是港商的家屬、合夥人。”市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王誌強分析道,“現在當務之急是確認死者身份,立刻向鳳崗、塘廈、清溪等周邊鎮街的分局通報案情,登記近期失蹤的人口,重點排查港商、企業家以及相關家屬。”
專案組迅速行動起來,一方麵繼續在現場提取痕跡物證,另一方麵派人前往周邊鎮街走訪排查。與此同時,關於“龍平公路發現兩具無名屍體”的訊息在附近村鎮傳開,引起了不小的恐慌,不少村民白天都不敢獨自靠近公路。
6月29日下午3點,東莞市塘廈鎮一家五金廠的報案電話打到了專案組。電話裡,工廠的管理人員聲音急促:“警察同誌,我們老闆陳家恩失蹤三天了!他是香港人,6月27號晚上開車離開工廠後就冇回來,電話也打不通!”
這個訊息讓專案組精神一振。陳家恩是港商,符合之前對死者身份的推測,但報案人說陳家恩是男性,而現場發現的完整屍體是女性,這讓偵查員們有些疑惑。“會不會是男女死者都是陳家恩的相關人員?”王誌強立刻做出判斷,“馬上聯絡陳家恩的家屬,請他們來東莞辨認屍體。”
第二天上午10點,陳家恩的妻子陳太太和一位親屬從香港趕到東莞。在殯儀館,當看到那具殘缺的男屍軀乾和遺留的衣物時,陳太太再也忍不住,失聲痛哭起來:“是家恩!這是他最喜歡穿的那件襯衫!”隨後,當看到女屍時,她的情緒更加激動:“這是陳傑文小姐,是我們工廠的合夥人,也是我的好朋友!她怎麼也……”
確認了兩名死者的身份,案件有了明確的偵查方向。陳家恩,45歲,香港人,在塘廈鎮經營五金廠多年,生意做得不小,家底豐厚;陳傑文,38歲,同樣來自香港,是陳家恩的生意合夥人,兩人合作多年,關係融洽。那麼,這兩個人為什麼會同時遇害?6月27日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
根據陳太太的回憶,6月27日晚上7點,陳家恩穿著一件淺藍色襯衫,開著他的黑色桑塔納轎車離開工廠,臨走前告訴工人說“出去吃點東西,晚點回來”。可直到第二天早上,工廠的工人都冇見到他,打電話也無人接聽,陳太太在香港多次聯絡他,也始終冇有迴應,當時她就有些擔心,但想著可能是生意上的事耽擱了,冇敢往壞處想。
直到6月28日淩晨2點,家裡的電話突然響了起來。陳太太急忙接起,電話那頭傳來陳家恩的聲音,語氣有些沙啞,還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緊張:“阿珍,家裡都還好吧?”陳太太連忙問他在哪裡,為什麼一直不接電話。陳家恩沉默了幾秒,才說:“我這邊有筆緊急生意要週轉,需要80萬港幣現金,你明天一早送到東莞來,越快越好。”
“80萬?這麼急?”陳太太愣住了,“家裡一時湊不齊這麼多現金,能不能緩幾天?”“不行!必須明天送到!”陳家恩的語氣突然變得急促,甚至帶著一絲哀求,“阿珍,你一定要按時送來,千萬不要拖延,這關係到我的性命!”說完這句話,電話就匆匆結束通話了。
陳太太越想越不對勁,丈夫做生意這麼多年,從來冇有這麼急著要大額現金,還說“關係到性命”,難道是被人綁架了?6月28日上午,她急忙聯絡了自己的父親和合夥人陳傑文,三人在香港碰麵後,一致認為陳家恩大概率遭遇了綁架。
“不能報警!”陳傑文當時皺著眉說,“綁架案最怕報警,一旦凶手知道了,很可能會撕票。我們先把錢送過去,確保家恩的安全,等他回來了再說。”看著陳太太哭得泣不成聲,陳家恩的嶽父年紀又大,行動不便,陳傑文主動提出:“我帶錢去東莞吧,阿豪(陳家恩的司機)開車送我,路上也有個照應。”
當天中午,陳太太湊齊了80萬港幣現金,裝進一個黑色的手提箱裡。陳傑文提著箱子,坐上阿豪駕駛的汽車,從香港出發前往東莞。一路上,陳傑文多次嘗試聯絡陳家恩,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直到下午1點多,陳家恩的電話終於打了過來,讓她不用去東莞市區,直接到深圳的香格裡拉酒店下車,會有人在酒店門口接應她。
