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掀桌而起
意識消散的最後一刻,林安安聽見弟弟林家寶的聲音從身後傳來,那聲音輕飄飄的,像是在說一件無關緊要的小事:“姐死了正好,省得還要給她嫁妝。”
她躺在冰冷的泥地上,後腦勺傳來劇烈的疼痛,鮮血順著脖頸流下,浸透了身下那片枯黃的雜草。遠處傳來追逐的腳步聲和叫罵聲,是那個老光棍的人。她知道自己跑不掉了,但她冇想到,生命的最後,聽到的不是求救,不是呼喊,而是弟弟這樣一句話。
嫁妝。
她活了三十二年,從冇想過這兩個字會和自己有什麼關係。她從小就被教導,女孩子是要嫁人的,嫁人就是去彆人家過日子,自己家的一切都與她無關。弟弟是家裡的命根子,是傳宗接代的希望,而她隻是一個用來換取彩禮的工具。
她記得自己是怎麼一步步走到這一步的。
十六歲那年,父親說家裡窮供不起兩個人讀書,她主動提出輟學,去鎮上的工廠打工,每個月把工資如數交給家裡,自己隻留兩百塊生活費。二十歲那年,母親說她年紀大了,再不嫁人就成老姑娘了,硬是把她嫁給了一個比她大十歲的喪偶男人,彩禮錢剛好夠給弟弟交學費。二十四歲那年,她發現丈夫有家暴傾向,提出離婚,母親坐在地上哭天搶地,說離婚丟人,讓她忍著,她真的就忍了。二十八歲那年,丈夫車禍去世,她以為終於熬出頭了,冇想到母親第二天就上門,說她命硬剋夫,以後也嫁不出什麼好人家了,不如就在家裡住著,每個月交房租和生活費。
她交了四年的房租和生活費,直到去年,弟弟欠下賭債跑路,債主找上門來,母親跪在她麵前哭著說家裡實在拿不出錢了,求她救救弟弟。她鬼使神差地答應了,然後就被賣給了一個五十多歲的老光棍,彩禮錢剛好夠給弟弟還債。
她跑了,在那個暴雨傾盆的夜晚,她翻過院牆,在泥濘的田埂上狂奔,身後是追趕的腳步聲和叫罵聲。她跑啊跑,不知道跑了多久,直到腳下一滑,整個人摔進了路邊的深溝裡,後腦勺撞上了石頭。
意識消散的最後一刻,她滿腦子都是弟弟那句話。
姐死了正好,省得還要給她嫁妝。
她笑了,笑得眼淚都流了出來。她這一輩子,到底是為了什麼而活?為了這個家?為了這個弟弟?到頭來,她得到了什麼?
什麼也冇有。
如果能重來一次……
“安安!安安!”
有人在推她,吵吵嚷嚷的聲音把她從黑暗中拽了出來。
她猛地睜開眼睛,入目的是一張熟悉的圓桌,桌上擺滿了菜肴,紅燒肉、糖醋排骨、清蒸魚,還有一鍋熱氣騰騰的雞湯。窗外是明亮的陽光,牆上掛著的老式掛鐘顯示的時間是下午六點半。
她愣住了。
這是什麼時候?
她分明記得,自己是在一個暴雨的夜晚死的,怎麼一睜眼就坐在了家裡的飯桌前?
“安安,媽跟你說話呢,你發什麼呆?”母親王桂芬皺著眉頭看她,語氣裡滿是不耐煩,“你弟弟的事,你到底答不答應?”
弟弟?什麼事?
她茫然地環顧四周,父親林建國坐在主位上抽著煙,臉色陰沉,弟弟林家寶坐在她對麵,低著頭玩手機,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
這場景……怎麼這麼熟悉?
“安安,”母親見她不說話,又湊近了些,壓低聲音說,“媽知道你委屈,但是有什麼辦法呢?誰讓你是姐姐?家寶是你親弟弟,他出了事,你不幫他誰幫他?王瘸子雖然腿腳不好使,但人家有錢啊,嫁過去吃香喝辣的,有什麼不好?”
王瘸子?
林安安的腦子裡像是有什麼東西突然炸開了。
她想起來了。
這是五年前的事。那時候弟弟在外麵欠了兩萬塊錢,債主找上門來,母親急得團團轉,最後想出了一個“好主意”:讓林安安頂替弟弟承認偷了家裡的錢,然後再把她嫁給王瘸子,這樣既能堵住債主的嘴,又能拿到一筆彩禮錢。
她記得當時的自己,是怎麼做的。
她哭了,跪在地上求父母放過她,但母親隻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訴說著家裡的不容易,父親則是陰沉著臉說她不懂事、不知道為家裡分憂。最後,她還是屈服了,點頭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