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周律師問。
姐夫終於開口了:“我們開了個燒餅店。”
“店是什麼時候開的?”
“快六年了。店是我們倆一起撐起來的。”
“店麵的營業執照是誰的名字?”
姐夫想了想:“是我的名字。”
周律師在本子上記了幾筆,然後問:“你們的收入是打到誰的卡上?”
“店裡收款的二維碼綁的是她的卡。”
姐夫說,“每天的流水都進她的賬戶。”
“你有冇有自己的銀行卡?”
“冇有。她每個月會給我轉一些零花錢,剩下的都在她那兒。”
周律師抬起頭,看了他一眼,眼神裡有一點同情。
“你太太目前給弟弟轉了多少錢?”
“還冇轉呢。”
我說,“但快了。她攢了十萬塊,準備給弟弟付首付。”
“十萬。”
周律師重複了一下,“你們結婚幾年了?”
“八年。”姐夫說。
“孩子呢?”
“有個兒子,叫張浩,今年十歲。”
周律師合上筆記本,身體微微前傾,語氣變得認真起來。
“張先生,林女士,我給你們解釋一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她站起來,走到旁邊的白板前,拿起記號筆。
“根據《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