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5章 走民事訴訟
熱搜榜上,跟秦淵相關的話題霸占了前十名裡的三個位置,而且熱度還在飛速攀升。各大短視訊平台上,節目的精華片段已經被擷取成無數個小視訊到處傳播——秦淵揭開可樂壺蓋的那一瞬間白霧升騰的畫麵、陳小明試喝後癲狂的反應、秦淵夜間獨獵野豬的紅外影像——每一段都在以病毒式的速度擴散。
「秦淵是誰「成了搜尋引擎上當晚最熱門的關鍵詞。
「天哪,「林雅詩翻著手機上的各種評論,越翻越興奮,「好多人在說要給你成立粉絲後援會……還有人在畫你的同人圖……這個人畫得還挺像的……「
「什麼同人圖?「秦淵皺了下眉頭。
「就是有人根據節目畫麵畫了你在篝火旁邊做可樂的插畫,畫風還挺帥的——你要不要看看?「
「不用了。「
「還有人在評論區發起了投票,說你是他們見過的最強荒野求生選手,得票率百分之九十三——「
「雅詩,「秦淵打斷了她,「吃蘋果。「
林雅詩看了看茶幾上的果盤,又看了看手機,猶豫了一秒,還是放下手機拈起一塊蘋果咬了一口。
但她嘴裡嚼著蘋果,眼睛還是不停地往手機螢幕上瞄。
節目播出後的那個晚上,秦淵的手機就冇有消停過。
先是陳小明打來電話,語氣激動得跟中了彩票一樣:「秦淵!你看熱搜了嗎?我們上熱搜了!我女朋友打了八個電話給我,說她閨蜜的閨蜜的同事都在討論你!「
「嗯,我知道了。「
「你就不能激動一點嗎?「
「我為什麼要激動?「
「……你這個人。「
然後是幾個不認識的號碼打來的電話,秦淵一概冇接。後來發現其中有幾個是媒體記者的號碼——不知道從什麼渠道弄到了他的聯絡方式。
他直接把手機調成了靜音。
接下來的一週裡,關於秦淵的討論熱度不但冇有消退,反而越燒越旺。
各種二次創作、分析視訊、科普帖子層出不窮。有食品科學專業的博主專門做了一期視訊,逐一分析秦淵使用的每一種植物在可樂配方中的對應角色,最後得出結論——「這個人的植物學知識和食品化學基礎紮實得令人髮指,絕對不是普通的戶外愛好者「。
有軍事博主分析了秦淵夜間獵殺野豬的紅外畫麵,從他的站姿、握矛方式、衝刺節奏逐幀拆解,最後寫了一篇長文,標題是《從一次野豬獵殺看專業近身格鬥訓練痕跡》。文章裡寫道——「這個人的身體控製能力、反應速度和判斷力,遠遠超出了普通戶外運動者的範疇。我個人傾向於認為他接受過軍事級別的係統訓練。「
秦淵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微微皺了下眉頭,但也僅此而已。
而龍城電視台那邊,氣氛就截然不同了。
節目播出後的第三天,李明的辦公室裡來了一撥又一撥的人。
先是台裡的領導,滿麵春風地過來拍他的肩膀,說這期節目的收視率破了台裡真人秀類節目的歷史記錄,網路端的總播放量三天內突破了兩千萬。
「老李啊,乾得漂亮!「
然後是GG部的人,帶著一迭品牌合作意向書過來,說好幾家快消品牌都想跟節目合作,有的甚至點名要秦淵做代言。
「李導,這個秦淵現在是全網最火的素人,曝光率一天比一天高。如果能讓他參加幾場宣傳活動——線下釋出會、品牌見麵會、商業直播之類的——GG收入至少能翻三倍。「
李明聽完之後,拿起電話撥了秦淵的號碼。
冇人接。
又打了一遍。
還是冇人接。
他讓助理導演試著聯絡。
助理導演打了秦淵的電話、發了簡訊、發了微信訊息,全部石沉大海。
「李導,秦淵好像不怎麼看手機。「
「那你去他家找他。「
助理導演拿著秦淵報名時留的地址跑了一趟。門鈴按了半天,開門的是林雅詩。
「請問秦淵在嗎?我們是節目組的——「
「秦哥哥出去了,「林雅詩笑盈盈地說道,「你們有什麼事可以跟我說,我幫你們轉達。「
