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起出門,他們已在路上。
晨霧微茫,朝霞映洪湖。”
季潔的聲音漸高,像撥開了厚重的霧。
楊震眼前晃過那些無數個並肩出發的清晨。
季潔總是比他先到辦公室,泡好兩杯熱茶,霧氣氤氳裡,她低頭整理案卷的側臉,比朝霞還柔和。
洪湖岸邊的菱花,他們多年前夏天蹲點時見過,白嫩嫩浮在水麵。
季潔說“等案子結了,摘點回去煮菱角”,後來案子破了,卻忙得忘了這茬。
“菱花初放,雞啼三聲天亮。
槳聲咿呀,茶香花香書香,一船理想,雲在湖心蕩漾。”
歌聲裡裹著點江南的軟,卻又透著股韌勁兒。
王勇在旁邊輕輕跟著哼,想起那次去洪湖取證,租了艘小漁船。
季潔暈船暈得臉色發白,卻還攥著筆錄本不肯鬆手,說“別耽誤了時間”。
“改天換地,連鐮刀斧頭擦亮,於無聲處一聲驚雷炸響。”
這句陡然拔高,像警笛劃破夜空,季潔的眼神亮得驚人。
楊震的呼吸漏了一拍——那是他們搗毀跨境販毒團夥那天。
淩晨突襲時,破門的巨響就是這樣的“驚雷”,季潔第一個衝進去,製服主犯時,手臂被劃了道深可見骨的口子,卻笑著說:“拿下了”。
“汗可流血可淌,生死可放一旁。
披荊斬棘向前闖,一切因為信仰。”
她唱到“生死可放一旁”時,目光在楊震的腰。
那裏現在還有疤,是三年前留下的!
楊震的喉結滾了滾,伸手碰了碰那道疤,指尖傳來熟悉的溫度。
周圍的喧鬧彷彿都靜止了,隻有季潔的歌聲在包廂裡回蕩,像一股暖流,淌過每個人的心底。
孟佳沒了往日的咋咋呼呼,手裏轉著空杯,眼神裡多了點敬佩;
李少成坐得筆直,像在聽命令,嘴角卻悄悄抿出堅毅的弧度;
鄭一民端著茶杯,望著窗外,鬢角的白髮在燈光下格外顯眼,那是幾十年刑偵生涯刻下的印記。
“啊,山可移,海可填,敢換日月新裝。
初心猶記紅花坊,一切因為信仰。”
季潔的聲音裏帶了點顫,不是緊張,是動情。
紅花坊是他們分局門口那條老街,每次案子破了,他們總去那裏吃碗牛肉麵,老闆知道他們是刑警,總多加點牛肉。
那碗熱湯的溫度,就是“初心”的溫度。
最後一句落下時,她的目光依然鎖著楊震,眼底閃著水光,卻亮得像從未被烏雲遮過的太陽。
包廂裡靜了足足三秒,才爆發出震耳的掌聲。
王勇甚至激動地拍紅了巴掌,“季姐!這歌被你唱活了!”
季潔放下話筒,臉頰微紅,剛要坐下,手腕卻被楊震輕輕攥住。
他的掌心溫熱,帶著點薄汗,聲音壓得很低,隻有兩人能聽見,“你唱到‘一船理想’時,是不是想起洪湖的菱角了?”
季潔愣了愣,隨即笑起來,眼裏的光更亮了,“是呢,還沒來得及摘。”
“等這陣子忙完,我帶你去。”楊震的拇指輕輕摩挲著她的手腕,語氣篤定,“摘完菱角,再去紅花坊吃牛肉麵,加雙份牛肉。”
“好啊。”季潔點頭,指尖不經意地蹭過他的手背,像羽毛輕輕搔過心尖。
旁邊的孟佳湊過來,擠眉弄眼,“嘖嘖,倆人心照不宣啊?剛才那眼神,黏得能拉絲!”
季潔的臉更紅了,楊震卻難得沒反駁,隻是把她往身邊拉了拉,對著眾人舉起杯,“敬信仰,也敬我們。”
“敬信仰!敬我們!”所有人的杯,碰撞在一起。
因為他們都懂,季潔歌聲裡的“在路上”,不是一句空話。
那是他們日復一日的堅守,是汗與血裡泡出來的默契,是無論多暗的夜,都敢捧著火種往前走的勇氣。
而身邊有彼此在,這條路,再長再難,也走得踏實。
季潔的歌聲餘韻還在包廂裡盪著,楊震端著酒杯的手沒動,目光落在杯壁上那圈淡淡的水痕上。
信仰二字,重得像塊燒紅的烙鐵,燙在每個穿警服的人心裏。
他想起這次案子裏那個落馬的副局長,曾經也是在警徽下宣過誓的人,最後卻把警服穿成了藏汙納垢的幌子。
喉結滾了滾,他仰頭飲盡杯中的飲料。
還好,身邊有季潔,有六組這群人,他們的信仰,還像淬火的鋼,沒生過銹。
“鄭支,陶組!”孟佳突然站起來,手裏揮著點歌器,眼裏閃著促狹的光,“我們小輩都獻醜了,您二位是不是也該露一手?”
鄭一民剛端起茶杯要喝水,聞言差點嗆著。
他瞥了眼楊震,嘴角抽了抽——本來是來看這小子出糗的,沒成想火燒到自己身上了。
他唱歌的水平,跟楊震比也就五十步笑百步,當年在分局合唱《團結就是力量》,他把“向著太陽”唱成“向著月亮”,被笑了整整一年。
“我來。”陶非突然開口,聲音沉穩得像他審案子時的語氣。
他從季潔手裏接過話筒,指腹擦過殘留的溫度,起身往包廂中央走,“唱首《刑警之歌》,給咱們自己,也給所有在一線的兄弟。”
孟佳手快,已經點好了歌。
前奏像奔湧的河,帶著股一往無前的勁兒淌出來。
陶非站在那裏,沒什麼多餘的動作,脊背挺得筆直,像他每次帶隊出任務時的模樣。
“追上天,潛入地,
邪惡凶頑,無所遁形。
警徽在胸,重任在肩,
黑夜裏,我們是醒著的星。”
他的聲音不似季潔那般清亮,卻帶著股碾過砂礫的粗糲感,每個字都像從牙縫裏擠出來的,帶著股狠勁。
楊震的手指在膝蓋上輕輕敲著,眼前晃過陶非帶隊抓那個連環搶劫犯的場景。
寒冬臘月,陶非在通風管道裡爬了半個鐘頭,出來時渾身是灰,凍得嘴唇發紫,卻死死攥著嫌疑人的頭髮,眼裏的光比探照燈還亮。
“汗濕透,衣不悔,
傷痕纍纍,笑說平常。
百姓安,萬家亮,
是我們,最想看到的樣。”
“傷痕纍纍,笑說平常”這句,陶非的聲音低了半度,卻更戳人心。
王勇摸了摸自己胳膊上的疤——那是抓持刀歹徒時被劃的,縫了五針。
陶非當時拿著紗布給他包紮,說“這疤是勳章”。
此刻聽著歌,他忽然覺得,這道疤確實比任何裝飾都體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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