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過後,興安嶺的積雪開始融化,露出黑褐色的土地和枯黃的草甸。向陽坡上的冰淩花已經冒出了嫩黃的骨朵,再過些日子就會綻開成一片金燦燦的花海。山澗裡的溪流解凍了,叮叮咚咚地流淌,帶著碎冰和殘雪,奔向遠方的黑龍江。
合作社的狩獵隊卻在這個早春時節,進行著一年中最艱難的一次狩獵。
目標不是凶猛的棕熊,也不是狡猾的狼群,而是一種看似溫順實則危險的巨獸——駝鹿。
這頭駝鹿不是普通的駝鹿。它已經在老黑山一帶遊蕩了五六年,體型巨大,角叉繁複如王冠,被獵人們稱為“駝鹿之王”。附近的屯子裡流傳著它的傳說:有人說它站起來有三米高,體重超過一千斤;有人說它的鹿角能掛住一個成年人;還有人說它曾經頂翻過一輛拖拉機。
這些傳說或許有誇張的成分,但這頭駝鹿確實與眾不同。普通的駝鹿見到人會逃跑,但這頭駝鹿不怕人,甚至敢跟人對峙。去年秋天,它闖入一個屯子的苞米地,糟蹋了十幾畝莊稼,幾個獵戶去驅趕,它不但不跑,反而低頭衝過來,把一個獵戶頂飛出去好幾米,肋骨斷了三根。
從那以後,再冇人敢輕易招惹它。
但現在,俄國商人伊萬出高價求購這頭駝鹿的鹿角。伊萬說,莫斯科有個大富豪,專門收藏各種珍奇動物的角,願意出五萬盧布(約合人民幣三萬元)買這頭“駝鹿之王”的鹿角。
三萬元,在八十年代末是筆钜款。合作社一年的淨利潤也就二三十萬。這一筆生意,能抵合作社一個月的收入。
但錢不好賺。托羅布老爺子聽了直搖頭:“春海,這活兒不能接。那頭駝鹿成了精,不好對付。而且現在是春天,駝鹿剛過完冬天,脾氣暴躁,攻擊性強。”
“老爺子,我知道危險。”郭春海說,“但合作社需要這筆錢。咱們要建養殖場,要買裝置,要擴大運輸隊,處處用錢。三萬元,能解決很多問題。”
“錢重要還是命重要?”老爺子反問,“去年那個被頂斷肋骨的獵戶,現在還在炕上躺著呢。駝鹿的力氣比熊還大,一蹄子能踢死人。”
“所以咱們得更小心,更周密。”郭春海很堅持,“我研究了駝鹿的習性,春天它們主要在沼澤地和河岸邊活動,吃柳樹和樺樹的嫩芽。咱們可以在那裡設伏。”
“設伏?怎麼設?駝鹿的鼻子比狗還靈,幾百米外就能聞到人的氣味。你還冇靠近,它就跑了。”
“所以不用靠近。”郭春海早有打算,“用狙擊戰術。在遠處埋伏,用帶瞄準鏡的步槍射擊。一槍斃命,不給它反擊的機會。”
托羅布沉默了。這確實是個辦法,但要求極高:槍法要準,距離要算得準,還要有耐心——可能一等就是好幾天。
“你打算帶多少人?”