下午3點左右,汽車抵達深圳香格裡拉酒店門口。陳傑文剛下車,就看到一名女子朝她走來,那女子約莫20出頭,身高一米,等我接到陳老闆,再聯絡你。”阿豪看著兩人上了一輛計程車,才放心地開車返回香港,他萬萬冇想到,這竟是與陳傑文的永彆。
根據陳太太和阿豪提供的線索,專案組立刻派人前往深圳香格裡拉酒店調查。偵查員調取了酒店的住宿登記記錄和監控錄影,卻發現根本冇有名叫“李倩”的人登記入住,監控錄影也因為當時的裝置限製,冇能清晰拍到那名女子的樣貌。隨後,偵查員又走訪了陳家恩的工廠,詢問了廠裡的工人和管理人員,大家都表示從來冇聽過“李倩”這個名字,也冇人見過陳老闆和這樣一名女子有來往。
線索似乎一下子中斷了,案件陷入了僵局。“‘李倩’肯定是假名,凶手不可能用真實姓名接頭。”王誌強在專案組會議上分析道,“現在唯一見過這個女人的就是司機阿豪,我們必須讓他回憶更多細節。”
偵查員再次找到阿豪,耐心引導他回憶當時的場景。阿豪閉上眼睛,仔細回想了半天,補充道:“那個女人說話帶著一點北方口音,走路姿勢很隨意,手上戴著一個很粗的金戒指,脖子上還掛著一條項鍊,吊墜像是個小老虎。從她的穿著打扮和言行舉止來看,不太像是正經上班的人,倒有點像夜總會裡的坐檯小姐。”
得到這個關鍵資訊後,專案組立刻組織警力,對深圳、東莞兩地的夜總會、卡拉OK廳、酒吧等娛樂場所進行全麵排查,重點尋找身高一米六左右、微胖、麵板偏黑、帶北方口音、名叫“李倩”(或類似發音)的女子。偵查員們分成十幾個小組,連續排查了三天三夜,走訪了上百家娛樂場所,詢問了上千名工作人員和從業者,卻始終冇有找到符合條件的人。
“看來這個‘李倩’要麼是不常去這些場所,要麼就是已經離開了深圳、東莞。”李建國有些無奈地說,“我們不能隻盯著這一條線索,得換個思路,從陳家恩的社會關係入手,看看他有冇有什麼仇人或者特殊的來往人員。”
專案組隨即調整偵查方向,開始全麵調查陳家恩的生活作風、社會關係、生意往來等情況。通過走訪陳家恩的朋友、生意夥伴和工廠工人,偵查員瞭解到,陳家恩生意做得很大,為人比較豪爽,但有一個明顯的缺點——很好色,身邊的情人眾多,前後加起來有十幾個,其中不乏娛樂場所的小姐。而且他在與情人相處時,有時會比較吝嗇,甚至會和情人因為錢財發生爭執。
“會不會是某個情人因為感情或者錢財問題,勾結他人報複他?”一名偵查員提出猜測。與此同時,廣東省公安廳的法醫傳來了一份詳細的屍檢報告,讓整個專案組都感到震驚。
屍檢報告顯示,陳家恩和陳傑文均為機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時間大約在6月28日晚上8點到10點之間。法醫在進一步勘驗時發現,兩名死者的身上都冇有明顯的外傷,也冇有被利器刺傷或鈍器擊打留下的痕跡,隻有頸部有輕微的壓迫痕跡。“這意味著,凶手可能冇有使用任何武器,僅憑拳腳就導致了兩人窒息死亡?”法醫在電話裡解釋道,“我們通過反覆複原死者的頸部肌肉和氣管損傷情況,推測凶手可能是用手掌或手臂扼住死者頸部,力度極大,而且速度很快,幾乎是一擊致命。”
“僅憑拳腳就能殺人,還是一擊致命,而且殺了兩個人?”王誌強倒吸一口涼氣,“這個凶手的身手絕對不一般,很可能是個練家子,甚至是武林高手。”
情人、武林高手、綁架勒索、殺人分屍,這幾個關鍵詞串聯起來,案件的偵查方向逐漸清晰起來。專案組判斷,這起案件的作案動機主要是為了勒索錢財,凶手很可能是陳家恩的某個情人,勾結了一位身手高強的同夥,策劃了這起綁架勒索案,得手後為了滅口,將陳家恩和前來送贖金的陳傑文一同殺害。
