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的兩隻手,一大一小,食指指間輕,若即若離,像是微微一就立馬會分開。
拍完照片後唐榛就收回了手。
唐榛確實有點敷衍,一切單純隻為了做任務。一想到自己現在做的一切都是在為主做嫁,和任言京互起來還怪不得勁的。
怎麼回事?手也牽了,照也拍了,這還不算親互嗎?
十指扣?
他的風外套還在這邊,所以他現在隻穿著白襯衫,袖口紐扣解開,往上捲了兩圈,出戴著手錶的手腕。
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任務還沒完。
還能怎麼互?
撓了撓臉,白皙的側臉多了一點的。
唐榛心不在焉地啊了一聲,“沒有吧。”
唐榛這下是真嚇了一跳,任務要求是吃飯期間,一旦結束這頓晚飯等於任務直接宣告失敗,“沒有!”
他!主!幫!夾菜!了!
可是!任務依舊沒有前進!
回完男主,唐榛問係統,“000,怎麼回事?為什麼任務還沒有完?”
“可是之前是我主的!這次是他主!”
唐榛:……行吧。好像也有點道理。
唐榛發現可能陷到了什麼誤區。親互,不一定要肢互,也可以神層麵上的互。
它也是啊!
唐榛放下筷子,很快有了想法。發了個朋友圈,配圖就是剛才兩人指尖輕的照片,沒有文字。
曖昧的文字,達咩。
【談了?這麼曖昧!】
【對麵這個男人是誰!如實招來!】
【好好曖昧!第一次發現,原來指尖輕也可以比十指扣更令我心。看的老子也想談了。】
指尖輕比十指扣更曖昧?誰說的?連係統都不這麼覺得!不然任務早完了。
“我發圈了。”
眼見著男主還在慢條斯理地喝湯,唐榛忍不住,“喂。”
“我的男朋友,你不給我點贊嗎?”
事實上他吃飯的時候不喜歡做別的事,他一直都是這樣的,吃飯就是吃飯,做事就是做事,娛樂就是娛樂。
但不知道是哪句話取悅了他,他放下筷子,拿起手機,開啟朋友圈。果然,朋友圈重新整理後,出現了唐榛新發的那張照片。
看到這張照片的第一秒,任言京的想法是,的手太素凈了。不是不好看,而是了點裝飾品。
僅僅隻是一個點贊而已,沒有評論。完全沒有男朋友的自覺,怪不得需要這個漂亮炮灰前友助攻。
“不是,000,就點了個贊就算親互了?”
那如果男主給評論,豈不是能直接上天?
點贊都有了,評論還會遠嗎?
任務二:吃飯期間和男主親接三次(已完)
吃過晚飯,差不多是晚上六點的樣子,天將黑未黑,唐榛離開私房菜館的時候外麵依舊套著任言京的外套。
“我們接下去去哪?”
黑跑車疾馳在籠罩著夜的B市。活了快20年,唐榛還是第二次坐跑車,第一次是在一個多小時之前。
唐榛不知道他要搞什麼名堂,跟著下了車。
唐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