“八個,都是槍法最好的。”郭春海說,“您老也去,給咱們當顧問。”
老爺子歎了口氣:“行吧,我這把老骨頭,就再陪你們瘋一次。”
狩獵隊很快組建起來。八個人:郭春海、托羅布、格帕欠、二愣子,還有四個神槍手。武器除了常規的五六半,還帶了一支帶瞄準鏡的莫辛-納甘步槍——這是從蘇聯買的舊貨,但精度很高,有效射程八百米。
裝備也很充分:迷彩服、偽裝網、望遠鏡、指南針、乾糧、藥品,還有一艘橡皮艇——駝鹿活動區域有沼澤,需要橡皮艇才能通過。
出發前一天,郭春海做了詳細部署:
“這次狩獵,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偵察。找到駝鹿的活動範圍,摸清它的行動規律。第二階段,設伏。選擇最佳射擊位置,做好偽裝。第三階段,獵殺。一擊必中,然後迅速撤離。”
“為什麼迅速撤離?”二愣子問。
“因為駝鹿受傷後會瘋狂反擊,而且可能會引來其他野獸。”托羅布解釋,“咱們打了就跑,不給它反擊的機會,也不給其他野獸撿便宜的機會。”
“明白了。”
第二天一早,狩獵隊出發。八個人,兩條狗,一艘橡皮艇,還有一大堆裝備。隊伍走得很慢,因為要邊走邊偵察。
老黑山一帶地形複雜:有原始森林,有沼澤濕地,有溪流湖泊。春天冰雪融化,地麵泥濘不堪,每走一步都很費力。
第一天,冇找到駝鹿的蹤跡。隻看到一些普通的鹿腳印,還有野豬、麅子的痕跡。
第二天,在一個沼澤邊緣發現了巨大的腳印——比普通駝鹿的腳印大一圈,深深嵌在泥地裡。
“是它!”托羅布蹲下仔細檢視,“腳印新鮮,不超過一天。它在這附近活動。”
隊伍沿著腳印追蹤。腳印時斷時續,有時在硬地上消失,有時又出現在泥沼裡。顯然,駝鹿很警惕,故意走難走的路線,防止被跟蹤。
追蹤了半天,腳印消失在一片茂密的柳樹林裡。柳樹剛發芽,嫩綠的葉子在風中搖曳。樹林裡有被啃食的痕跡——柳樹的嫩枝被折斷,樹皮被啃掉。
“它在這裡吃過東西。”格帕欠說,“時間不長,你看這樹汁還冇乾。”
“在附近找找,看有冇有休息的地方。”
果然,在柳樹林深處找到一個泥坑。坑裡還有駝鹿躺過的痕跡,坑邊散落著脫落的鹿毛。
“它在這裡休息過。”托羅布判斷,“白天休息,早晚活動。這是駝鹿的習性。”
摸清了規律,接下來就是選擇伏擊地點。郭春海看中了一片開闊的沼澤地,那裡水草豐美,是駝鹿理想的覓食場所。沼澤邊有個小土丘,長著幾棵矮鬆,是天然的隱蔽點。
“就在這裡設伏。”郭春海說,“土丘距離沼澤中心約三百米,在步槍有效射程內。而且地勢高,視野好。”
隊伍開始準備。在土丘上挖了幾個掩體,用樹枝和草皮偽裝。橡皮艇藏在蘆葦叢裡,隨時可以取用。狗拴在遠處,防止它們叫喚驚動駝鹿。
一切準備就緒,接下來就是等待。
等待是最難熬的。趴在冰冷的掩體裡,不能動,不能出聲,甚至不能大聲呼吸。蚊蟲叮咬,潮濕陰冷,時間一分一秒都顯得格外漫長。
第一天,冇等到。隻看到幾隻水鳥在沼澤裡覓食,還有一頭野豬帶著小豬崽路過。
第二天,還是冇等到。
“隊長,它會不會不來了?”二愣子有些著急。
“會來的。”郭春海很耐心,“這裡是它常來的地方,咱們再等等。”
第三天淩晨,天還冇亮,望遠鏡裡終於出現了目標。
那是一個巨大的黑影,從樹林裡緩緩走出,來到沼澤邊緣。它先是警惕地四下張望,然後低頭開始吃水草。距離太遠,看不清細節,但能看出體型確實巨大,比普通的駝鹿大一圈。
“是它。”托羅布壓低聲音,“準備。”
郭春海接過莫辛-納甘步槍,透過瞄準鏡觀察。鏡筒裡的世界變得清晰:駝鹿龐大的身軀,粗壯的脖子,巨大的鹿角像兩棵樹杈,在晨光中泛著暗褐色的光澤。它正低頭吃草,偶爾抬頭張望,耳朵轉動著傾聽周圍的動靜。
距離:三百二十米。風向:東南,微風。濕度:較高,會影響彈道。
郭春海深吸一口氣,緩緩吐出,讓自己的心跳平穩下來。射擊靜止目標不難,難的是要一槍斃命。駝鹿皮厚,骨頭硬,打不中要害,可能隻是輕傷,反而會激怒它。
他瞄準駝鹿的肩胛後方,心臟的位置。那裡是致命點,但目標很小,隻有拳頭大。
食指輕輕搭在扳機上,屏住呼吸,扣動。
“砰!”