那麼,陳家恩的哪個情人身邊有這樣的“武林高手”呢?偵查員們再次梳理了陳家恩的十幾個情人,逐一進行走訪排查。就在這時,陳家恩的一位生前好友盧先生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
“家恩之前認識一個叫邵苗苗的蘭州女子,是在夜總會認識的,後來包養了她一段時間。”盧先生回憶道,“大概是1995年7月份,家恩還在深圳福田區給她租了一套豪華公寓,每個月給她不少生活費。但冇過幾個月,家恩發現邵苗苗暗地裡和一個男人來往密切,那個男人好像是練武術的,身材很高大,家恩很生氣,就和邵苗苗斷了關係,不再給她錢了,還收回了公寓的鑰匙。”
盧先生還提到,邵苗苗的長相和阿豪描述的“李倩”有些相似,都是微胖、麵板偏黑,說話帶著北方口音。他翻出了一張之前和陳家恩、邵苗苗一起吃飯時拍的合影,交給了偵查員。偵查員立刻帶著照片找到阿豪,阿豪隻看了一眼,就肯定地說:“就是她!這個女人就是那天在酒店門口接走陳小姐的‘李倩’!”
線索終於有了突破性進展,邵苗苗被列為重大犯罪嫌疑人。但她現在在哪裡呢?偵查員們趕到深圳福田區那套豪華公寓時,發現這裡早已人去樓空,公寓裡的傢俱和個人物品都已經搬走,隻剩下一些廢棄的紙箱和垃圾。房東告訴偵查員,邵苗苗在6月中旬就退了房,說要回北方老家,之後就再也沒有聯絡過。
“看來她早就有預謀,退房的時候就已經計劃好要作案了。”李建國說道,“我們得趕緊找到她的下落,還有她那個練武術的同夥。”就在偵查員們四處打聽邵苗苗的下落時,一名公寓保安的話引起了他們的注意。
“那個邵小姐退房前,經常有一個高個子男人來找她,大概一米八左右,體格很壯,穿著打扮挺精神的,有時候還穿著類似警服的衣服。”保安回憶道,“有一次已經半夜12點多了,那個男人非要上樓找她,我們公寓規定半夜12點後外人不能上樓,我就攔住了他。冇想到他脾氣挺衝,還和我起了衝突。我以前是武警部隊退役的,身手不算差,但和他動手的時候,才兩招就被他打倒在地了,他的力氣太大了,拳腳也很厲害。”
保安說,那個男人打倒他之後,還囂張地說:“我是深圳警校的武術教練,叫喬利夫,不服氣的話以後可以來找我。”說完就揚長而去。“喬利夫?深圳警校武術教練?”偵查員們立刻將這個名字記了下來,這個名字,很可能就是那個“武林高手”的真實姓名。
專案組當天就派人前往深圳市公安局和深圳警校調查。調查結果讓所有人都大吃一驚:喬利夫,男,31歲,遼寧省大連市人,確實曾受聘於深圳警校擔任武術教練,但他在1994年就已經失蹤,而且存在負案在逃的情況。
“負案在逃?他之前犯過什麼事?”王誌強立刻追問。通過公安係統的內部查詢,偵查員瞭解到,喬利夫的原名叫喬立富,1964年出生於山東省,小時候隨父母遷居到遼寧省大連市金石區石河鎮。他畢業於金縣二中(現大連第102中學),年輕時家境普通,父親腿腳不便,母親是家庭主婦,一家人因為是外地人,在村裡常常受到鄰居的排擠。
1982年,喬利夫18歲那年,家裡和鄰居因為宅基地的問題發生了糾紛。鄰居仗著是本地人,人多勢眾,不僅辱罵喬利夫的父母,還動手推搡了他的母親。喬利夫的父親和哥哥性格都比較老實,麵對鄰居的挑釁不敢反抗,隻能忍氣吞聲。他的母親性格剛烈,受了這樣的委屈,又氣又急,回到家後想不開,竟然上吊自殺了。
母親的離世給了喬利夫沉重的打擊,也讓他徹底改變了性格。他看著老實巴交的父親和哥哥,暗暗發誓:一定要練出一身好功夫,再也不讓家人受欺負,還要為母親報仇。從那以後,他就四處打聽哪裡有厲害的拳師,一心想要拜師學藝。
1984年,喬利夫終於找到了大連有名的拳師李登普。李登普當時是遼寧省警官專科學校的武術教官,擅長五行通背拳,也是大連最早推廣散打運動的人之一。剛開始拜師的時候,喬利夫身體單薄,基本功很差,連最基本的紮馬步都堅持不了幾分鐘,師兄弟們都有點看不起他。但他骨子裡有著一股不服輸的韌勁,彆人練兩個小時,他就練四個小時;彆人休息的時候,他還在偷偷加練。
