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民政局,陽光刺眼得讓人眩暈。
我冇有回家,而是直接去了律所。
接待我的是我的大學同學,也是業內知名的商業律師,趙剛。
“蘇青,你確定要這麼做?”
趙剛看著我手裡的一遝資料,眉頭緊鎖。
“這可是陸氏集團,一旦啟動這個條款,整個公司都會傷筋動骨。”
“傷筋動骨?”
我冷笑一聲,端起麵前的黑咖啡喝了一口。
苦澀的味道在口腔裡蔓延,卻壓不住心裡的寒意。
“我要的不是傷筋動骨,我要的是釜底抽薪。”
陸峰大概早就忘了。
五年前公司剛成立時,因為他是法人,為了規避風險,核心技術的專利權和最初的股權架構協議,簽的是我的名字。
後來公司做大,為了方便融資,我簽署了一份“代持協議”。
表麵上,股份都轉到了陸峰名下。
但那份協議裡有一個附加條款:
【若陸峰先生在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或確立戀愛關係期間,存在重大背叛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與他人登記結婚),蘇青女士有權無條件收回所有代持股份,並要求陸峰先生賠償雙倍違約金。】
當時陸峰簽的時候,笑嘻嘻地說:“這條款就是廢紙,我這輩子隻會娶你一個,怎麼可能背叛?”
現在,這張“廢紙”成了他的催命符。
“去辦吧。”
我站起身。
“另外,幫我起草一份離職宣告。”
“理由是什麼?”
“理由?”
我看著窗外陸氏大樓的方向,嘴角勾起一抹譏諷的弧度。
“老闆重婚,老闆娘不想乾了。”
回到家,我開始收拾東西。
這個所謂的“家”,其實大部分東西都不是我的。
陸峰送我的那些名牌包,首飾,我一樣冇動。
我隻帶走了我的幾本書,幾件舊衣服,還有那台陪我熬過無數個通宵的膝上型電腦。
最後,我把那枚陸峰冇送出去的求婚戒指——其實是個幾十塊錢的地攤貨,那是我們剛在一起時他買著玩的——放在了茶幾最顯眼的位置。
旁邊壓著那張被我撕碎的喜帖。
做完這一切,我拖著行李箱,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晚上,陸峰大概是到了馬爾代夫,終於想起了給我回個電話。
“蘇青,你怎麼不在家?”
電話那頭傳來海浪的聲音,還有林舒怡嬌滴滴的笑聲。
“我和林舒怡已經入住了,這邊的風景真不錯,下次帶你來。”
下次。
永遠都是下次。
“陸峰。”
我打斷他的虛情假意。
“我們分手吧。”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隨後傳來了陸峰不以為意的笑聲。
“又鬨脾氣了是不是?”
“我都說了是工作需要,你怎麼就不能體諒一下?”
“行了行了,我在免稅店看到一款包挺適合你的,買回去送你當賠罪,行了吧?”
“不用了。”
我淡淡地說,“留給你的陸太太吧。”
“蘇青你什麼意思?陰陽怪氣的給誰看?”
陸峰的聲音有些惱火了。
“我告訴你,彆以為我寵著你,你就能蹬鼻子上臉!”
“我現在很忙,冇空哄你!”
“嘟——”
電話再次被結束通話。
我看著黑掉的螢幕,直接拔出了手機卡,扔進了下水道。
陸峰。
你以為我在鬨脾氣。
其實,我在給你送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