槍聲在寂靜的清晨格外刺耳。子彈穿過三百多米的距離,精準地命中目標。
駝鹿猛地一震,抬頭嘶鳴一聲,聲音淒厲。但它冇有立刻倒下,而是轉身就跑,衝進樹林。
“打中了!”二愣子興奮地喊。
“追!”郭春海下令。
隊伍迅速撤離掩體,向駝鹿逃跑的方向追去。狗也放開了,循著血腥味追蹤。
血跡很明顯,滴在草葉上,灑在泥地裡。但駝鹿跑得很快,一路衝進密林,撞斷了無數樹枝。
追了半個小時,血跡突然變多了——駝鹿開始大口吐血,說明傷到了肺部。
“它跑不遠了。”托羅布說,“小心點,受傷的野獸最危險。”
又追了十幾分鐘,看到駝鹿了。它靠在一棵大樹下,喘著粗氣,嘴角流著血沫。看到追來的人,它掙紮著想站起來,但前腿一軟,又跪倒在地。
郭春海示意大家停下,保持距離。受傷的駝鹿還會做最後一搏。
果然,駝鹿瞪著血紅的眼睛,發出一聲低沉的吼叫,掙紮著站起來,低頭衝過來。雖然受傷,但速度依然很快,幾百斤的體重像一輛坦克。
“散開!”郭春海大喊。
隊員們四散躲開。駝鹿衝過了頭,撞在一棵鬆樹上,鬆樹劇烈搖晃,鬆針嘩啦啦落下。
這一撞耗儘了它最後的力氣。它搖晃了幾下,轟然倒地,再也站不起來了。
確認駝鹿死亡後,隊員們纔敢靠近。即使死了,這頭巨獸依然讓人敬畏:體長超過三米,肩高將近兩米,估計體重在八百斤以上。鹿角更是驚人,展開有兩米多寬,分叉繁複,像兩座精緻的珊瑚樹。
“我的天,真大……”二愣子驚歎,“這鹿角能賣多少錢?”
“伊萬說五萬盧布,但我覺得不止。”郭春海說,“這種品相的鹿角,可遇不可求。”
接下來的工作是處理獵物。剝皮,割肉,最重要的是取下完整的鹿角。鹿角要連同頭骨一起取下,這樣才完整,才值錢。
托羅布親自動手。先用刀在駝鹿頸部環切,然後慢慢剝離。駝鹿皮很厚,很堅韌,剝起來很費力。老爺子手法嫻熟,一點一點地剝,儘量保持完整。
鹿角的取法更講究。不能硬砍,要沿著頭骨和鹿角的連線處慢慢鋸開。這個位置有軟骨和血管,處理不好會損壞鹿角。
花了兩個小時,完整的鹿角和頭骨取下來了。清洗乾淨後,更顯精美:鹿角呈深褐色,表麵有細密的紋路,在陽光下泛著光澤。頭骨上的眼眶空空洞洞,卻有一種滄桑的美感。
“好東西。”托羅布讚歎,“我打了一輩子獵,冇見過這麼好的鹿角。”
除了鹿角,駝鹿的其他部分也很有價值。鹿皮可以做皮襖,鹿肉可以吃,鹿骨可以入藥,鹿鞭更是壯陽的珍品。全部加起來,價值不菲。
但搬運是個大問題。八百斤的駝鹿,加上裝備,八個人根本搬不動。隻能就地分割,把值錢的部位帶走,剩下的留給其他動物。
郭春海讓格帕欠帶兩個人回屯子叫車,其他人在這裡守著獵物。
等待的時候,郭春海坐在駝鹿屍體旁,心裡有些感慨。這樣一頭巨獸,活了至少十幾年,經曆了無數風霜雨雪,最終死在人類的槍下。這是它的宿命,也是獵人的宿命。
“隊長,你想啥呢?”二愣子問。
“我在想,這樣的駝鹿,以後越來越少了。”郭春海說,“咱們打一頭,就少一頭。如果一直打下去,遲早會打光。”
“那怎麼辦?不打獵了?”
“要打,但不能濫打。”郭春海說,“所以我堅持要辦養殖場。把野生的動物養起來,取茸,取皮,取肉。野外的就讓它們好好活著,保持生態平衡。”
“養殖的哪有野生的好?”
“品質可能差一點,但可持續。”郭春海說,“你看這頭駝鹿,要是養起來,每年可以取茸,可以配種,產生的價值可能比一次性獵殺更高。而且它還能活著,還能繁衍後代。”
二愣子似懂非懂。在他觀念裡,打獵就是打獵,打到就是賺到。養起來?太麻煩。
但郭春海想得更遠。他知道,隨著經濟發展,人們對野生動物的需求會越來越大。如果不加節製地獵殺,用不了幾年,興安嶺的野生動物就會銳減。到時候,獵人無獵可打,合作社也會失去根基。
必須轉型,必須可持續發展。
下午,格帕欠帶著車來了。不是卡車,是拖拉機——山路太陡,卡車進不來。拖拉機後麵掛了個拖鬥,勉強能把獵物裝下。
裝車的時候又出了個小插曲。拖拉機的聲音驚動了附近的野獸,一群野豬從樹林裡衝出來,想搶食駝鹿的屍體。隊員們趕緊開槍驅趕,打死了兩頭,剩下的跑了。
“這地方不能久留。”托羅布說,“血腥味太濃,會引來更多野獸。”
隊伍趕緊撤離。拖拉機突突地開著,在泥濘的山路上艱難行進。到達屯子時,已經是晚上八點。
合作社大院裡燈火通明。聽說獵到了“駝鹿之王”,社員們都跑來看熱鬨。看到那麼大的鹿角,所有人都驚歎不已。
“乖乖,這得長多少年啊?”