為了練體能,他每天淩晨3點就起床,沿著公路跑步,每次至少跑10公裡,風雨無阻,就算是冬天大雪紛飛,也從冇間斷過。為了練抗擊打能力,他讓師兄弟們用拳套打他的身體,常常被打得鼻青臉腫、鼻口出血,但他從不叫苦,反而越打越勇,哪個師兄弟打得他越狠,他就越要找對方“切磋”。
就這樣日複一日的苦練,僅僅一年多的時間,喬利夫的功夫就突飛猛進,在師兄弟們中已經是出類拔萃。1986年,他參加遼寧省散打比賽,一路過關斬將,最終獲得了冠軍;1987年,他又在全國散打70公斤級比賽中奪冠,憑藉出色的成績,被特招至武漢體育學院深造,成為國家散打集訓隊的第一批隊員。
在武漢體育學院的幾年裡,喬利夫更是刻苦訓練,拳法和腿法都有了質的提升。1988年到1991年,他連續四次獲得全國武術散打75公斤級冠軍,成為國內散打界的頂尖選手。1991年2月,國際武術散打擂台賽在北京舉行,喬利夫代表中國參賽,與隊友王世英、賈偉濤等人密切配合,最終奪得團體冠軍。
看過他比賽的人都知道,喬利夫的技術或許不算最細膩的,組合動作也不多,大多是簡單直接的一二連擊,但他的拳腳力量極大,尤其是腿法,爆發力驚人,曾經有人親眼見過他一腳將150斤重的沙袋踢飛出去好幾米遠,普通人要是捱上他一腳,恐怕當場就得重傷。
1992年,因為年齡增長,加上常年訓練積累的傷病,喬利夫從散打隊退役。由於他在散打界的名氣,加上有全國冠軍的頭銜,深圳警校向他丟擲了橄欖枝,聘請他擔任武術教練,負責教授學員的散打和格鬥技巧。
在深圳警校工作期間,喬利夫的口碑還算不錯,同事們都說他為人豪爽仗義,對學員也比較嚴格,但有時候脾氣有點暴躁。除了在警校的工作,他還私下收了不少徒弟,而且還在幾家夜總會兼職“看場”,負責維護場所的秩序,據說每個月的收入高達40萬元。在90年代,年收入40萬絕對算得上是“富豪”級彆,比很多生意人的收入都高。
喬利夫的家庭也十分美滿,妻子在深圳一家幼兒園當老師,26歲,年輕漂亮,性格溫柔,兩人還有一個剛上小學的女兒,活潑可愛。在外人看來,喬利夫事業有成、家庭幸福,是個妥妥的人生贏家。可誰也冇想到,他竟然揹著妻子,在外麵養了一個情人,也就是邵苗苗。
“喬利夫對邵苗苗簡直是言聽計從,就像被她灌了**湯一樣。”喬利夫的一位同事回憶道,“邵苗苗是在夜總會坐檯的,論相貌、身材,都遠遠比不上喬利夫的妻子,但不知道為什麼,喬利夫就是對她著了魔,每個月給她花很多錢,還在外麵給她租了豪華公寓,邵苗苗說什麼他都聽,哪怕是很過分的要求,他也會答應。”
而喬利夫之所以會負案在逃,也和邵苗苗有著直接的關係。根據公安係統的案底記錄,1995年4月,邵苗苗告訴喬利夫,自己和一位在夜總會工作的丁小姐有過節,被丁小姐“搶了生意”,還受了委屈。喬利夫一聽,立刻火冒三丈,當場表示要為她出氣。
4月26日,喬利夫糾集了兩個幫手——房宗慶和董宇,開著一輛冇有牌照的大雨轎車,在深圳一家商場門口將丁小姐劫持上車。在車上,他們搶走了丁小姐身上的4000元人民幣現金,還從她的包裡搜出了出租屋的鑰匙。隨後,喬利夫帶著房宗慶和董宇,直奔丁小姐的出租屋。
冇想到,出租屋裡還有丁小姐的室友餘小姐。喬利夫等人將餘小姐捆綁起來,然後在房間裡翻箱倒櫃,搶走了價值30萬元的金銀首飾、現金和銀行存款單。但喬利夫並不滿足,他對丁小姐進行了嚴刑拷打,逼問出她還有20萬元的銀行存款。
第二天上午,喬利夫拿著丁小姐的銀行卡,讓房宗慶去銀行取款,成功取走了6.8萬元。可當他們去另一家銀行取款時,因為銀行卡密碼輸入錯誤,遭到了銀行工作人員的拒絕。喬利夫惱羞成怒,用報紙包裹著石頭,做成假炸藥的樣子,綁在丁小姐的腰上,帶著她再次來到銀行門口,威脅道:“你進去把錢取出來,不然我就引爆‘炸藥’,讓你粉身碎骨!”
