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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甲丁已經吐無可吐,眼含熱淚很難自控,隻能儘量轉移注意力,問宋連:“你說了一大堆,還是冇說凶手是誰啊?”
宋連還在縫合屍體,冇有回答。
最後一針結束,宋連吧工具收好放到一邊,舉起屍體的雙手,對甲丁說:“她指甲裡的黑色凝固物不是汙泥,是凶手的表皮組織。”
被害人被勒頸,求生本能會讓她下意識抓緊凶手的手臂用力掙紮,就會在凶手的手腕或小臂留下抓痕。
“凶手跪壓在死者胸口的痕跡和位置,能大概判斷出他的體形,”宋連邊說邊單膝跪地,做出勒斃空氣的示範,“我們要找的,是一個身高約五尺六寸(174)、脖頸或手臂有新鮮傷痕、年齡約在18-45歲之間的男人。”
儘管這個年齡範圍太過寬泛,但甲丁還是覺得十分神奇:“你是怎麼知道年齡的?”
這次不等宋連解釋,一旁的仵作搶答了:“勒斃一個成年女子也是需要很大氣力的,年幼或年老者都很難實施……”
宋連已經主動奉上雙臂。這身“奇裝異服”已經破爛得衣不蔽體,兩隻手臂隻是蹭到了灰塵汙漬,用濕帕子一擦,光滑的像是剛出廠的。
“好鬼不騙人,我都被奪舍了,殺人不需要這麼費勁。”唯物戰士宋連此刻不得不借住封建迷信做保護傘,想想都心塞。
甲丁覺得此話很有道理:“所以……真是那個白影?”
說起白影,宋連趕緊讓甲丁拿來紙筆,問:“你會畫畫嗎?”
甲丁:“???”
宋連:“我還記得那白影的五官比例,可以試著畫出來。”
甲丁老實交出紙筆:“你這麼厲害,你來。”
02
宋連上學時,為了學習人體結構,還專門跑去學了一陣素描,專門用來畫人體——包括外觀、骨骼和內臟分佈。
但這不代表他會用毛筆,甚至不確定正確握筆姿勢。
他一筆下去,墨汁暈成一坨黑印。甲丁在一旁“嘶”的一聲。
“手誤、手誤。”宋連笑笑,放輕了力道,又下了一筆。
職業病使然,宋連的眼睛自帶刻度,看人先看比例。儘管當時光線昏暗,但那白影與他麵對麵的瞬間,他還是快速記住了對方的五官比例:
眼睛的寬度大致占據同一水平線臉寬的310;眼球中心到眉毛的距離差不多是臉長的110;鼻梁高挺,但占地麵積不到全臉的120;嘴寬大約是同一水平線臉寬的12;下巴長度占據臉長約15。
甲丁在旁聽宋連嘀嘀咕咕說什麼美人,驚訝道:“白影是個女子?”
宋連剛落下最後一筆,抬頭茫然:“女子?哪有女子?”他一邊說著,一邊將畫像舉起。
這筆觸,就像甲丁此刻抽搐的嘴角一樣,歪歪扭扭……
儘管如此,也還是能看出這是一張標準的美人臉。既在骨又在皮。
甲丁盯著畫像感慨:“宋檢法,你該不會是出了幻覺,人間還有這等樣貌的男子?”
宋連看著自己的傑作:“還好吧,古有潘安衛玠蘭陵王,今有冠希彥祖金城武,這個長相隻能說較好吧!”
相處大半天,甲丁已經習慣了宋連的胡言亂語,畢竟身體裡有個鬼,鬼話連篇也不是冇道理的。
“那這白影身高如何?”
“五尺五寸。”
宋連身高179。5,那卡住的0。5一直是他的怨念。於是對外宣稱都是加了鞋底厚度的181,並且每每寬慰自己,相比中國19歲男性平均身高175。7,自己還高出3。8呢!
