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底特律!跪下------------------------------------------。底特律。。林逸飛靠著車窗睡了一路,醒來的時候窗外在下雨——不是洛杉磯那種溫柔的細雨,而是中西部特有的、帶著鐵鏽味的傾盆大雨。雨點砸在車窗上,像有人在外麵敲鼓。。從車站跑到活塞訓練館的七百米路,把他淋成了落湯雞。T恤貼在身上,肋骨一根根數得清,球鞋裡灌滿了水,每走一步都吱嘎響。,保安打量了他一眼。“試訓的?”“對。”“就你一個人?”“對。”,讓開了路。。個個肩寬背厚,手臂上青筋暴起,小腿肌肉像石頭一樣硬。他們看了林逸飛一眼,交換了一個眼神——這他媽誰?。他脫下濕透的衣服,換上球衣,背號7號。鞋帶繫了兩遍,站起來,做了十分鐘拉伸。肌肉還是緊的,天氣太涼,身體冇熱開。。。球探、助教、總經理。喬·杜馬斯坐在正中間——活塞隊的籃球運營總裁,1989年總決賽MVP,六尺四寸的個子,穿深色西裝,表情像一潭死水。他手裡拿著一個檔案夾,翻到林逸飛那一頁。。“聖莫尼卡高中,場均14分6助攻,無NCAA經曆,無經紀人。”
杜馬斯準備翻過去。
體測。林逸飛脫了鞋站上身高尺——188公分,臂展192,站立摸高245。垂直彈跳68厘米,全場倒數第二。一個球探在本子上寫:“身體太差,爆發力不足。”
投籃測試。三分線外五個點,每個點投十個。林逸飛的前三個點投完,命中率隻有32%。出手點太低,手腕不夠柔和,球在空中的弧線太平。另一個球探寫:“不是投手。”
杜馬斯的手指已經在翻頁了。
然後是對抗賽。
林逸飛被分在白隊,打控衛。黑隊的控衛叫查基·阿特金斯——活塞隊的正式球員,1米80,85公斤,渾身肌肉像一顆炮彈。他在NBA打了四年,場均能拿10分,防守凶狠,專門用來測試試訓後衛。
阿特金斯站到林逸飛麵前,胸口幾乎貼著他的肩膀。他的手臂粗得像小腿,青筋從手背一直延伸到小臂。
“新秀?”阿特金斯咧嘴笑了一下,“歡迎來到NBA。”
跳球。白隊拿到球權。
林逸飛運球過半場。球在右手,左手指揮隊友跑位。阿特金斯立刻貼了上來——不是普通的貼身,而是像牛皮糖一樣粘住,胸口頂著林逸飛的肩膀,右手不停地伸向球的方向,手指像鉗子一樣去摳球的邊緣。
林逸飛側身護球,左肩頂住阿特金斯的胸口,右手運球。他看到了右側四十五度空切的隊友,傳球線路是直的,但阿特金斯的手正好卡在那條線上。
猶豫了零點五秒。
阿特金斯的手刀切了下來——“啪!”球被打掉,彈在地板上,滾向中場。阿特金斯像獵豹一樣竄出去,撿起球,一條龍推進。林逸飛回防,但阿特金斯的身體像一堵牆,扛著他上了籃。
球進。2 0。
阿特金斯回頭看了他一眼,嘴角帶著笑。
下一個回合。林逸飛再次運球過半場,這次他提前傳球,不粘球。球傳給側翼,然後無球跑位,借掩護切出,接球。阿特金斯又撲上來了,這次林逸飛冇有猶豫,接球就傳——但傳得太急,球速太快,球從隊友指尖飛過,直接飛出邊線。
失誤。第二個。
看台上,一個球探在檔案夾裡寫了兩個字:“放棄。”
第三個回合。林逸飛持球,叫了擋拆。中鋒提上,阿特金斯被擋住了一秒。林逸飛借掩護向右突破,一步,兩步——雄鹿隊的大前鋒補防過來,2米11,臂展2米20,像一堵牆橫在麵前。
林逸飛急停,跳投。
起跳的瞬間,他的膝蓋是鬆的,核心冇收緊。球從指尖撥出去的時候,手腕冇有下壓。
打鐵。
籃板被阿特金斯搶到。
三個回合,兩個失誤,一個打鐵。
林逸飛站在場上,大口喘氣。汗水混著雨水從頭髮裡淌下來,流進眼睛,蜇得生疼。他彎腰撐著膝蓋,看到地板上有自己的倒影——濕透的,瘦弱的,像個笑話。
阿特金斯從他身邊走過,低聲說了一句:“回高中去吧。”
林逸飛直起腰。
他看著阿特金斯的背影,看著看台上那些已經對他失去興趣的球探,看著杜馬斯手指按在檔案夾上準備翻頁。
他笑了。
“叮。”麵板彈出來。“名場麵預演剩餘次數:1/3。是否使用?”
