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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的時候,時初晨最討厭的就是週一的早晨,除了一如每個上學日都需要早起,週一更討厭的地方在於路上尤其擁堵,學校還要升旗儀式,學生必須穿校服。
選擇了作家這個職業後,時初晨誓把每個早上都要睡過去。
過於自律的談禮顯然和她的理念相違背。
週一這天早上,談禮一如往常早起跑步,洗澡,在衣帽間換衣服的時候聽到了懶懶散散的腳步聲。
她靠在談禮身上,從背後環住他的腰。
“嗯?”談禮摸摸她的手背。
說實話,他越來越喜歡這樣粘著自己的時初晨。他以前總覺得戀人之間需要距離,他不喜歡甚至有點排斥太黏人的女人。
可是近來談禮發現,一旦時初晨去尋找了自己的空間,他就會變得極其不適應,他希望她可以時時刻刻黏在她身邊。
愛情真讓人雙標。
時初晨伸手把他塞在褲子裡的襯衫一點點拉了出來。一手撩開襯衫,溫熱的手掌貼著他運動後更明顯的腹肌上,另一隻手從褲腰處往裡伸。
“初初。”談禮喊她的名字,似乎想要阻止她接來下的行動。
可是他很清楚,對於時初晨想做的事情,他總是無法,也不想阻止。
如果說剛纔還有點睏意的話,那當她的手摸到那根粗長的那一刻她就醒了。
褲子被解開了,順著大腿,小腿滑倒地上。
時初晨繞到他麵前,抬頭看他,剛睡醒的樣子還帶著一絲慵懶。
瞄了一眼談禮手腕上的手錶,粉唇微啟:“八點半了。”
時初晨知道的,他每週一要開晨會。撩了他兩下的手剛準備拿開,又被談禮一把按住:“那就遲到。”
“哦?”時初晨挑挑眉,笑著問:“**苦短日高起,從此君王不早朝?”
談禮握著她的手慢慢撫摸著逐漸硬起的粗長:“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
“那我怎麼捨得你死。”時初晨扯掉他的褲子,“喜歡你都來不及。”
她慢慢蹲下去跪在地上,握著那根已經硬得不行的**,朝著**吐氣:“我可以吃嗎?”
她問得多此一舉,張開嘴的那瞬間,談禮就很急切地扶著**塞了進去。
這是她,身邊多了一堆包裝紙。
“寫完了?”談禮看她伸懶腰,合上了電腦。
“嗯。”她又拆了顆巧克力,問他:“吃嗎?”
談禮搖搖頭,把她摟在懷裡,抱著她,手指繞著她的髮尾:“搬上來住吧。”
“嗯?”時初晨抬頭看他。
“或者你看看這個。”談禮從身旁拿了幾本廣告冊遞了給她。
“是什麼?”她接過來一看,“你要買彆墅?”
“嗯,之前一套小房子出售了,想要再買一套。”
時初晨對點點頭:“那買唄。”
“你看看你喜歡哪套。”
“喜歡貴的。”時初晨開玩笑。
談禮笑她,然後給她解釋:“這套比較大一點,但是地理位置比較偏靠近郊區。”又拿出下麵一本冊子:“這套地理位置不錯,在城西中心,但是戶型比如那套。”
“你出錢,你喜歡就好。”
“但是你和我一起住,你喜歡最重要。”
“嗯……”時初晨想了想,“我覺得這裡就很好,如果你想買的話,我覺得作為投資也不錯。還是你想……”她摟住他的脖子,“向我求婚?”
“那你願意嗎?”
“哪有你這樣的?上一次好歹還說一句’我們結婚吧’,這次連意思都不意思一下了?”
原來上次那句話,她不是冇有聽見。
“那次你聽見了。”
“我又不聾。”時初晨撇撇嘴,想了想對他說:“但是平心而論,那次你的那句話多多少少都帶著衝動的成分,如果那時候我答應了你,我也肯定是衝動的。”
“那這次呢?現在我們都不衝動。”
“我考慮考慮吧,我都冇有做好準備…”時初晨小聲嘀咕。
她很喜歡談禮不假,而且她相信談禮也是。但是結婚不光是兩個人的事情,現在就談的確是早了點。
“好。”談禮瞭解她的顧慮,摸摸她的腦袋,“等你做好準備,我再向你求婚。”
溫(?)知識:20-29歲女性,適宜性生活頻率:10天8次。(有冇有科學依據不知道。)
淦!但是這兩個人真的也太多了吧!
好累。
首&10011;發:&120031;o18s&119813;&65377;c&7439;(w&120134;&120134;18ν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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