“聽說能賣三萬塊!”
“三萬?我的天,夠蓋三間大瓦房了!”
郭春海讓財務把鹿角拍照,寄給伊萬。同時發電報,告訴他貨已到手,請他準備好錢。
三天後,伊萬回電:非常滿意,馬上彙款。但他又提了個要求:想看看狩獵過程的照片,莫斯科那位富豪想瞭解這頭駝鹿的故事。
郭春海讓合作社的宣傳員寫了篇詳細的狩獵報告,配上照片,寄給伊萬。報告裡冇提具體地點,也冇提狩獵細節,隻描述了駝鹿的威武和狩獵的艱難。
又過了一週,三萬元彙款到了合作社賬戶。郭春海拿出五千元作為獎金,分給參加狩獵的隊員。剩下的兩萬五,投入到養殖場建設中。
養殖場選址在合作社後麵的一片山坡上,占地五十畝。四周用鐵絲網圍起來,裡麵建了鹿舍、貂舍、飼料房、加工車間。從省農科院請了技術員,指導養殖技術。
第一批引進了五十頭梅花鹿,一百隻紫貂,還有二十頭野豬。都是從正規養殖場買的,有檢疫證明,合法合規。
郭春海給養殖場定了規矩:科學飼養,定期防疫,嚴禁虐待動物。取茸、取皮、屠宰,都要人道,儘量減少動物的痛苦。
有些老獵人不理解:“養個動物還這麼多講究?以前咱們打獵,一槍撂倒,多痛快。”
“時代不同了。”郭春海解釋,“以前是野生資源豐富,打不完。現在不行了,得保護,得可持續發展。養殖雖然麻煩,但長遠看,對合作社,對興安嶺,都有好處。”
慢慢地,大家接受了。畢竟合作社賺了錢,大家都有分紅。而且養殖場提供了新的工作崗位,很多不能進山打獵的老人、婦女,可以在養殖場工作,一個月也能掙百八十塊。
駝鹿之王的狩獵,成了合作社轉型的標誌**件。從那以後,合作社的狩獵隊減少了野外狩獵的次數,把更多精力放在養殖和深加工上。
但郭春海知道,轉型不會一蹴而就。養殖需要時間,需要技術,需要市場。在養殖產業成熟之前,適度的野外狩獵還是要進行。
關鍵是要有度,要有序。
他製定了新的狩獵規定:每年狩獵數量不能超過野生動物自然增長量的三分之一;不打母獸,不打幼崽;保護珍稀動物,如東北虎、豹子等。
這些規定剛開始執行時遇到不少阻力。有些獵戶習慣了自由狩獵,覺得合作社管得太寬。但郭春海很堅持,還說服縣林業局出台相關政策,支援合作社的做法。
時間長了,效果顯現出來。興安嶺的野生動物數量開始恢複,以前很少見的麅子、野雞,現在又多了起來。生態環境好了,連帶著山貨的品質也提高了。
合作社的山貨,因為“綠色、野生、可持續”的標簽,在市場上更受歡迎,價格也更高。
這一切,都源於那次獵殺駝鹿之王的反思。
郭春海有時候會想起那頭钜鹿。它的鹿角現在應該在莫斯科某個富豪的收藏室裡,作為戰利品展示。而它的故事,成了合作社轉型的起點。
這也許是最好的結局:它死了,但它的死促進了改變,讓更多的野生動物得以生存。
獵人打獵,天經地義。但獵人的責任,不隻是獵殺,更是保護,是平衡。
這就是郭春海悟出的道理。
他要帶著合作社,走出一條可持續發展的新路。
這條路很難,但必須走。
因為興安嶺不隻是獵場,更是家園。
他要守護這個家園,讓子孫後代還能看到成群的野生動物,還能聽到悠遠的鹿鳴。
夜深了,郭春海站在養殖場的柵欄外,看著鹿舍裡安睡的梅花鹿,心裡很平靜。
月光如水,灑在興安嶺上。遠處傳來不知名鳥兒的啼叫,清脆悅耳。
新的一天,又要開始了。
合作社的路,還很長。
但他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