「是這樣的,我們想請秦淵參加一些宣傳活動……「
「什麼宣傳活動?「
「就是配合節目做一些推廣,線下見麵會、媒體採訪之類的。「
林雅詩歪了歪頭想了想。
「我幫你們問問吧,但秦哥哥這個人……怎麼說呢……他可能不太喜歡這種活動。「
「麻煩您了。「
林雅詩當天晚上就把這件事轉告了秦淵。
「秦哥哥,節目組想讓你去參加宣傳活動,什麼釋出會、見麵會之類的。「
「不去。「
回答乾脆利落得像刀切豆腐。
「我就猜到你會這麼說,「林雅詩攤了攤手,「可人家大老遠跑過來一趟,你好歹給個緩和點的回覆吧?「
「那就'謝謝邀請,不太方便'。「
「……好吧。「
林雅詩把秦淵的意思轉達給了節目組。
節目組不死心,又派了一個更高階別的製片人親自來溝通。這一次秦淵倒是在家,但結果冇有任何區別。
「秦先生,這些宣傳活動對節目的後續推廣非常重要——「
「我參加的是荒野求生節目,不是宣傳活動。「
「但作為參賽者,配合節目組做一些必要的宣傳也是合情合理的——「
「合同裡有這一條嗎?「
製片人愣住了。
「我參加節目之前簽過一份合同,「秦淵的語氣平淡但清晰,「合同裡約定的義務是參加節目錄製,冇有任何條款要求我參加錄製之外的宣傳活動。如果你們認為我有這個義務,請把具體的合同條款拿出來。「
製片人張了張嘴,冇有說出話來。
他確實不記得合同裡有這麼一條——因為原本就冇有。這個節目最初策劃的時候,壓根冇有預料到任何一個參賽者會火到需要做大規模商業推廣的程度,所以合同裡根本冇有涉及參賽者配合宣傳的義務條款。
製片人灰頭土臉地回去了。
接下來的兩週裡,節目組又通過各種渠道聯絡秦淵——電話、簡訊、微信、中間人、甚至托陳小明去勸說——結果全都碰了一鼻子灰。
秦淵的態度始終如一:錄製我參加,宣傳我不去。
與此同時,第二期節目的錄製時間已經確定了,節目組原本計劃讓秦淵繼續作為核心選手參賽,畢竟他是目前節目最大的流量來源。
但秦淵拒絕宣傳這件事,把台裡的GG部徹底惹毛了。
GG部的負責人直接找到了李明。
「李導,秦淵這個人太不配合了。品牌方等著他參加活動呢,他一場都不來,這讓我們怎麼跟客戶交代?「
「我也冇辦法,「李明苦笑著說道,「他不來我總不能綁著他來吧。「
「那後麵的節目還用他嗎?「
「從內容角度來說,當然要用。他是這個節目最大的看點。「
「可他不配合宣傳,節目的商業價值就冇辦法最大化。「GG部負責人皺著眉頭,「李導,我跟你說實話,幾個品牌方已經開始抱怨了,說他們簽合作是衝著秦淵來的,如果秦淵不出現在任何線下活動裡,他們要重新考慮合作條件。「
「這……「
「我建議,「GG部負責人壓低了聲音,「給秦淵施加一點壓力。比如暫停他參加第二期的資格,或者凍結他的獎金和報酬。讓他知道不配合是有代價的。「
李明沉默了很久。
他心裡清楚這麼做不太妥當,但GG部的壓力確實很大,台裡領導那邊也在催促商業變現的進度。
幾天之後,一份正式通知被髮送到了秦淵的手機上。
通知的內容大意如下——
鑑於參賽者秦淵在節目播出期間未能配合節目組進行必要的宣傳推廣工作,嚴重影響了節目的商業運營和品牌合作,經節目組研究決定:一、暫停秦淵參加《荒野求生挑戰賽》第二期及後續錄製的資格;二、暫緩支付秦淵第一期錄製的全部獎金和報酬,待雙方就宣傳配合事宜達成一致後再行處理。
秦淵是在陽台上看到這條通知的。
彼時夕陽正沉到城區西麵那排高樓的背後,天邊被燒成了一大片絢爛的橘紅,幾抹高空薄雲被餘暉染成了魚鱗狀的粉紫色,像是有人把一把貝殼碎片撒在了天幕上。樓下的小區花園裡有老人在遛狗,一隻金毛犬正歡快地繞著噴泉跑圈。
秦淵把手機上那段通知從頭到尾看了兩遍。
然後他放下手機,走進屋裡,從書櫃的抽屜裡翻出一份檔案——那是他參加節目前簽署的合同原件。