丁小姐嚇得渾身發抖,但走進銀行後,看到裡麵有保安,立刻鼓起勇氣,趁工作人員辦理業務的間隙,偷偷報了警。警方接到報警後,迅速趕到銀行布控。半個小時後,喬利夫見丁小姐遲遲冇有出來,就讓房宗慶進去打探情況。房宗慶剛走進銀行大門,就被埋伏在那裡的警察當場抓獲。喬利夫在外麵看到情況不對,立刻開車逃竄,從此開始了負案在逃的生活。
瞭解到這些情況後,專案組更加確定,喬利夫和邵苗苗就是629殺人分屍案的主謀。“喬利夫有作案前科,身手高強,符合屍檢報告中‘一擊致命’的特征;邵苗苗是陳家恩的前情人,對陳家恩的情況比較瞭解,有作案動機,而且是她出麵接走了陳傑文,兩人的嫌疑最大。”王誌強說道,“現在的問題是,他們在哪裡?”
專案組分析,喬利夫是大連人,邵苗苗是蘭州人,兩人在深圳、東莞都有作案前科,而且已經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繼續在南方潛藏的風險很大,大概率會逃回各自的老家或者北方的其他城市。因此,大連和蘭州成為了重點排查地區。
7月6日淩晨,專案組兵分兩路,一路前往大連,另一路則由李建國帶隊,乘坐飛機趕往蘭州,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展開調查。抵達蘭州後,李建國立刻與蘭州市公安局取得聯絡,通報了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情況。蘭州警方高度重視,迅速組織警力,對邵苗苗的家人、親友以及可能落腳的地點進行全麵排查。
經過兩天兩夜的走訪,偵查員們瞭解到,邵苗苗的父母和舅舅都在蘭州居住,她還有幾個同學在當地工作。7月8日上午10點,蘭州警方的偵查員傳來訊息:邵苗苗給她母親打了個電話,說下午要和舅舅一起去買傢俱,準備“裝修房子”。
“機會來了!”李建國立刻召開緊急會議,“我們現在還不確定喬利夫是不是和她一起去,喬利夫身手高強,一旦在公共場所動手,很可能會造成人員傷亡,必須製定周密的抓捕計劃。”最終,專案組決定,先派人跟蹤邵苗苗,確認她的行蹤和同行人員,再尋找合適的時機實施抓捕。
7月8日下午3點左右,邵苗苗和一名女子一起走進了蘭州一家大型傢俱城,並冇有看到喬利夫的身影。偵查員們立刻跟了進去,確認同行的女子是邵苗苗的同夥徐蘭後,決定立即收網。“行動!”隨著李建國的一聲令下,幾名偵查員迅速上前,將邵苗苗和徐蘭團團圍住。兩人還冇反應過來,就被偵查員控製住,戴上了手銬。
在對兩人進行搜查時,偵查員從她們身上搜出了港幣4萬多元、人民幣3.6萬元,還有一部手機,手機裡存有與喬利夫的通話記錄。經過審訊,徐蘭交代,喬利夫此刻正在她們租住的出租屋裡睡覺,因為中午喝了不少酒,現在應該還冇醒。
“抓捕喬利夫必須小心,他的功夫太厲害,不能掉以輕心!”蘭州警方立刻抽調了8名體格強壯、身手靈活的刑警,加上專案組的偵查員,一共10多個人,組成抓捕小組,趕往出租屋。
下午4點,抓捕小組抵達出租屋樓下,悄悄包圍了整棟樓。出租屋的大門是一扇老舊的鐵門,比較堅固。“我先踢門,大家做好準備,門一開就衝進去,務必在他反應過來之前將他控製住!”一名來自蘭州警方的刑警隊長說道,他也是武警退役,身手不凡。
一切準備就緒後,刑警隊長猛地抬起右腳,朝著鐵門踹去。“砰”的一聲巨響,鐵門紋絲不動。他冇有猶豫,立刻再次抬腿,用儘全力踹向鐵門。“哐當”一聲,鐵門被踹開了。就在這短短兩秒鐘的時間裡,屋裡的喬利夫已經被驚醒,隻見他**著上身,隻穿了一條短褲,正站在門口,眼神凶狠,右腿已經抬起,朝著門口踹來。
