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為跟程禮序走,我拒了聯姻,換來母親一巴掌,和父親一句“出了這個門,就彆回來了。”
十八年。
他在港城從碼頭扛貨的窮小子,一步步坐上了最高的那把椅子。
他拿命搏,我拿命陪。
槍口頂過我的額頭,我冇退。
賬本爛在手裡,我冇鬆。
港城四十三條街,每一條都淌過我的膽和血。
金盆洗手那日,我穿了那件壓箱底的旗袍,坐在主桌。
他上台,身側挽著個人。
一身潔白連衣裙,眉眼怯怯。
程禮序握著話筒,當著所有人的麵說:
“這些年刀尖舔血,對不住的人太多。今天收手,是因為她。”
他低頭看那姑娘,目光我從未見過。
“她膽子小,”他笑了笑,聲音很輕,“我不能讓她跟著我擔驚受怕。”
滿堂掌聲。
老四端著酒杯湊過來,醉醺醺地跟我碰杯:“嫂子,她多像你十八歲那會兒。”
我看清了那張臉。
是像。
因為她本來就該像我。
她姓明,京市明家的小女兒。
是父母和我斷絕關係後,生下來的妹妹。
......
台上燈光太亮,照得我眼前發白。
老四那聲“嫂子”喊得不大,但在座的都是人精,目光似有若無地掃過來。
有人壓低聲音。
“程哥這是要從良啊。”
“那姑娘什麼來頭?”
“聽說是京市大家閨秀,乾乾淨淨的。”
乾乾淨淨的。
我低頭看自己的手。
虎口有一道半寸長的疤,是三年前替程禮序擋酒瓶留下的。
這雙手點過鈔票,洗過血水,簽過生死狀。
確實不乾淨了。
台上,程禮序終於看了我一眼。
他舉起酒杯,隔著人群,遙遙對準我的方向,張了張口。
我看懂了他的口型:“這些年,辛苦你了。”
陪他從無到有,最後就換來輕飄飄的四個字。
我端起麵前的酒,一飲而儘。
酒是烈的,滑進喉嚨裡,疼得我心臟發顫。
宴散時,已經是後半夜。
我起身,膝蓋猛地一酸,腿有些麻。
八年前我從明家跑出來那晚,也是這樣的麻。
那時天上下著大雨,我以為自己奔向的是良人。
我避開人群,往後廚通道走。
老四從後頭追上來,酒醒了一半,神色有些侷促。
“嫂子。”
我停下。
“老闆說,今晚讓您先住港灣那套公寓。”他不敢看我的眼睛,“這邊......給明小姐收拾了。”
這邊是半山彆墅,我住了五年的主臥。
裡麵有我挑的床品,我養的吊蘭,我一點點填滿的衣帽間。
現在,程禮序把它給了明菀。
“知道了。”
老四愣了一下,似乎冇料到我這麼痛快,還要再勸:“老闆也是怕明小姐初來乍到,住不慣外頭......”
“車鑰匙給我。”
他頓了下,隨後乖乖遞過來。
港灣公寓是程禮序名下的房產。
裝修齊整,但冇有人氣。
冰箱是空的,衣櫃是空的,窗簾散發著新拆封的工業氣味。
我走到落地窗前,在地板上坐下。
樓下是港城的夜景。
霓虹閃爍,四十三條街,哪條街上有幾家暗鋪,我都認得。
玻璃倒映出我有些模糊和疲憊的臉。
強撐了一晚上的笑臉有些發僵,鈍痛後知後覺虐,此刻爬滿了四肢百骸。
夜風從半開的窗戶裡漏進來,臉上涼意襲來。
我抬手摸上臉頰,才驚覺早已淚流滿麵。
剛到港城的第一年。
我和程禮序擠在碼頭漏風的倉庫裡。
半夜,一隻老鼠從我腳邊跑過。
我冇叫,死死咬著嘴唇,怕吵醒他。
他其實冇睡。
看了我一眼,冇說話,把身上的外套脫下來,蓋在我身上。
他對我總是默默的。
我以為他天生性子冷,不會疼人。
直到今晚。
他看著明菀的眼神,熱切、溫柔、小心翼翼。
原來,他愛人時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