可宋連與那位白影麵對麵站在一起時,目光隻能落在對方的嘴角,說明他比自己高出至少5,差不多有185的樣子。
03
案發已經過去足足大半天時間,屍體停在開封府衙無人認領。
宋連逐漸有些焦灼了起來。那個傅大人說的很清楚,破了案子就能活,破不了案就得死。
雖然死一下可能就穿回去了,但他直覺並不是這麼個“死”法。
他有指紋,有dna,有作案時間有嫌疑人畫像,放在現代就相當於已經破案了。
但現在……他隻有一把路易十六脖子上高懸的鍘刀,隨時都會要了他的命。
時間分秒不停,日頭越過正午開始下行的時候,一個衙吏匆匆跑來報告:“現場看熱鬨的人都詢問過了,筆錄傅大人看過了,讓宋檢法再去看看。”
桌案上擺著厚厚一遝筆錄,謄錄員剛剛謄抄完,墨跡還冇乾,是漂亮的繁體小楷,宋連能看明白個大概。
他從這一遝口供中初步篩選出五個人,其中四個人獨居,說自己在家中,所以冇有人能證明,另一個人則剛好相反,他提供了非常確切的行動軌跡。
宋連看到這人的姓名及身高體重基本資訊,逐漸與現場那個豹頭環眼,燕頷虎鬚的型男對上了。
“這個人的不在場證明十分詳細,過於詳細了。”
他從晚飯開始講起,幾點、在哪、吃了什麼,然後去河邊垂釣,兩小時之後開始打雷下雨,於是收了東西匆匆往家跑,冇想到雨勢越來越大,他在半夜12點左右在汴河邊一個棚屋避雨,三個小時後雨勢逐漸小下來,又落魄跑回家,到家時淩晨4點,有鄰居作證。
“首先,這人我有印象,長相帥氣口才極好,像個說書先生,他對鬼怪傳說深信不疑,看到屍體時嚇的屁滾尿流,這樣的人會在中元節的夜晚出去垂釣嗎?”
“第二,他對時間的表述十分精準,在狂風暴雨還冇有鐘錶的情景之下,能如此精確的記住時間,就像是為了表明時間而刻意設計的。”
甲丁:“鐘錶是什麼?”
宋連連忙轉移話題:“不重要,重要的是第三,他的證詞看似都在大庭廣眾之下,有眾人可以為他作證,但仔細想來,除了最後回家是真正有鄰居看到,其餘時間都冇有確切的證人可以作證。在汴河旁垂釣,誰能證明?在棚屋避雨,誰看到了?”
宋連最後總結:“這個人有一大堆‘不在場證明’,卻都不能成立。據統計,有19的殺人凶手作案後會再次回到犯罪現場欣賞自己的‘傑作’,他在人群中大肆散步妖魔鬼怪的傳言,就是要轉移注意力洗脫自己的嫌疑。”
總之,型男嫌疑最大,應該立即審訊。
傅大人聽他這一通流暢的推理,表情狐疑,眼神十分陌生。
眼看天色暗下去,如果那人真的是凶手,難說現在是不是已經準備好跑路了,說不定已經出城了。
時不我待,這大人怎麼還有空發呆呢!
宋連提醒:“傅局,不是,傅總,呃,傅大人,要趕緊行動起來了!”
傅大人回過神,立即下令:捉拿嫌犯!
04
熱鬨了一整天,突然安靜下來,宋連纔有空感覺到疲憊。
眼前是一疊衣服,是傅濂覺得他衣不蔽體有傷風化,特意給他找了一身新的。
可他拿著幾件衣服褲子犯了難——服裝忒複雜,不會穿。
冇吃過豬肉總見過豬跑,宋連回憶了一下自己看過的古裝劇,大概就是白色的衣服穿在裡麵,帶顏色的套在外麵,對襟一裹再一係。
湊合一下,遮擋嚴實就行。
自己那身破衣爛衫也不捨得丟,畢竟那是他和現代文明唯一的連線。
黃昏最後一縷光線落下地平線的時候,甲丁押著一個男子回到了府衙。
正是現場被嚇尿了的型男,褲子到現在都冇來得及換。
這樣膽小的一個人,真的能殘忍的殺人毀屍,還能精心設計出這麼詳儘的口供嗎?
宋連也有些疑惑了。
但這男人很快就招供了:“人應該是我殺的……”
“什麼叫‘應該’?”
男人撇撇嘴,似是在極力忍耐,卻最終冇能忍下來,大嚎道:“我是被青麵獠牙羅刹女奪舍了!我看到她了!她看著我……然後我就冇了知覺!等醒來的時候已經在家中了!我真的什麼都不記得了!”
怎麼又是奪舍,這種人鬼情未了的事情在宋代這麼常見的嗎?!《https:。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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