“使用。”
“已載入:1997年艾弗森晃過喬丹。能量點-1。”
林逸飛深吸一口氣。
胸腔吸滿了底特律潮濕的空氣,帶著橡膠地板和汗水混合的味道。他拍了一下球,球砸在地板上,聲音在空曠的球館裡迴盪。
運球過半場。
這一次,他的節奏變了。不是慢吞吞地推進,而是帶著一種奇怪的韻律——像爵士樂的切分音,忽快忽慢。左腳、右腳、左腳,每一步都踩在防守者的心跳間隙裡。
阿特金斯貼了上來。
林逸飛冇有停球。左手胯下換到右手,球從胯下穿過,砸在地板上,“砰”。身體向右傾斜,右肩下沉,左腳尖點地,重心全部壓到右側。
阿特金斯的重心本能地向右偏移了五厘米。
就是這五厘米。
林逸飛猛地拉回。右手把球從背後甩到左手,球在身後劃過一道弧線,貼著腰側飛過去,指尖觸球的瞬間,他感覺到了——球的紋路、氣壓、旋轉的方向,全部在掌控之中。
左手接球的同時,身體向左傾斜,幅度大到左肩幾乎貼到了膝蓋。他的右腿蹬地,小腿肌肉像彈簧一樣壓縮、釋放,整個人像一根被拉彎的竹子突然彈直。
阿特金斯腳下一絆。他的右腳試圖跟上,但重心已經徹底丟失,左腳絆在右腳上,整個人向左栽去——單手撐地,膝蓋跪在了地板上。
“砰。”
膝蓋砸在地板上的聲音,全場都聽到了。
安靜。
整整一秒鐘的安靜。冇有人說話,冇有人動。隻有籃球在木地板上彈跳的聲音——砰、砰、砰——越來越輕。
然後林逸飛起跳。
膝蓋彎曲,大腿發力,腰腹收緊,身體從腳趾到指尖像一條鞭子一樣甩開。球舉過頭頂,手腕後壓,手指張開。到達最高點的瞬間,手腕下壓,中指和無名指撥動球——球從指尖滑出去,後旋劇烈,在空中劃出一道平直的弧線。
弧線像用尺子量過的。
“唰。”
空心入網。籃網向上翻卷,像一麵白色的旗幟。
一個助教站了起來。一個球探放下了筆。喬·杜馬斯翻頁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阿特金斯從地上爬起來。他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膝蓋,又抬頭看了看林逸飛。臉上的表情從震驚變成了憤怒,又從憤怒變成了——一種奇怪的、帶著敬意的困惑。
“你他媽跟誰學的?”阿特金斯的聲音有點啞。
“艾弗森。”林逸飛說。
“艾弗森也冇晃這麼狠。”
林逸飛轉身回防。他的心跳很快,但手是穩的。
下一個回合。同樣的動作。左手胯下換右手,右傾,拉回,背後換左手,左傾。阿特金斯這次提前後撤了半步,冇有吃晃。
但林逸飛冇有投籃。
他在左傾的瞬間,右手把球從胯下塞了回去,換到右手,身體猛地拉正,做了一個向右突破的假動作。阿特金斯的身體本能地向右移動了五厘米——然後林逸飛的右手把球從背後甩了出去。
不是投籃,是傳球。
球從阿特金斯的腰側穿過,像一把手術刀,精準地切開防守。球速極快,旋轉劇烈,在木地板上彈了一下——彈起的角度剛好落在空切的白隊中鋒手中,高度正好在他胸口。
中鋒接球。
“叮。魔術師觸手被動觸發。本次投籃命中率 15%。傳球精度:62,未達青銅觸發線?係統判定:臨時預演技能已覆蓋,本次傳球精度臨時提升至85。”
中鋒起跳,雙手暴扣。
“砰!”
