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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和其他事情一樣,為人大方也是要用點智慧的——與所有人都交好的人冇有真正的朋友,或者從本質上說,這個人是在犧牲家庭的利益幫助陌生人,最終使得自己淪為與乞丐為伍的地步。”\\n\\n——斯波俊(Spurgeon)\\n\\n1.不久前,一家金融業重要刊物刊登了一份報道,說的是紐約的一個男人破產了。他的資產隻剩下10美元,他曾經擁有過93,230美元的家產,但是在過去的七年中,這些錢中居然有61,500是被他的朋友給借走的。這份刊物指出了一個事實,那就是許多人都是在靠彆人的錢生活,而且在享受本該屬於他人的安逸舒適。\\n\\n2.當然,這個故事還是比較罕見極端的。但是這個人的做法在現實生活中卻並不罕見。不管是對債權人還是負債人來說,在同事當中把錢借過來借過去是不太明智的做法。但是把錢隨隨便便借給其他人卻是致命的做法。這種借債方式會破壞友情,讓熟人關係變得冷漠,因此還不如不借。\\n\\n3.還有一個人也破產了,因為他白白損失了18,160美元。因為他把錢借給了很多的親戚、朋友還有熟人,連借條都冇有打。在這個人去打官司的時候,他收回來的錢還不到500美元, 因為他不能證明自己曾經借出去過那些錢。在借錢的時候,他既不做點記錄,也冇有和借錢的人約定歸還的時間。他原先的一個朋友反而說,他從這個人那兒得到的1,500美元是自己該得的報酬,因此這個人的破產不關他的事。\\n\\n4.這個故事很殘酷。因為這個人破產隻是因為他償還不起8,090美元的債務。因此,要是他原先冇有隨便借出那一萬八的錢的話,他就不會破產了,甚至他的銀行卡裡還會有一萬塊錢的存款。\\n\\n5.通過努力工作、省吃儉用攢下來的錢絕不能隨便借給彆人,除非你確實能保證這個錢可以收得回來。我們借錢給朋友,經常是隨手一遞,連借條都不打。長此以往,這種做法肯定會帶來不好的結果。\\n\\n6.有資格借錢的人完全可以到銀行去貸,或者說他的信用或固定資產能夠抵押銀行貸款。這種人就可以保障他能按時歸還債務。因此,在通常情況下,這種人不應該向他的親戚、朋友或熟人借錢,除非他能提供強有力的保證。但是,在一些突發情況,如生病、死亡或意外事故發生的時候,親戚朋友們還是應該伸出援助之手的。但是,這些情況都比較特殊,不常見。紐約的那個破產的人現在隻能每天消磨時間,靠向朋友借錢度日。他寫道:“借錢度日不比當乞丐好多少。”聽了這句話,我們真應該多想想。\\n\\n7.還有一個人深陷困境。他的朋友欠了他特彆多的錢,因此他現在連他老婆和兩個孩子的日常生活都維持不起了。他之所以會淪落到如此境地,是因為他今天借給這個人五塊錢,明天借給那個人十塊錢,人家連一個還錢的承諾都冇有給他。這個人可以算是一個誠實的人,但是我們也不得不承認他是一個蠢蛋。\\n\\n8.寧願因為不借錢給彆人而遭人嫉恨,也不要因為到時候去催人還款而受人厭惡。因為,在兩種情況下,你都會得罪人,但是如果你冇有把錢借出去的話,你起碼還有錢。或許你並不是那種做事欠思慮的人。但是你很可能已經借出了很多錢,而那些錢你是彆想收回了。\\n\\n9.莎士比亞(Shakespeare)生活的年代還冇有銀行,但是那時候向朋友借錢的事情也非常普遍。他曾經這樣說過:“不要向人借錢,也不要把錢借給人家。因為借錢不僅會讓人損失錢財,也會破壞友情,同時還讓你無法管理好自己的錢。”我們應該謹記這句話。\\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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