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沈念約了林悅出來逛街。
她們約在市中心的一個商場裏,林悅遲到了十五分鍾,氣喘籲籲地跑過來,手裏拎著兩杯奶茶。
“對不起對不起!公交堵車了!”她把一杯奶茶遞給沈念,“你的,少糖去冰,珍珠換成椰果。”
“你還記得。”沈念接過奶茶,吸了一口。椰果在嘴裏嚼起來QQ彈彈的,甜度剛好。
“那當然!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能不記得嗎?”林悅挽住她的手臂,“走走走,先去哪家?ZARA新上了一批秋裝,我看中了一件風衣,超好看!”
她們逛了兩個小時,林悅試了七八件衣服,最後買了一件風衣、兩條裙子和一雙鞋。沈念一件都沒買——不是不想買,是習慣性地看了一眼價格標簽,然後默默放回去了。
林悅看在眼裏,沒有說什麽。但在她們坐在商場休息區喝奶茶的時候,林悅開口了。
“念念,你是不是還在省錢?”
沈念愣了一下。“沒有啊。”
“你騙人。”林悅看著她,“你看價格標簽的時候,眼睛會眯一下。從大學開始就是這樣。每次你覺得太貴了,就會眯一下眼睛。”
沈念沉默了。
“念念,”林悅的聲音變得認真了一些,眉間的距離縮小了一點,“你現在是顧霆琛的妻子。雖然你們的婚姻是……那種關係,但你有錢。他每個月給你五十萬,你不用再省了。”
“那些錢是還貸款和開工作室用的。”沈念說,“我不能亂花。”
“買一件風衣不是亂花。”
“對我來說是。”
林悅看著她,看了很久。
“念念,”她的聲音輕了一些,“你還是覺得這一切不是你的,對嗎?”
沈念沒有回答。
“你覺得那些衣服、那個房間、那個別墅,都是借的。你覺得你隨時會失去一切。所以你不敢花一分錢,不敢買一件新衣服,不敢讓自己習慣那種生活。”
沈念低下頭,看著手裏的奶茶杯。杯壁上凝著一層水珠,涼涼的,滑滑的。
“林悅,”她說,聲音很輕,“你說得對。我覺得這一切都不是我的。一年之後,我會回到原來的生活。如果我現在習慣了那種生活,到時候我會更難受。”
“但也許不會呢?”林悅握住她的手,“也許你會留下來呢?”
“不會的。”沈念搖了搖頭,“合同上寫得清清楚楚。一年之後,各走各路。”
“那如果顧霆琛不想讓你走呢?”
沈念抬起頭,看著林悅。
“你說什麽?”
“念念,你沒發現嗎?”林悅的表情很認真,“你對我說過,他在你加班的時候讓廚師給你送飯,在你冷的時候把外套披在你肩上,在你和陸之言喝咖啡的時候跑下來‘巧合’地看到你們。你覺得這些是一個‘雇主’會做的事嗎?”
沈念沉默了。
“我覺得顧霆琛喜歡你。”林悅說,“真的。”
“不可能。”沈念搖頭,“他隻是……不習慣有人在他身邊。等他習慣了,就好了。”
“念念,”林悅歎了口氣,握著她的手緊了一些,“你什麽時候能學會接受別人對你好?”
沈念沒有說話。
她低下頭,看著奶茶杯裏的椰果。椰果沉在杯底,一動不動。
“我不是不接受。”她輕聲說,“我隻是……不敢相信。”
“不敢相信什麽?”
“不敢相信有人會一直對我好。”沈唸的聲音越來越輕,輕到幾乎聽不清,“從小到大,所有人都會離開。領養父母會走,同學會走,朋友會走。我以為我習慣了。但我沒有。”
她抬起頭,眼眶有些紅,但沒有哭。
“我不敢相信顧霆琛會喜歡我。因為如果他喜歡我,然後有一天他不要我了,我會受不了的。”
林悅沒有說話。她隻是緊緊地握住了沈唸的手。
兩個人坐在商場的休息區,周圍是來來往往的人群、喧鬧的音樂、打折促銷的廣播聲。但她們的世界很安靜。
“念念,”林悅輕聲說,“你知道嗎?你最大的問題不是不敢相信別人,是你不敢相信自己。”
“相信自己什麽?”
“相信自己值得被愛。”
沈念沉默了。
林悅拍了拍她的手背,站起來。“走吧,我請你吃火鍋。吃完了心情就好了。”
沈念笑了。“你又沒錢。”
“誰說的?我這個月發了獎金!”林悅挺了挺胸,“兩千塊!夠我們吃兩頓火鍋了!”
“你省著點花。”
“省什麽省!錢是賺出來的,不是省出來的!”林悅拉著她往電梯走,“走走走,我知道附近有一家火鍋店,超好吃!”
沈念被她拉著走,忍不住笑了。
走到電梯口的時候,她回頭看了一眼商場的大螢幕。螢幕上正在播放一個廣告,是一個建築的宣傳片——玻璃幕牆在陽光下閃閃發光,中庭的天窗投下圓形的光斑。
她看著那個光斑,忽然想到了顧霆琛的手。
溫暖的,幹燥的,覆在她的手背上。
“林悅,”她說,“你說得對。”
“什麽?”
“我確實不敢相信。”
林悅看了她一眼,沒有追問。
電梯門開了,她們走進去。電梯的鏡子裏映出兩個人的倒影——一個高一個矮,一個胖一個瘦,一個笑得燦爛一個笑得安靜。
“但也許,”沈念輕聲說,聲音小到隻有自己能聽到,“我可以試著相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