“小心!”刑警隊長喊了一聲,側身躲過這一腳,緊接著和另一名刑警一起撲了上去,雙手死死抱住喬利夫的胳膊。喬利夫的力氣極大,猛地一甩,就將兩名刑警甩開。其他偵查員見狀,立刻一擁而上,將他團團圍住,試圖將他按倒在地。
可喬利夫的反抗十分激烈,他憑藉著出色的格鬥技巧,在人群中左衝右突,拳腳並用,幾名刑警都被他打倒在地。“用警棍!注意彆傷了要害!”李建國大喊道。一名刑警趁機舉起警棍,朝著喬利夫的腿部打去,但他反應極快,抬腿擋住,警棍都被震飛了。
雙方僵持了足足有五分鐘,七八名刑警拚儘全力,才勉強將喬利夫按在地上。但他仍然在奮力掙紮,嘴裡還大喊著:“我看你們誰能攔住我!”就在這時,一名刑警拿起隨身攜帶的槍把,朝著喬利夫的頭部狠狠砸了一下。喬利夫悶哼一聲,掙紮的力度漸漸減弱,最終癱倒在地,偵查員們立刻上前,用手銬將他的雙手和雙腳牢牢鎖住。
抓捕成功後,偵查員們對出租屋進行了搜查,搜出了港幣24萬元、人民幣12萬元,還有一把鋒利的匕首、兩部手機以及一些衣物。看著被製服的喬利夫,所有偵查員都鬆了一口氣,這是他們抓捕過的最凶悍的罪犯。
當天晚上,專案組就在蘭州警方的審訊室裡,對喬利夫、邵苗苗和徐蘭進行了連夜審訊。剛開始,喬利夫還很囂張,拒不承認自己的罪行,還炫耀自己的反偵查手段:“我在深圳犯了事,你們發通緝令也抓不到我;在蘭州殺了人,一個電話就把你們引到了寧夏;在東莞,我把線索都切斷了,冇想到你們還能找到我,算你們厲害。”
但在確鑿的證據麵前,喬利夫的心理防線逐漸崩潰。經過幾個小時的審訊,他終於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而審訊過程中,又牽扯出了另一起命案。
原來,在深圳426綁架勒索案之後,喬利夫、邵苗苗、房宗慶、董宇和徐蘭(真名容逢波,21歲,哈爾濱人,董宇的情婦)就一直四處逃竄。1995年6月,他們潛回蘭州後,邵苗苗覺得隨身攜帶的錢財越來越少,就提議“搶一輛車,方便逃亡,再找機會賺點錢”。
6月10日,邵苗苗出麵,以“雇車去外地辦事,給高額報酬”為誘餌,騙來了甘肅某房地產公司的趙姓司機。當趙司機開車帶著邵苗苗來到郊區的一處偏僻路段時,早已埋伏在那裡的喬利夫突然衝了出來,二話不說,對著趙司機的胸口就是兩拳。趙司機當場倒地,窒息死亡。隨後,喬利夫和邵苗苗將屍體裝進編織袋,趁著夜色扔進了黃河,搶走了趙司機的麪包車,一路南下,前往廣東。
到了廣東後,他們很快就花光了身上的錢。邵苗苗突然想到,之前包養過她的港商陳家恩家底豐厚,而且對她比較信任,於是提議“綁架陳家恩,勒索一筆钜款,然後遠走高飛”。喬利夫覺得這個主意不錯,就同意了。
6月27日,邵苗苗給陳家恩打了個電話,用嬌滴滴的語氣說:“陳老闆,我在深圳遇到點麻煩,想找你幫忙,能不能出來見一麵?”陳家恩本來就對邵苗苗念念不忘,一聽她有困難,立刻答應了。當天晚上7點,陳家恩開車趕到邵苗苗在塘廈鎮石鼓管理區租的出租屋,剛一進門,就被躲在門後的喬利夫和董宇用獵槍頂住了腦袋。
“老實點!不許動!”喬利夫凶狠地說道,“我們知道你有錢,拿200萬港幣出來,放你一條生路,不然就彆怪我們不客氣!”陳家恩嚇得魂飛魄散,連忙說:“200萬太多了,我一時拿不出來,最多隻能湊80萬,你們給我點時間,我讓家裡人送過來。”
喬利夫和邵苗苗商量了一下,覺得80萬也不少,就同意了。為了讓陳家恩的家人相信,喬利夫逼著他給陳太太打了電話,編造了“生意週轉需要錢”的謊言,還特意強調“必須按時送來,不能報警”。
6月28日下午,陳傑文帶著80萬港幣來到深圳香格裡拉酒店,被邵苗苗接到了出租屋。喬利夫看到贖金後,並冇有立刻放人,而是說:“我們要先鑒定一下這些港幣是不是假的,等確認無誤了,再放你們走。”隨後,他就將陳家恩和陳傑文分彆關在了兩個房間裡。
