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章 酒局鴻門宴,我剛吃了頭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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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偉徹底老實了。
一連幾天,他見到林度都繞著走,連眼神的交彙都刻意避免。
那份《檔案違規與存疑事項備忘錄》就像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他的頭頂,讓他寢食難安。
而李建國,則對林度愈發看重。
一些重要的檔案,都會先讓林度過目,看看有冇有“程式上”或者“法規上”的風險。
林度儼然成了局長身邊半個不掛名的“法律顧問”。
這天下午,臨近下班,辦公室主任張濤又扭著腰,滿臉堆笑地走了過來。
“小林啊,收拾一下,晚上有個重要的飯局。”
林度抬起頭,看著他。
張濤連忙解釋道:“是市裡來的一個大投資商,張總,對我們縣的一個工業園專案很感興趣。李局長很重視,王局親自作陪,點名讓你也一起去,跟張總多學習學習。”
林度心裡清楚,這頓飯,絕不會那麼簡單。
王大偉吃了這麼大的虧,不可能就此罷休。
明著不行,就來暗的。
酒桌,便是官場上最凶險的暗戰之地。
想灌醉他,讓他失言,讓他出醜,甚至製造一些桃色陷阱,都是常見的套路。
林度臉上卻不動聲色,溫和地笑了笑。
“好的,主任,能有這樣的學習機會,我一定好好把握。”
張濤見他答應得如此爽快,眼中閃過一絲計謀得逞的竊喜,隨即又被他很好地掩飾了過去。
安南縣最高檔的酒店,帝豪閣。
金碧輝煌的包廂裡,酒菜已經上齊。
主位上坐著一個五十多歲,大腹便便的男人,正是那位張總。
他滿麵紅光,神態倨傲,一看就是常年在酒桌上發號施令的角色。
王大偉坐在他旁邊,姿態放得極低,臉上的笑容諂媚得近乎卑微。
“張總,您能來我們安南縣考察,真是讓我們這小地方蓬蓽生輝啊!”
“來,我先敬您一杯!”
張總矜持地端起酒杯,和王大偉碰了一下,隻抿了一小口,便放下了。
而王大偉,則仰頭將杯中滿滿的茅台一飲而儘。
酒過三巡,包廂裡的氣氛逐漸熱烈起來。
王大偉終於將矛頭對準了從頭到尾隻喝茶的林度。
他給林度倒了滿滿一杯白酒,酒液幾乎要溢位杯口。
“小林啊,愣著乾什麼?”
王大偉拍了拍林度的肩膀,力道不小。
“這位是鼎盛集團的張總,是我們縣的貴人!你作為招商局的年輕人,這麼冇眼力見嗎?”
“這杯酒,你必須喝!這是代表我們招商局的誠意!你要是不喝,就是不給張總麵子,就是看不起我們這次的合作!”
一頂接一頂的大帽子扣下來,包廂裡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林度身上。
陪同的幾個科長,都帶著看好戲的神情。
他們都等著看這個不懂規矩的“刺頭”,今天怎麼收場。
張總也斜著眼睛,看著林度,嘴角掛著一絲玩味的笑意。
他最喜歡看的,就是這種酒桌上逼迫年輕人就範的戲碼。
林度緩緩站了起來。
他冇有去看那杯酒,而是目光平靜地看著王大偉和張總。
在所有人以為他要或屈服、或辯解、或反抗的時候,他做出了一個讓全場人都意想不到的動作。
他從隨身攜帶的公文包裡,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一張A4紙。
那是一份列印好的檔案。
他將檔案在餐桌上鋪平,推到桌子中央。
“王局,張總。”
他的聲音不大,卻清晰地壓過了包廂裡的喧鬨。
“喝酒可以。”
“但喝之前,有幾個法律問題,我想有必要先明確一下。”
他指著那張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條的規定,以及近年來各地法院關於‘共飲人責任’的多個判例,在共同飲酒過程中,如果明知對方不能飲酒,或存在可能誘發危險的健康狀況,仍強行勸酒,導致對方人身損害的,所有同飲者,尤其是勸酒者,均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
他頓了頓,將那份檔案又往前推了推,上麵用黑體字加粗的標題清晰可見——《共同飲酒行為之法律風險告知暨責任豁免承諾書》。
“為了避免後續不必要的法律糾紛,也為了保障各位的合法權益。”
“在我飲酒之前,請在座的各位,都在這份承諾書上簽個字,畫個押。”
“承諾書上寫得很清楚,如果我因本次飲酒行為導致任何健康問題,包括但不限於酒精中毒、急性胰腺炎、胃出血,乃至死亡,所有後果由我本人一力承擔,與在座各位無關。”
“隻要各位簽了字,這杯酒,我立刻就喝。”
整個包廂,死一般的寂靜。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著林度,還有桌上那份白紙黑字的“生死狀”。
這他媽……是來吃飯的,還是來簽遺囑的?
王大偉的臉,瞬間漲成了豬肝色。
張總臉上的笑容也凝固了,他看著林度的眼神,像在看一個怪物。
“你!”
王大偉猛地一拍桌子,指著林度的鼻子怒吼。
“你是不是有病!拿張破紙來這裡搗亂!”
林度麵對他的怒火,臉上冇有絲毫懼色。
他慢條斯理地將那份承諾書收了起來。
然後,在眾人驚愕的注視下,他又從公文包裡,拿出了一個小藥盒。
他將藥盒放在桌上,推到王大偉麵前。
是頭孢克肟分散片。
“另外,忘了告訴王局。”
林度的語氣依舊溫和,卻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冰冷。
“我今天身體不適,剛吃過頭孢。”
“根據基礎的藥理學知識,頭孢類藥物會抑製乙醛脫氫酶的活性,導致乙醛在體內大量堆積,引發雙硫侖樣反應。輕則噁心嘔吐、胸悶氣短,重則呼吸抑製、心力衰竭,甚至死亡。”
“王局,您現在明知我剛服用過頭孢,還強行要求我喝下這杯高度白酒。”
他推了推眼鏡,目光直視著王大偉因憤怒和驚恐而扭曲的臉。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這已經不屬於民事糾紛的範疇了。”
“這叫,故意殺人(未遂)。”
“轟——”
包廂的門,在這一刻,被人從外麵猛地推開。
一個威嚴而洪亮的聲音傳了進來,帶著一絲不悅。
“誰在這裡逼酒啊?”
“還扯上了故意殺人,這麼熱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