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新專案,找槍手
忙完這些,是時候考慮自己的新專案了。
他早就規劃好了公司的後續專案。
《孤膽特工》,自己執導,自己主演。
《逃出絕命鎮》,紮克執導,蘇菲瑪索主演。
《星運裡的錯》,安妮執導,查理茲主演。
並且將劇本早早的就寫了出來,交給了編劇部修改完善。
特別是《孤膽特工》前世是一部韓國電影,社會背景、法律條款,警察執法,生活習慣都和北美有極大的不同,必須本土化。 書庫多,任你選 ,提供給你,的閱讀體驗
他也隻是寫了一個劇本大綱,而且把男主角的身份從殺手改成了特種兵,細節交給編劇部進行填充。
3個劇本的修改都已經完成,而且都達到了自己的要求,可以考慮立項了,甚至《孤膽特工》的分鏡頭他都已經畫好了。
當然紮克和安妮都通過第一部電影充分證明瞭自己的導演才華,現在正炙手可熱,成為很多電影公司的追逐物件,說不定他們會和別的電影公司合作。
但是也無所謂。好萊塢別的缺,就是不缺電影從業人員,更不缺導演。
而且這兩部電影都是以劇情取勝,對導演的要求不高,隻要嚴格按照劇本來拍,隨便找一個合格的導演當工具人都可以。
反正最終剪輯權在自己手裡,隻不過自己這個聯合製片的人需要要多花點心思而已。
如果他們能繼續和自己合作,那肯定是更加理想,畢竟他們能夠比較容易理解貫徹自己的意見,也不會有過多的個人意圖表達。
當然他們都已經是有成名作品的導演了,如果繼續合作,自己也會按照市場價值給他們足夠的片酬。
自己現在已經是築基9層,按自己目前的修煉進度看,估計明年2月份就要突破金丹了。
而突破金丹以後,經受過雷劫的農場整體格局調整、陣法的佈置,自己本命法寶的材料尋找、法寶煉製,都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
還有4個月的時間,拍攝一部《孤膽特工》足夠了,而且這部電影沒有什麼大場麵,前期籌備也不複雜。
一個月時間的籌備,一個月時間的拍攝,一個月時間的後期製作,時間足夠了。
當然這部電影還有一個關鍵點,必須要去香港請一個比較靠譜的動作指導團隊。
如果以當前好萊塢的動作指導來拍攝這部電影,都是傻不拉嘰的,你打我一拳,我打你一拳,拳拳到肉的打鬥方式來拍攝,那電影別說是災難吧,最少是魅力大減。
電影的投資也不高,最大的成本也就是自己的導演片酬和主演片酬。
他打算給自己開出200萬美元的劇本費,600萬美元加5%北美票房分成的導演片酬,至於主演的片酬,參考湯姆克魯斯,2000萬美元加上10%的北美票房分成。
除掉自己的片酬以外,其他成本最多1200萬美元足夠了。
算下來,電影總的投資為4000萬美元,不過還要算上他15%的北美票房分成。
因此他也不打算找環球合作,省得麻煩,還要談判,還要等對方走流程,耽擱時間,直接由自己公司全額投資。
考慮到明年自己的時間安排,電影估計至少要在8月份才能上映,甚至可能要安排在聖誕檔上映,相信到那時,自己公司的北美發行能力應該沒有問題。
至於《逃出絕命鎮》和《星運裡的錯》這兩部電影不著急,可以到年底再啟動。
而且公司目前的製作能力有限,同時拍攝三部商業電影已經是極限了。
必須要等《低俗小說》和《勇闖奪命島》拍完以後再開始籌備。
印象中他記得《星運裡的錯》是改編自當年出版的暢銷小說,之所以能取得票房過億美元的成績,和小說的影響也不無關係。
現在小說還沒有出來,那是不是可以請人根據劇本將小說寫出來,儘快上市,到時候和電影互相促進,形成IP優勢。
想到這裡,他想起自己的經紀團隊中負責文學相關寫作的卡恩斯—卡特,他應該明白這裡麵的彎彎繞繞。
很快,卡恩斯就來到林頓的辦公室,麵對林頓的疑問,卡恩斯也給出了專業的回答。
「你可以招聘一個寫作槍手。」
「寫作槍手?」
「對,在美國,往往會有很多人有很棒的創意和故事梗概,但是受限於文學素養和寫作能力,沒有辦法將這些創意或故事變成文學作品,後來就誕生了寫作槍手這個職業。
槍手一般是有很好的文學素養和寫作能力,但是有又缺乏創意和好的故事,寫不出好的作品,這樣他們一結合的話,往往就能寫出一部暢銷文學作品,甚至是經典文學作品。」
「聽起來不錯,怎麼合作呢?」
「有三種合作模式,第一種僱主按時間給槍手發薪水,槍手沒有版權,沒有署名,相當於他是你聘請的員工。
第二種模式是少量的薪水 部分比例版權獎勵,這樣,可以激發槍手的寫作熱情,寫出高質量的作品,至於給不給槍手署名權,可以另行約定,當然,如果給了署名權,版權獎勵的比例肯定就要更低。
第三種模式是打包價,按照僱主提供的創意或故事大綱,雙方確定小說的篇幅,確定一個打包價,不過這種方式因為沒有辦法保證質量,現在用的人已經很少了。
當然任何一種合作模式,僱主都可以隨時審稿,並對不符合要求的情節進行修改。」
「僱傭寫作槍手,不會有版權糾紛吧?」
「不用擔心,美國版權法有明確規定,隻要簽訂了相關的寫作槍手僱傭合同,被僱傭的槍手在合同範圍內創作的一切作品,版權都歸僱傭者所有。
說白了,這就跟好萊塢的製片人想到一個好創意,然後僱傭一個編劇團隊創作電影劇本一樣,劇本的版權自然是歸屬製片人一個道理。」
既然有明確的法律支撐就好辦了,那自己腦海中很多大熱門的小說,特別是能改編成電影的熱門小說,比如《國家寶藏》,《達文西密碼》,《加勒比海盜》、《暮光之城》,《五十度灰》,《飢餓遊戲》,《火星救援》等等,都可以採用這種辦法創作出來。
自己還能獲得天才作者的名聲,天才的人設又增加了一層buffer,收穫書迷粉絲,為自己增加更多的人氣。
看來還是自己對美國的社會執行不夠瞭解啊,如果不是今天自己諮詢卡恩斯,還想不到這個好辦法。
想到就做,叫來辦公室主任梅根,讓她發布招聘公告,在全美範圍內招聘合適的寫作槍手,男女各一個,要求年齡在35歲以下。
至於小說的出版發行,到時候以電影公司的名義推薦給出版社,還擔心不會出版嗎。
不對,既然明知道自己接下來會有一係列大火的小說,為什麼還要找別的出版社發行,讓他們賺大錢,還要分享版權,不如自己收購一家出版社。
僅僅出版發行自己創作的小說,出版社就能賺得盆滿缽滿,更何況自己目標是打造一個傳媒集團,而一個傳媒集團怎麼可能少得了出版這個環節。
想到這裡,拿起電話通知古德曼,讓他去物色適合收購的出版社,不需要盈利有多好,關鍵是要在全美具備發行能力。
本來這件事應該交給溫妮去做最合適,這不是她還在農場監督大陣的施工嗎?
還是讓古德曼先行動起來,等大陣建造結束以後,再讓溫妮加入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