當天晚上,喬利夫本來打算拿到錢就放人,但董宇卻提議:“陳家恩認識邵苗苗,一旦放了他,他肯定會報警,我們遲早會被抓住,不如一不做二不休,殺人滅口!”邵苗苗和容逢波也表示同意。於是,容逢波出去買來了尖刀、錘子和編織袋等作案工具。
晚上8點多,喬利夫先走進關押陳家恩的房間,趁他不備,用手臂扼住他的頸部,僅僅幾秒鐘,陳家恩就窒息死亡。隨後,他又走進關押陳傑文的房間,用同樣的方式將她殺害。為了防止被人認出,喬利夫用尖刀將陳家恩的頭顱和四肢砍下,與軀乾一起裝進編織袋裡。
深夜,喬利夫、邵苗苗等人駕駛著陳家恩的桑塔納轎車,將裝有屍體的編織袋運到龍平公路紅石橋路段,趁著夜色扔在路邊,然後將桑塔納轎車拋棄在一處廢車場裡,換乘之前搶來的麪包車,一路向北逃竄,最終回到了蘭州。
而邵苗苗在審訊中,一開始還百般抵賴,將所有罪責都推到喬利夫身上,說自己“隻是被脅迫的,冇有參與殺人”。但在喬利夫的供述和確鑿的證據麵前,她最終也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偵查員們還瞭解到,邵苗苗之所以會走上犯罪道路,和她的家庭環境有很大關係。
邵苗苗的母親在當地是有名的“潑婦”,性格蠻橫,經常和鄰居吵架,甚至動手打人,周圍的人都不敢招惹她。邵苗苗從小在母親的影響下,變得刁蠻任性,好吃懶做,中學畢業後不願意找一份穩定的工作,一心想著不勞而獲。後來,她聽說深圳的娛樂場所來錢快,就跑到深圳,在夜總會做起了坐檯小姐。期間,她認識了陳家恩,成為了他的情人,過上了奢侈的生活。但陳家恩和她斷絕關係後,她失去了經濟來源,就開始動起了歪心思,勾結喬利夫,走上了綁架勒索、殺人滅口的犯罪道路。
隨著喬利夫、邵苗苗、容逢波的落網,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房宗慶也在不久後被警方抓獲。至此,629殺人分屍案、426綁架勒索案、610殺人劫車案三起案件成功告破,涉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歸案。
1995年11月中旬,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法庭上,喬利夫、邵苗苗、房宗慶、容逢波四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法院審理認為,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綁架他人勒索財物,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故意殺人罪,犯罪情節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最終,法院依法判處喬利夫、邵苗苗、房宗慶、容逢波四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冇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後,四名罪犯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據同號牢房的犯人回憶,在宣判的前一天晚上,一向囂張跋扈的喬利夫突然哭了起來,嘴裡不停地唸叨著:“我是被邵苗苗勾引才犯了罪的,我的家庭本來很溫馨,我還有一個可愛的女兒,你們說我這麼做到底圖個什麼?現在一切都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