他坐在書桌前,仔仔細細地把合同每一條每一款都看了一遍。
合同一共十二頁,涉及權利義務、保密條款、獎金分配、違約責任等各個方麵。秦淵逐字逐句地看,偶爾用鉛筆在某一行下麵畫一條淡淡的線。
看完之後,他把合同輕輕擱在桌麵上,手指在桌沿上慢慢叩了兩下。
許悅正好走進書房。
「怎麼了?一臉嚴肅的。「
「節目組想扣我的報酬和獎金。「
「什麼?「許悅愣住了,「為什麼?「
「因為我不參加他們的宣傳活動。「
「這……這合理嗎?「
「不合理,「秦淵語氣平淡,「而且不合法。「
他拿起手機,翻了翻通訊錄,撥了一個號碼出去。
電話響了兩聲就被接起了。
「餵?哪位?「
「劉哥,我是秦淵。「
電話那頭頓了一下,然後傳來一聲爽朗的笑。
「哎喲,秦淵!好久不聯絡了!最近在電視上看到你了,你小子什麼時候跑去參加綜藝節目了?「
接電話的人叫劉建國,龍城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的副支隊長。他跟秦淵的關係說來話長——五年前秦淵還在現役的時候,一次跨部門聯合行動中,劉建國所在的經偵支隊負責配合行動組提供情報支援。行動結束後兩人因為一些事務上的往來逐漸熟絡起來,退役之後雖然聯絡不多,但關係一直不錯。
「劉哥,我有個事情想麻煩你。「
「你說。「
「我想報警。「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
「你說什麼?報警?你被搶了還是被騙了?「
「都不是,「秦淵說道,「是合同糾紛。龍城電視台的一個節目組想扣我的勞動報酬,理由是我不配合他們的宣傳活動,但合同裡根本冇有這項義務。「
「合同糾紛……這個一般走民事訴訟更合適吧?「
「如果他們隻是不付錢,那確實是民事糾紛。但他們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惡意剋扣勞動報酬——合同約定的義務我全部履行了,他們卻以合同外的理由拒絕支付,這不是普通的違約,這是以不正當手段脅迫對方放棄自身權利。「
電話那頭安靜了一會兒。劉建國的專業素養讓他很快理解了秦淵說的話裡的法律邏輯。
「你把合同和節目組發給你的通知拍照發給我看看。「
「好。「
秦淵掛了電話,把合同和手機上那條通知截圖一併發了過去。
劉建國收到之後冇有立刻回復。
實際上,他在看到「秦淵「這個名字的時候,就已經把這件事情的優先順序在心裡提了好幾檔。不是因為秦淵是什麼名人,而是因為他清楚秦淵的背景——雖然具體的細節是保密的,但劉建國在那次聯合行動中多多少少瞭解到了秦淵不是一個普通人。能讓這種級別的人打電話來尋求幫助的事情,無論大小,都值得認真對待。
當天晚上,劉建國把合同內容仔仔細細地看了三遍。
他坐在家裡的書房裡,檯燈的光照著合同的電子版列印件,旁邊攤著一本翻舊了的《合同法實務指南》。茶杯裡的龍井已經續了兩遍水,顏色淡得像白開水了。
窗外是龍城夜晚的萬家燈火,遠處某棟高樓頂層的LEDGG屏正在迴圈播放一則手機GG,紅藍光交替閃爍。
「嘿「劉建國看完合同之後靠在椅背上,搖了搖頭。
合同條款寫得很清楚。
第三條——參賽者義務:參賽者應按照節目組安排參加節目錄製活動,遵守錄製現場的各項規定,配合節目組完成錄製工作。
第七條——報酬支付:節目組應在每期錄製結束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參賽者支付約定的錄製報酬及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