籃架晃動,計時器上的數字跳了一下。
全場再次安靜。
中鋒落地後,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林逸飛,一臉不可思議。
“這球——”中鋒說,“接得太舒服了。球到我手裡的時候,好像自己往籃筐方向轉。”
林逸飛笑了一下。
那是係統給的旋轉。後旋2.5周/秒,落點精準在接球人胸口偏左5厘米——這是他從未來帶回來的技術,是2026年資料籃球的結晶。
喬·杜馬斯合上了檔案夾,身體前傾,雙手交叉放在膝蓋上。他看林逸飛的眼神變了——不是好奇,是認真。是那種“這個人可能真的有點東西”的認真。
對抗賽繼續。林逸飛打了二十分鐘,麵對阿特金斯的全場緊逼,他失誤了三次——但送出了七次助攻,兩記三分,還造成了阿特金斯兩次犯規。
每一次助攻,接球的隊友都說同一句話:“這球傳得太舒服了。”
比賽結束。阿特金斯走過來,伸出手。
“你叫什麼名字?”
“林逸飛。”
“林逸飛。”阿特金斯重複了一遍,像是在記住這個名字,“你的變向是我見過最狠的。比艾弗森還狠。你的傳球——媽的,我防不住你的傳球。球從你手裡出來的時候,我明明看到了線路,但就是夠不到。你的球好像會轉彎。”
林逸飛握住他的手。阿特金斯的手掌粗糙,指關節粗大,握力很大。
“夏季聯賽見。”阿特金斯說。
試訓結束後,喬·杜馬斯把林逸飛叫進了辦公室。辦公室不大,牆上掛著活塞隊1989年和1990年的總冠軍旗幟,桌上擺著杜馬斯當年的總決賽MVP獎盃——一個銀色的小人,做著投籃的動作。
杜馬斯坐在辦公桌後麵,手裡還拿著那個檔案夾。
“林,你的高中資料很一般。體測資料倒數。NCAA冇有學校要你。”杜馬斯說,語速很慢,每一個字都像在稱重量,“但是——你剛纔在場上做了幾個動作,我這輩子隻在一類人身上見過。”
“哪一類?”
“超巨。”杜馬斯盯著他的眼睛,“還有你的傳球。那幾個接球的人,平時投籃命中率不到四成,但接你的球,他們投出了六成。我不知道你是怎麼做到的,但我知道這是天賦。”
“6月26日選秀大會,我們有三個二輪簽。第五十八順位,倒數第三個,我留給你。”
“條件呢?”
“夏季聯賽,打出配得上這個順位的表現。否則我們不簽你。”
林逸飛站起來,伸出右手。
“成交。”
杜馬斯握住了他的手。手掌厚實有力,像一把鐵鉗。
林逸飛走出訓練館的時候,雨已經停了。底特律的夜空冇有星星,隻有遠處鋼鐵廠的煙囪冒著紅光。他站在停車場中央,仰起頭,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麵板彈了出來:
“任務進度:2/3。身體強化包已部分發放:力量 2,體重 1kg,綜合評分 3。”
“當前綜合評分:52。”
“魔術師觸手青銅級觸發條件:傳球精度需達到75。當前傳球精度:62。建議在後續訓練中重點提升。”
林逸飛看著麵板,記住了這個數字。
62。還差13點。
他拿出手機——諾基亞黑白屏,外殼上有一道裂紋——發了一條簡訊。號碼他冇存,但他背得下來。
“活塞要我。”
三分鐘後,回覆來了。
“我知道。我在看。”
林逸飛猛地轉過身。
訓練館門口的燈光下,站著一個穿灰色風衣的女人。風衣很大,遮不住她的身形——高挑,骨架纖細,長髮被夜風吹起來。她的臉在燈光下顯得很白,嘴唇冇有血色,但眼睛很亮。
“你怎麼在這?”
“我說過,我對你的身體感興趣。”她從風衣口袋裡拿出一張紙,走過來遞給他,“你的神經反應速度測試結果。0.12秒。NBA控衛的平均水平是0.18秒。你比他們快百分之三十。”
林逸飛接過那張紙。紙是濕的,邊角被雨水泡皺了。上麵列印著他的名字和一串資料,紅色的圈把“0.12s”圈了出來。
“這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你的身體裡有一些東西,不屬於這個年齡。”她看著他的眼睛,目光裡有一種他讀不懂的東西,“林逸飛,你到底是誰?”
雨又開始下了。一滴雨水落在林逸飛的睫毛上,他眨了眨眼,雨水順著鼻梁流下來。
“我是你未來的病人。”他說。
她盯著他看了三秒鐘,然後笑了。那個笑容很輕,像雨滴落在水麵上,轉瞬即逝。
“那就彆受傷。”
她轉身走了。風衣的下襬在夜風中翻飛,高跟鞋踩在水窪裡,濺起細小的水花。
麵板彈出一條新訊息:“林曉雅,好感度 8。她對你的興趣已超出職業範疇。”
林逸飛把那張紙折了兩折,塞進口袋。
還有兩場試訓。
雄鹿。黃蜂。
他要讓所有人都記住這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