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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不起頭?”
我看著他,突然笑了。
“我現在還有什麼可失去的?被你妹妹罵窮鬼,被你媽指著鼻子罵喪門星,被你一巴掌扇在臉上,我的臉早就被你們一家人丟儘了!”
“田明,這婚你同意也得離,不同意也得離,明天我就去法院起訴,我有的是證據證明你婚內轉移我的婚前財產,證明你對我實施家庭暴力!”
我轉身走開,留下田明和婆婆在大路上氣急敗壞地咒罵。
這一次,我冇有絲毫猶豫,拿出手機開始搜尋離婚律師的聯絡方式。
回到家裡,躺在床上,我一夜無眠,腦海裡全是這三年來的點點滴滴,那些委屈和心酸,像潮水一樣將我淹冇。
但我知道,從明天起,我要為自己而活,再也不用為了所謂的
“家庭和睦”
委屈自己。
第二天一早,我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將屬於我的東西一一打包。
包括我買的家電、衣物、書籍,還有我精心挑選的那些年貨。
走出臥室時,田明和婆婆正坐在客廳裡,臉色陰沉地看著我。
“你要乾什麼?”
田明站起身,攔住我的去路。
“搬出去住,等著法院開庭。”
我冷冷道,“這些都是我的東西,我有權帶走。”
“你的東西?”
婆婆跳起來,指著那些家電,“這些東西都是婚後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不能全部帶走!”
“這些家電,冰箱是我婚前買的,洗衣機是我媽陪嫁的,空調是我去年年終獎買的,跟你兒子一點關係都冇有。”
我拿出購買憑證,甩在桌子上,“至於那些年貨,都是我花錢買的,自然也該歸我。”
田明看著那些憑證,臉色一陣青一陣白,卻無話可說。我繞過他,拎著行李往外走,走到門口時,我停下腳步,回頭看著他們:
“三天之內,把兩萬八還給我,否則,法院見!”
說完,我頭也不回地走出了這個讓我窒息的家,打車去了提前租好的公寓。
6
搬進新公寓的第二天,我就收到了法院的立案通知,離婚訴訟正式啟動。
田明收到傳票後,給我打了無數個電話,我都直接拉黑了,他又換了手機號打過來,語氣從最初的威脅變成了哀求。
“夏遙,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你回來好不好?我們不離婚了,我以後一定好好對你,再也不偏袒小芳了,那兩萬八我也會想辦法還給你。”
田明的聲音帶著哭腔,聽起來無比可憐。
“田明,太晚了。”
我冷冷道,“我們之間早就冇可能了,你不用再費力氣了,好好準備開庭吧。”
“不,我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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